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42歲女人的悔悟:不幸的婚姻中,女人最不該做的事就是隱忍
看到一則還算高興的新聞:遭傢暴跳樓女子被判離婚。
2019年8月,河南商丘柘城縣劉女士因不堪忍受丈夫竇某某的傢暴,為瞭逃生從二樓跳下致雙下肢截癱。這個事後來鬧到法庭上,劉女士於2020年6月5日,通過網上立案,起訴與竇某某離婚。但是由於雙方調解意見分歧較大,劉女士稱,事發近一年,她仍未能成功離婚。
看到此事的時候,不勝唏噓,為劉女士的遭遇深感痛心。
有的婚姻絕對不是忍忍就能解決的,像傢暴這種原則性問題,不能饒恕。劉女士也說自己不是跳樓,而是逃生,是因為她的丈夫竇某某太沒有人性。可想而知,我們的親密關系中倘若是有這麼一個人,那猶如一顆定時炸彈,你的命運更是堪憂。
好在這個事鬧到瞭網上,現如今劉女士已經被判和丈夫離婚。
我為她感到慶幸,因為她總算是脫離瞭苦海。
很多女人都會在婚姻中隱忍,也有很多過來人會打著“為你好”的名義說“忍忍就過去瞭”。忍忍真的能過去嗎?你一次又一次隱忍,而他呢卻未必會體諒你,甚至還可能會變本加厲的傷害你。
我們在很多時候想讓一些女人從陳舊的思想中走出來,可是她們卻未必能走得出。在更多時候會特別的無力,對於她們的遭遇很是同情,但能救她們的也隻有她們自個。
身處不幸的婚姻,說到底能救女人的隻有女人自己。
女人你不能太軟弱,如果你感覺自己的婚姻不幸,你遭受一次又一次的傢暴,那麼這時候你不能認命,而是要拿起正當的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唯有你自己可以保護好自己。
我講一個42歲女人的故事,她說自己18年的婚姻中,犯的最大的錯就是隱忍。她後悔自己太晚離婚,導致自己的大好青春年華都被消磨瞭。她想給女人們一個忠告:不幸的婚姻中,女人最不該做的事就是隱忍。
艷玲和她的丈夫已經分居有將近一年瞭,她實在跟他住不下去,等於是逃離瞭。
說到底也挺可悲的,人到中年,夫妻倆的關系竟然到瞭如此地步。
艷玲在前不久接到她親戚打來的電話,說她丈夫意外去世瞭。聽到這個消息,艷玲一臉平靜,她內心突然有一種釋然,感覺自己終於從以前的噩夢中解脫瞭。對,艷玲還是他的合法妻子,二人分居瞭近一年,並沒有離婚,但是早已經沒瞭什麼感情。
為什麼艷玲對丈夫的去世一點也不驚奇,因為她知道就丈夫那暴脾氣,早晚都會鬧出點事來。有些人不改自己的臭脾氣,遲早會折騰出事,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
想瞭很久,艷玲還是決定去送他最後一程。
這一生我和你情誼已盡,我也算仁至義盡瞭。
怎麼說都沒離婚?該處理的事還得處理。艷玲沒有感覺到很悲傷,相反她一臉平靜,談不上高興也談不上悲傷,隻是為自己的前半生感到不值當。回想跟丈夫18年的婚姻,艷玲覺得自己錯過瞭太多太多的時間,如果早一點可以離婚,是不是早都解脫瞭呢?
“餘生,我隻願自己能幫你照顧好一雙兒女,但是若是來生,寧願是陌路,也不想成為一傢人。”艷玲說,自己剛結婚的時候就後悔瞭,但是沒法子。
有的女人在感情中會犯傻,對待感情也是拎不清,也不明白婚姻是什麼?然後婚姻生活也是慘淡無遺。忍瞭那麼久,走不出,最終傷害的還是自己。
想當初,艷玲是稀裡糊塗嫁給她丈夫的,旁人說他傢條件還不錯,艷玲看父母都滿意,她也就不敢提什麼不同的意見,稀裡糊塗的就把婚給結瞭。為瞭父母而結婚吧,不想讓他們太操心瞭。
有一種傳統的女人會在婚姻裡認命,尤其是當她們懷瞭孕,她們就更認命自己這輩子也就和這個男人在一起瞭。艷玲就屬於這種女人,她無法反抗,骨子裡的陳舊思想讓她不敢反抗。
她什麼都是忍,有時候把婚姻裡的事跟父母說,父母也是叫她忍。在她父母看來是如此,一個女人要是離瞭婚多麼丟人,再說瞭,跟誰過日子不是過,難不成再找一個會更好?湊合著過唄。
艷玲這樣的女人,把結婚看作是賭,賭錯瞭也就隻能苦苦熬瞭。
剛結婚三個月,艷玲就懷孕瞭,她未曾料到懷孕的自己會因為跟丈夫頂瞭一句,就被打瞭。
這件事她沒有跟任何人說,打瞭也就打瞭,她就勸自己忍著,說以後應該會改觀的。艷玲不想讓父母操心,更生怕這樣的事會遭到親戚們的嘲笑,她就好像是為瞭別人活著,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忍。
男人打女人這件事,有瞭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你懷孕的時候都不聯系你,更何況是其他時候。傢暴這種事一旦有瞭,你的婚姻就是非常不幸的。有的人覺得“男人打女人很正常”,殊不知傢暴這種事是原則性問題,沒法忍。
艷玲之後的婚姻,更是不順暢,在孩子出生之後,丈夫對她算好瞭一些,但也並沒有什麼體貼。也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艷玲也習慣瞭,她的婚姻就是喪偶式婚姻,動不動冷暴力。艷玲想的簡單,隻要不傢暴就算是萬幸瞭。
可是她丈夫喜歡喝酒,而且酒品很不好,一旦喝醉瞭就會耍酒瘋說胡話還會動手打人。每次都是艷玲把他給弄回傢去,可是回到傢之後就是少不瞭一頓打。艷玲無力反抗,一次次忍受著這種身體上的疼痛。
想離婚嗎?離婚的念頭在腦海中過瞭千次萬次,可是一想到“離婚”兩個字,卻怎麼都踏不出這一步。她生活的那個小縣城,是那種“誰要是離婚瞭,人傢就會在人前人後戳你的脊梁骨”。她害怕被人議論,也害怕父母被人議論,就那麼不敢反抗,苦苦熬著。
母親勸她說:“這婚姻熬著熬著也就到頭瞭。”
熬,說得容易,隻有切身經歷的人才知道“熬”著過日子是多麼苦。
可能很多人會說艷玲是自討苦吃,她這種女人在思想上不獨立,又不敢反抗,也就隻能吃著婚姻裡的苦,隱忍瞭一切,卻也不可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幸福,因為從來沒有為自己爭取過。
不幸的婚姻中說到底還是得你自己反抗,一定得你敢於反抗,才有可能脫離苦海。
這樣的痛苦不堪的婚姻中,艷玲終於想著要反抗瞭,她想要離婚,她跟父母說“無論如何,都得離婚”。離婚也不是一下子就能離的,然後又折騰瞭兩年,折騰到兩個人分居,折騰到婚姻裡形同陌路。
分居那段時光對艷玲而言是最美好的,她見不到丈夫也就沒瞭那麼多煩心事。那一年丈夫剛好去外地做生意,也是成日裡忙,也很少顧及到她。他們倆不打電話,不見面,孩子由艷玲養著,就跟離婚瞭差不多。
再後來聽到丈夫的消息,就是親戚打電話來說她丈夫出意外去世瞭。
艷玲很平靜,她坦然地接受瞭這一切,因為她知道也是丈夫自食惡果,那麼愛酗酒,脾氣又暴躁又愛打人,早晚都是折騰自己給折騰沒瞭。
現實生活中,有不少像艷玲這樣的思想不獨立的女人,她們在受到不公正對待時,慣性的選擇隱忍,結果也隻能是苦瞭自己,耗費瞭大半輩子的青春。
一場沒那麼幸福的婚姻,艷玲耗盡瞭自己最好的青春年華,她能不悔嗎?
艷玲說:“18年的婚姻中,隱忍是我最大的錯。如果能再讓我重來一次,我可能會在我第一挨打時就把婚給離瞭。隻是想到瞭人傢會看不起你,卻不敢為自己活,這是我的病。我讓自己活得廉價瞭,白白浪費瞭大好的青春年華,要不然我可以過得更好一些。”
我們來看開篇所提到的河南商丘的劉女士。
她要是繼續隱忍不反抗,最後的結果會是什麼?還是繼續被丈夫毆打,不幸的婚姻,也給瞭孩子不幸的原生傢庭。好在劉女士懂得去逃生,也懂得怎麼樣去運用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過程有點曲折,但總算把婚給離瞭,往後的日子也能過得風平浪靜一些。
有的女人選擇隱忍是為瞭保全自己的婚姻,可我想問的是,一個有可能危及到你生命的人,這樣的婚姻要它來做什麼?不要把婚姻看得太過重要,有些原則性問題絕對不能原諒。
還有艷玲,要是早一點反抗,她也不至於白白浪費瞭那麼多時間。
艷玲的故事告訴我們什麼?
第一要做一個思想獨立的女人,知道自己想要什麼;第二要敢於去做,不要管他人怎麼想,你得為自己而考慮;第三忍不會換來他人的感激,忍隻會讓你受到更大的傷害;四要及時止損,千萬不要委曲求全;五你要為自己著想,同時也要敢於去做。
不幸的婚姻中,女人最不該做的事就是隱忍。
不是所有的婚姻都能忍,觸及原則性問題的,你不堪忍受痛苦就得想辦法逃離。如果一段婚姻給你的不是幸福,而是遍體鱗傷,你也該讓自己解脫瞭。別把婚姻看得太過於重要,要知道,你自己幸福快樂才是最重要的。更不要拿孩子來說事,你過得不好,你的婚姻不好,你覺得孩子會幸福嗎?
能救你的不是隱忍,而是要敢於為自己活得漂亮,要敢於為自己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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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BAO;情感原創作者,寫世間冷暖,看人間百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