女兒回娘傢要繼承權被嫂子打,哥哥:沒見過哪個閨女回娘傢鬧分傢
自古以來,傢庭矛盾無法避免,而在這些矛盾中,圍繞父母的贍養和傢產也是矛盾的爆發點,多年來,發生傢庭矛盾的根本原因,無非是財產分配不公或子女不孝造成的糾紛。
都說傢和萬事興,但真正想讓傢庭和睦,傢族事業蒸蒸日上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常言道:眾人添材火焰高。一個傢庭的興旺發達離不開兄弟姐妹的共同努力,黃宗義曾說過:骨肉之間,多一分渾厚,便多一分天性,是非上不必太明。
話雖如此,但真正能做到是非不必太明並不是嘴上說說就能辦到的事,這個社會,有太多因爭奪傢產而不念骨肉親情反目成仇之事發生。
隔壁鄰居李師傅傢昨晚不知為何在吵架,聲音之大讓樓上樓下都聽得清,本想清靜看書,卻無奈吵雜之聲太大,隻好打開手機看快手。
鄰居夫妻50出頭年紀,為人和善,傢有三兄妹均已成傢。他是老大,下有一弟一妹,李師傅父親早年去世,母親以前來給他們帶過孩子,所以經常見面,我們彼此熟悉。
聽聲音好像是他們兄妹在為傢事而爭吵,斷斷續續聽到瞭“分傢”的字眼,唉,又是一出傢庭倫理劇,不聽也罷。
周日上午,剛打掃完衛生,鄰居劉姐就來敲我傢門,一看神情就知道把她氣得不輕,讓她到沙發上坐下,她就開門見山講起瞭她們傢小姑子來鬧的原因。
劉姐婆婆身體不錯,因為不習慣城裡生活,她執意回老傢單過。他們兩口孝順,每逢雙休日就開車回傢小住,“十一”雙節時,他們兄妹相約回傢看母親,老李想給老房子修繕一下,就和小弟說起對錢的事。結果,弟媳不同意,說以後他們不回老傢住,想修就讓大哥拿主意,他們不插手修房的事。
小姑子說:這舊房子還有必要修嗎?大哥、二哥,你們在城裡都有房子,不如把這老房子賣瞭,分傢產,記得也有我做女兒的一份。
一聽說分傢產,弟媳不高興瞭,對小妹道:你嫁出去的閨女還想回來分你哥們的傢產,說出去不怕外人笑話,想分傢產去你婆婆傢分啊,那才是你的傢。
小姑子理直氣壯地說:論繼承權,你還沒資格說我,這房子是我做閨女時,咱父母親自蓋的,出力也有我的一份,憑什麼我不能分這傢產。
劉姐說我一聽就來氣,上去就給小姑子一耳光,指著她鼻子罵:你做死是嗎?咱媽還活得好好的,你有啥繼承權,你知道什麼叫繼承權嗎?
小姑子被打懵瞭,哭著說:哥,她打我,你管不管,咱爹娘的房子,憑什麼我沒有繼承權?
大哥一看小妹這態度,黑著臉說:打得輕。
我質問她:你知道啥叫繼承權嗎?父母去世以後他們的財產叫遺產,兒女對父母的遺產才有繼承權,咱娘還健健康康的,你就著急分遺產啊!
小弟一聽大嫂所說,也在一旁指著小妹罵:你這個死妮子,咱娘活得好好的,你咒咱娘死要繼承傢產,你這女兒可真不孝順。
小姑子一看大嫂和二哥都罵她,她撒潑似地又哭又鬧,拉著老娘的衣服不松手,一定要老娘給主持公道。
老母親看看三個孩子和兩個媳婦,都是手心手背,就這一處老宅子,她有心讓兩個兒子把老房子修繕一下,但二兒子已經明確表明,他們不管修房子,將來也不回來住。
老傢的規矩是出門的女兒沒有分傢產這一說,不知這小女兒是怎麼想的,忽然提出要分傢產。
母親做瞭難,她不想讓孩子們為此事鬧得不開心,隻說:誰伺候我養老,這老房子就歸誰。
小姑子道:娘,我雖然出嫁瞭,可這老房子也是我在這裡長大的,分傢產也有我一份啊。
大嫂生氣道:分傢產,我求之不得,既然小妹話說到這份兒上瞭,那咱把老房子賣瞭,一分為三可以嗎?
小弟和小姑子異口同聲道:可以啊,父母的房產兒女都有繼承權。
大哥說:分錢可以,但你們要想清楚瞭,把老房子賣瞭,咱娘就沒地方住瞭,你們有分財產的權利,也有盡孝的義務。
這樣吧,一年12個月,讓咱娘一傢住四個月,不管娘在誰傢生病,都要管她老人傢住院治療,營養費、住院費、保險費等開銷以及百年後的喪葬費必須記得清楚明白,到時咱們三傢分攤,一分錢也不能少。
弟媳婦和小姑子一聽就不願意瞭,弟媳婦說:我傢地方小,兩個孩子用錢地方多,咱娘去住不合適,我和你弟的收入也低,根本負擔不起這麼多費用。
小姑子道:哥,我是女兒,哪有老娘住女兒傢的道理,老娘生病,不都是兒子出錢,女兒去照顧一下就行瞭。何況咱娘百年後,咱老傢規矩是兒子出錢料理後事,有閨女什麼事啊。
大哥氣呼呼地說:這明擺著是把老房子賣瞭,你們兩傢分錢,還不想贍養老人,天底下有這麼便宜的事嗎?那句:“你養我小,我養你老”你們不知道嗎?分傢產你們有份,咱娘生病住院你倒推得幹凈,什麼都是兒子拿錢,我還沒見過哪個閨女回娘傢鬧分傢的。
結果,婆婆氣得飯也吃不下,我們又把她老人傢接我傢來住,小姑子昨天和弟媳合夥來我傢鬧,還說我們是老大有霸占父母房子的嫌疑,氣得我們把他們攆走瞭。
結語:
這傢務事最難說得清,傢庭矛盾無非就是個”理“字,有人說,傢是講愛的地方,不是講理的地方,想講理找法院。
但對於不講理的兄妹,你就必須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方法來對待,都說兄弟情深,血濃於水,兄弟姐妹相處,要有一顆寬容、互諒的心,團結友愛,和睦相處才是父母之福。
但寬容也要看人,從大嫂的敘述中,我看到瞭隻講錢不講情的小弟和小姑子,他們都想享受父母的繼承權本沒錯,但劉姐打小姑子不對,大哥說得有道理:你們有分財產的權利,也有盡孝的義務。
常言說:千朵桃花一樹生,兄弟姐妹莫相爭。
爭來爭去,即使錢掙到手,親情沒瞭,人生真的過得有意義嗎?
對於繼承權來說,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繼承權的開始時間】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可見,他們的母親還健在,不存在繼承權一說,小妹說到分傢產也確實不合情理。
母親也說過:誰伺候我養老,這老房子就歸誰。既然明確說到賣老房,那就把母親的養老問題說清楚,房子賣瞭,母親沒有歸處,兄妹三人就應當商量好養老一事,如果兩個弟妹均不想接母親回傢,那就不得分割老房的賣房錢或少分。
我也有些生氣他們的做法,他們這種當著老人面隻想分傢產,不願接老人回傢贍養,多傷老人的心啊!
我建議劉姐,最好老母親現在頭腦清晰時,立一份遺囑,大傢明確責任和義務,可以去公證,這樣就不會在母親百年後再發生糾紛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