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事件升級,央視痛批:涼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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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張恒和鄭爽又新添一劑猛料。
4月26日,鄭爽前男友張恒在微博上曬出一段視頻,爆料瞭鄭爽簽訂“陰陽合同”、拆分收入獲取“天價片酬”、偷稅漏稅等問題。
甚至還在微博中@瞭國傢稅務總局,表示履行自己身為公民的檢舉義務。
據視頻中的聊天記錄顯示,鄭爽拍《倩女幽魂》時原合同是1.5億,鄭爽要求漲到1.8億。父母勸鄭爽見好就收,最終雙方談到1.6億的片酬。但是,大傢都知道,廣電總局推出過“限薪令”這回事。根據當時的相關規定,演員的電視劇單集片酬不得高於100萬人民幣,總片酬不得高於5000萬人民幣。於是,就有瞭“陰陽合同”。其中一份是4800萬的陽合同。張恒讓鄭爽以新沂萃珊雯影視文化有限公司簽約藝人的身份逃避一部分個人所得稅。另外一份是1.12億的陰合同,約定乙方向鄭爽母親(劉艷)的實控公司增資1.12億。這份陰合同大概率是沒有繳稅的。兩份合同共計1.6億。1.6億是什麼概念?有網友列出一份數據,拍片77天,片酬1.6億,約合日薪208萬。鄭爽的老傢遼寧,去年在崗職工的平均年薪為5.54萬元。也就是說,差不多要工作37.5年,才等於鄭爽拍戲一天。而假設是發展較好的城市,按月薪一萬來算,1.6億需要工作1333年。據國傢衛健委公佈的信息,2019年中國居民人均預期壽命為77.3歲。1333年,也就是要活夠17輩子。如果按年份往前推,1333年前還是唐朝。想想都覺得可怕。甚至,知乎上還有一條問答沖上瞭熱榜。“看到鄭爽日薪 208 萬之後,我心態崩瞭怎麼辦?”有答主在評論區回復稱,某個小縣城前三個季度(9個月)的時間,財政收入也才剛好1.6億,而且還是在增長9%的情況下。PS:財政收入主要由稅收及土地收入二部分構成,不是GDP。一座小縣城270天的收入,鄭爽77天就賺到瞭。難怪網友們的心態都崩瞭。有網友表示,別說一天208萬,就算是零頭,一天8萬,我都願意007幹到底。還有一位研究生答主稱,院裡的科研經費好不容易批瞭幾百萬,導師們都興高采烈的。再對比一下鄭爽,科研工作者的境遇真的很難。“他們的科研成果哪裡比不上演員?”或許這位答主的話帶有些主觀情緒,畢竟隔行如隔山,二者其實不太能作比較。但他確實說出瞭不少科研人員的心聲。
評論裡也有不少同為科研人員的網友表示,看到鄭爽的這些爆料後感到很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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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人民網評微博附上鄭爽片酬1.6億的話題發文:摘除天價片酬這顆“毒瘤”,勢在必行。
並表示“天價片酬”既是對整個影視行業的釜底抽薪,更是對社會拜金風氣的助長。希望相關部門加強打擊力度,遏制影視圈的不良風氣。4月28日晚上6點,央視新聞發聲,稱接到群眾舉報鄭爽涉嫌偷逃稅的問題,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稅收法律法規進行調查核實。北京市廣電局已啟動對相關劇目制作成本及演員片酬比例的調查。稅務和廣電管理部門也表明,堅決查處整治“陰陽合同”“天價片酬”“偷逃稅”等問題。嚴格電視劇合同管理,為電視劇行業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網友們對此紛紛表示支持。
能不能管管這幫明星的收入!真的太嚇人瞭!好好整改一下這個行業吧,相信有關部門一定能查出真相。看到鄭爽一天賺兩百多萬,還嫌低,再看看我們國傢的那些英雄,真替他們難受。
一個小時後,央視熱評,誰偷逃稅誰就得涼涼,沖上熱搜。“學藝先學德,演戲先做人。”做不好守法公民,一旦以身試法,勢必“涼涼”。簽訂“陰陽合同”,於規所禁;偷稅逃稅,於法不容。整飭行業亂象,回歸法治軌道,影視行業才能良性發展。
不得不說,央視對此次張恒的“天價片酬”“偷逃稅”等爆料十分關註。
畢竟如果張恒的爆料是真的話,這影響實在太大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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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師對此表示,如果張恒的爆料內容經稅務機關查實的話,鄭爽將面臨一系列行政處罰。
除瞭需要補繳相應的稅款、滯納金,還要面臨相關的罰款。保守估計最低6500萬元,最高可達2.2億元。如果涉及到刑事責任的話,還有可能面臨牢獄之災。4月29日,鄭爽微博事務部以鄭爽的口吻發聲。
稅務部門已經在核實我的合約、個人稅務、一切有關經濟合同。我願意接受並配合一切調查。結果會公佈於眾,感謝大傢關註。
相信有關部門,一定可以追查出此次事件的真相。如果張恒的爆料屬實,那鄭爽就必定要補繳欠下的稅款和罰款。如果張恒的爆料作假,那他也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大傢等待有關部門的官方回應就好瞭。話說回來,這並不是第一起關於明星逃稅漏稅的事件。早在2018年的時候,崔永元的爆料就揭開瞭娛樂圈“天價片酬”“偷稅漏稅”的現象。范冰冰逃稅漏稅事件在當時也引起瞭社會的廣泛關註。據央視報道,當時稅務部門查出范冰冰一共偷逃稅2.55億,需要補繳8.83億。大傢也不要奇怪為什麼要補繳這麼多。首先偷逃稅的2.55億肯定要追繳的。還要加收0.33億元的滯納金,這裡一共是2.88億。另外的5.95億是罰款。
拆分合同,隱瞞真實收入,處2.4億元罰款;利用工作室賬戶隱匿個人報酬,處2.39億元罰款;企業少計收入,處94.6萬元罰款;公司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處0.51億元罰款;公司非法提供便利,協助少繳稅款,處0.65億元罰款。
所有的罰款以及補繳稅款相加,共計8.83億。范冰冰對此罰款也沒有異議,後續還在微博上發瞭道歉聲明。表示自己對稅務機關依法作出的一系列處罰決定,完全接受。並將按照稅務部門的最終處罰決定,盡自己全力補繳所欠的稅款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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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雲: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賺錢固然重要。但身為明星,更應該註重自己的作品。而不是追求天價片酬和偷稅漏稅。尤其是對公眾有較大影響力的大牌明星,應起到相應的示范作用。絕對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線。否則,不管你積累瞭多少聲譽和財富,都將在法律的制裁下倒塌。況且,“偷逃稅”這種行為,一直是嚴厲打擊的。因為對於一個國傢來說,稅收是十分重要的。說是“命脈”也不為過。國傢的經濟基礎,主要來源就是稅收。另外,稅收其實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災區重建、水電工程、鐵路、高速公路運營等等。這些便利民眾的項目,都是需要稅收的支持,才能進行下去。所以,為瞭更美好的明天。依法納稅,人人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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