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金控新規“添火”整改 金融機構並購重組將加速
日前,國務院和央行發佈金控公司準入決定和試行管理辦法,明確金控公司的定義和資質條件等,連日來受到金融行業熱議。雖然更具體的操作規則還有待出臺,但多傢“金融控股”公司已逐條對照新規力求整改。
從硬性指標來看,大多企業名稱中含“金融控股”、“金控”、“金融集團”的公司需要更名。同時,實繳註冊資本額低於50億元、且低於所控股金融機構註冊資本總和50%的平臺面臨整改。
但從深層次來看,徹底清理野蠻生長的偽金控、真套利機構,引導價值投資、長期投資,則是金控新規的關鍵內核。有華東地區券商非銀分析師認為,金控新規作用下,一些不合規的金控公司降低下轄金融牌照持股比例等需求或將增加,金融行業增資擴股以及並購重組進度可能會加快。
券商背靠“金控平臺”
實現資源協同
從定義上來看,金融控股公司需控股或實際控制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自身又需滿足“僅開展股權投資管理”、“不直接從事商業性經營活動”的條件。
“銀證保信AMC”成為此次監管文件中覆蓋的五大領域。其中,證券公司以及其下轄的公募基金、期貨公司自然也是金控平臺曾多方追逐的牌照之一。而由於金控平臺的形成歷史不同,旗下的券商也呈現不同的狀態。
現存的金控平臺主要包括大型央企、由單一牌照逐漸綜合發展的金融控股集團、地方政府組建的金控集團以及互聯網金控集團,通過新設、收購等方式,多傢平臺旗下均擁有券商牌照,比如中信集團、光大集團、五礦資本(600390,診股)、國投資本(600061,診股)等。北京金控集團也將受讓北京國管中心持有的35.11%中信建投(601066,診股)證券(06066)股權,進一步構建完整的金融業態。
“背靠大樹好乘涼”,對於多數處於金控平臺旗下的券商來說,顯然擁有強大股東實力和來自其他金融“兄弟”公司的協同效應將構成相當利好。例如,光大證券(601788,診股)(06178)在今年上半年領漲行業,成為此輪券商股上漲的主力軍。彼時,市場曾一度傳言稱“銀行未來將可持有券商牌照”,光大證券作為金融集團旗下的券商,受到市場資金的熱捧,但該傳言一直未能得到證實。
與光大證券類似,五礦證券相關負責人曾對外提出,“依托中國五礦多元化的產業背景、五礦資本金融全牌照的業務協同資源,為五礦證券經營發展提供業務聯動與協同,帶來瞭更多的發展機遇”。
同樣,近年來安信證券發展勢頭良好,成為國投資本的重要利潤來源。國投資本此前曾在定期報告中表示,其積極推動旗下各金融子公司之間的合作,對接優質的金融資產和產品資源,證券、信托、基金、銀行等各金融子公司在資產管理、貨幣基金、產品代銷、托管業務、項目合作等業務協同已初見成效。
不過,除瞭國企背景的金控平臺之外,民營企業和上市公司通過投資、並購等方式逐步控制大量金融牌照。部分互聯網企業對金融業的青睞,也催生瞭新的金融平臺。在平臺運營產生問題之際,旗下金融牌照也易陷入困境,金控平臺的股東背景對於券商來說成瞭一把“雙刃劍”。
例如,在網信集團旗下P2P(網貸)平臺出現資金逾期等負面消息後,作為“先鋒系”券商,網信證券也被證監會點名存在重大風險隱患,在2020分類評級中繼續維持D類券商的評價結果。類似的,粵開證券曾依托海航集團快速發展,但在海航集團陷入危機後,粵開證券股權也被“海航系”的渤海金控火速轉讓。
多數“金融控股平臺”
或面臨更名
央行出臺的《金控辦法》對金融控股公司的內涵進行清晰界定,包括嚴格隔離金融板塊與實業板塊,實繳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0億元,虛假投資、循環註資金融機構的非金融企業不能作為主要股東成立金融控股公司,金控公司所控股的金融機構不得反向持股、交叉持股等。
從硬性指標上來看,多傢公司面臨更名。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向記者表示,《金控辦法》強調,未經央行批準為金融控股公司的,不得註冊登記為金融控股公司,名稱中也不得使用“金融控股”、“金控”、“金融集團”等字樣。據天眼查數據,目前我國企業名稱含“金融控股”、“金控”、“金融集團”公司有4800多傢,僅深圳前海就有800來傢。甚至東部一些省份,光一個小縣城都有一兩傢“金控”集團。接下來,這些公司將可能進行更名。
金控新規還明確,金融控股公司實繳註冊資本額不低於50億元,且不低於所控股金融機構註冊資本總和的50%,應以合法自有資金投資,資金來源應真實可靠。有大型券商非銀分析師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實繳註冊資本金的明確規定以及註冊資本金占比的要求都非常嚴格,很多現有的金控公司都存在虛假增資的情況,接下來可能面臨整改,以防止金融風險交叉傳染。”
中信建投證券首席非銀分析師趙然對記者表示,金控新規本質的目標是形成統一的金控監管體系,合規機構陽光化,徹底清理野蠻生長的偽金控真套利機構。主要影響在於兩點:一是防范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的有效補充,對過去利用虛假出資,循環註資,政策套利的機構施行有效的監管,對於實力薄弱、投機炒作的民營金控影響最大;二是由股權架構清晰、風險隔離機制健全的金融控股公司作為金融機構控股股東,有助於整合金融資源,提升經營穩健性和競爭力。有利於引導價值投資、長期投資,聚焦主業,明確金融服務實體的基礎定位。
深遠影響:引導價值投資
服務實體經濟
早在2002年,國務院就批準瞭中信集團、光大集團、中國平安(601318,診股)(02318)作為綜合金融控股集團試點。2017年7月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之後,我國金融業綜合經營和產融結合發展進入規范發展新階段,在此背景下,央行選取瞭招商局、螞蟻金服、蘇寧集團、上海國際集團以及北京金控集團開展模擬監管試點。
董希淼認為,金控新規的公佈和下一步實施,是加強監管和規范發展金融控股公司的重要一步,將有助於補齊監管短板、減少監管套利、防范金融風險,有助於更好地為實體經濟服務,具有裡程碑式的意義。
上述大型券商非銀分析師認為,金控新規作用下,一些金融控股公司面臨整改,降低持有金融牌照的持股比例等需求可能會增加,金融行業的增資擴股以及並購重組進度可能會加快。
北京一傢大型券商非銀分析師表示,從政策連續性上來看,監管部門對於金控平臺更多的是強調準入和規范發展。例如,此前業內影響頗大的第三方平臺新規征求意見中,監管放開券商與銀行、保險公司的平臺合作,但要求彼此存在股權控制關系或由同一金融控股公司控制,金融控股公司的認定應符合央行的規定。“現在來看,相關政策制定思路是一脈相承的。”
“關於對金控平臺規范管理的消息由來已久,此次規范正式落地一掃市場擔憂和疑慮,反而對有籌建金控平臺計劃的主體來說是利好消息,其相應條款對於現存公司也具備借鑒意義。”上述分析師表示,作為含金量最高的牌照之一,在規范明確後,看好未來券商股權長期投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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