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互聯網巨頭的們金融牌照:螞蟻擬將牌照“裝”進浙江融信向市場釋放什麼信號?
出品|WEMONEY研究室
文|曾仰琳
9月13日,兩份關於金融控股公司的重磅文件出爐——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實施金融控股公司準入管理的決定》(下稱“《準入決定》”)和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下稱“《金控辦法》”)。
就在4天前,5傢金融控股公司模擬監管試點之一的螞蟻集團,就針對“金控準入管理”進行回復。
在上交所官網披露的科創板上市第二輪問詢函的回復中,螞蟻集團表示,“公司擬以全資子公司浙江融信為主體申請設立金融控股公司並接受監管,並由浙江融信持有相關從事金融活動的牌照子公司的股權。”
這不是螞蟻集團第一次提出這個說法瞭,在招股書、科創板首輪問詢函的回復中也提到瞭這一點。
(圖:螞蟻集團科創板首輪審核問詢函的回復提及金融控股公司)
這意味著,螞蟻集團準備將持有的金融牌照“裝”進浙江融信這個公司,並以此為主體來申請金融控股公司。
為什麼要這麼做?
在8月25日公佈的招股書中,螞蟻集團的解釋是為“基於公司對於現有監管精神與相關法律文件的理解”。
其中涉及的法律文件,主要指中國人民銀行於2019年7月26日發佈的《金控辦法》的征求意見稿。
而在9月9日的第二輪審核問詢函的回復中,螞蟻集團還提到瞭9月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準入決定》。
招股書還提到,“盡管公司有前述計劃,公司仍可能需要根據屆時正式出臺的金融控股公司相關的法律文件的具體要求就該等計劃做相應調整。”
換言之,螞蟻集團擬以浙江融信為主體設立金控公司的計劃,還會有變數,這個變數在於《金控辦法》正式出臺的版本,對金融控股公司的具體要求是否會和征求意見稿中的要求有所不同。
如今,《金控辦法》已落地,螞蟻集團是否會做出相應調整?WEMONEY研究室聯系瞭螞蟻集團,不過,目前螞蟻集團處在上市前的靜默期,並未做出回應。
1.
在2018年,螞蟻集團就被列入我國首批金控集團的監管試點名單,名單中另外4個集團分別為招商局集團、上海國際集團、北京金控集團、蘇寧易購集團(原名:蘇寧雲商集團)。
螞蟻集團擬將金融牌照“裝”進一個公司,從某種程度上也向市場釋放瞭一種信號,反映瞭監管對於金融控股公司合規的要求。
無獨有偶,蘇寧易購集團在2018年逐步將蘇寧金服剝離出來,讓其獨立發展。
2018年12月28日,蘇寧易購發佈公告稱,其控股子公司蘇寧金服擬引入戰略投資者。此次增資擴股完成後,蘇寧金服將不再納入蘇寧易購的合並報表范圍內。
2019年9月,蘇寧易購發佈公告稱,蘇寧金服完成增資擴股,合計募集資金100億元。截至2019年9月27日,蘇寧金服的相關增資工商變更已經完成,公司持有蘇寧金服41.15%的股份,蘇寧金服成為關聯方蘇寧金控的控股子公司。換言之,蘇寧易購已完成瞭蘇寧金服的獨立拆分。
(圖:蘇寧金控公司與蘇寧金服的控股關系)
對於蘇寧金服剝離蘇寧易購集團的原因,WEMONEY研究室聯系蘇寧金服相關人士,對方表示,“蘇寧金服獨立經營是集團金融板塊業務發展的需要,也是進一步滿足監管對於金融控股公司風險隔離的要求。原則上未來所有金融相關業務均由蘇寧金服下屬各子公司分別持牌獨立開展、合規運營。”
據介紹,目前,蘇寧易購的金融業務有三大板塊,分別為蘇寧金服、蘇寧消費金融、蘇寧銀行。
(圖:蘇寧易購的三大金融板塊)
隨後的2019年12月31日,蘇寧金服運營主體公司“蘇寧金融服務(上海)有限公司”,將名稱變更為“上海蘇寧金融服務集團有限公司”。
更名後,從字面上來看更強調瞭“集團”的概念。對於名稱變更的原因,上述蘇寧金服相關人士此前回應稱,“隨著公司拓展,目前子公司數量已達5傢。相關監管部門建議進行‘企業集團’登記,以‘企業集團’對外公示,並在核名中予以瞭相應支持。更名企業集團,對公司在集團層面統籌發展戰略規劃,強化協同效應、促進主業發展具有積極作用。”
而在成為監管試點後,螞蟻集團也經歷瞭一次更名,全稱從“浙江螞蟻小微金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改為“螞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詳見WEMONEY研究室文章:螞蟻金服更名 一場有關數字科技的陽謀https://mp.weixin.qq.com/s/ABuwAdIKuLx4EIGDYKAtxw )
從兩個監管試點——螞蟻集團和蘇寧集團近期的調整動作中可以看出,將金融牌照“裝”進一個公司或一個主體,主要原因還是監管對於“風險隔離”的要求。
在中國人民銀行官網發佈的《金控辦法》答記者問中,也印證瞭這一點。“根據《決定》和《金控辦法》,人民銀行對金融控股公司實施市場準入管理……設立明確的行政許可,是對金融控股公司依法監管的重要環節,有利於全方位推動金融控股公司依法合規開展經營,防范風險交叉傳染。”
2.
螞蟻集團納入首批監管試點名單的背後,是當下越來越多互聯網企業在金融領域“攻城略地”的現狀。
這股從2013年就刮起的互聯網金控集團“風”至今仍在持續。
不久前,今日頭條曲線獲得支付牌照,引起瞭市場的熱議。(詳見WEMONEY研究室文章:支付牌照成全瞭誰的夢,字節跳動的電商和金融之路開啟瞭 )
而另一新興互聯網企業拼多多也在年初曲線獲得支付牌照。2020年2月,上海付費通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第一大股東變更為上海易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50.01%,上海易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拼多多聯合創始人陳磊。
而拼多多的“前輩們”——BATJ和TMD等7傢互聯網巨頭,在這幾年間也通過收購、參股、間接持股等各種方式,將多張金融牌照收入囊中。
(圖:互聯網“巨頭”們的金融版圖)
據WEMONEY研究室不完全統計,螞蟻集團、百度(度小滿金融)、騰訊、京東(京東數科)、美團點評、滴滴和字節跳動等7傢公司,持有金融牌照數量分別為13張、7張、8張、10張、5張、7張和3張,合計共53張。
互聯網企業佈局金融業務的模式對現行的金融監管形成瞭挑戰。
央行發佈的《2019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下稱“《報告》”)就指出,“由於互聯網監管環境相對寬松,部分互聯網金融業務遊離於金融監管之外或利用現有分業監管的空白進行套利。例如,部分大型互聯網企業通過新設機構、控股或參股金融企業等方式,已演化為事實上的金融控股集團,但其本身並不直接受到監管。其中,一些互聯網企業以單純獲取金融牌照為目的,將所控金融機構作為資本運作平臺,追逐高額金融投資回報,偏離服務實體經濟。”
不過,凡事總有兩面性。
“近年來,我國一些大型金融機構開展跨業投資,形成瞭金融集團;還有部分非金融企業投資控股瞭多傢多類金融機構,成為事實上的金融控股公司。其中,一些實力較強、經營規范的機構通過這種模式,優化瞭資源配置,降低瞭成本,豐富和完善瞭金融服務,有利於滿足各類企業和消費者的需求,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中表示。
“由於我國金融業長期以來實行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形成瞭金融業高度壟斷的市場結構。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現可以獲得現行金融管制下的壟斷利潤,同時通過一種新的組織形式,可以使控股公司的金融創新空間增加,並可以實現金融業的規模經濟、范圍經濟與協同經濟。”由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院長莊毓敏主編的《商業銀行業務與經營》中,對金融控股公司進行瞭如此闡述。
3.
金控公司的監管辦法“靴子”落地,那麼“金控公司”從何而來?
從歷史來看,國內金融控股公司是“舶來品”,想瞭解為什麼會有金融控股公司,就不得不提到兩個金融學中的概念——分業經營和混業經營。
20世紀30年代經濟大危機之前,各國政府對銀行經營活動極少給予限制,許多銀行都可以綜合經營多種業務,屬於全能型銀行,綜合性銀行,這稱之為混業經營。
但是在這場大危機中生產倒退,大量企業破產,股市暴跌,銀行成批破產倒閉,釀成歷史上最大一次全面性的金融危機,不少西方經濟學傢將之歸咎於銀行的綜合性業務經營,尤其是長期貸款和證券業務的經營。
因此,許多國傢認定銀行隻適用於經營短期工商信貸業務,並以立法的形式將商業銀行類型和投資銀行類型的業務范圍做瞭明確劃分。比如,美國就通過立法的形式強化和完善瞭職能分工型銀行的制度,這種制度稱之為分業經營。
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伴隨迅速發展的金融自由化浪潮和金融創新的層出不窮,在執行分業管理的國傢中,商業銀行經營日趨全能化、綜合化。
目前現今,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傢中,的混業經營有兩種基本形式,一是在一傢銀行內同時開展信貸中介,投資信托,保險等業務,二是以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把分別獨立經營某種金融業務的公司鏈接在一起。
我國的金融控股公司發展可以追溯到2002年。
2002年,國務院批準中信集團、光大集團、平安集團為三傢綜合金融控股集團試點,這也是我國金控公司最早的雛形。當前,金融控股公司已經形成瞭多元發展的格局。
從政策與實踐角度看,我國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國務院批準成立的中信集團、光大集團、平安集團等綜合金融控股集團;第二類是中央、地方管理的國有多元化控股集團,如招商局集團、華潤集團等;第三類是民營企業,包括互聯網公司設立的各種名類繁多但實質就是金融控股公司的集團公司。
(圖:國金證券研究所整理我國金融控股公司發展路徑)
延伸閱讀 :何謂金融控股公司?
《金控辦法》規定,本辦法所稱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法設立,控股或實際控制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類型金融機構,自身僅開展股權投資管理、不直接從事商業性經營活動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金控辦法》將符合以下情形的金融控股公司納入監管:一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境內非金融企業、自然人以及經認可的法人;二是實質控制兩類或兩類以上金融機構;三是實質控制的金融機構的總資產或受托管理資產達到一定規模,或者按照宏觀審慎監管要求需要設立金融控股公司。
參考資料:
《商業銀行業務與經營》第五版 莊毓敏主編
《金融學(第三版)》 黃達主編
《2019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控股公司怎麼看?》國金證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