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願和我媽一起住?那你出去租房住吧”“可以,但要先離婚”
我有酒和茶,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點上面『關註』,你就是我的人瞭。
01
人這一生,處處都與“條件”為伴。
你想買一樣東西,沒錢,對不起,別人不會免費送給你,這是條件。
你想愛一個人,別人的要求你無法滿足,對不起,別人不會跟你戀愛,這也是條件。
你想讓別人愛你,提出瞭各種要求,別人滿足不瞭,你選擇放棄,這更是條件。
既然繞不開“條件”,那就去重視它。重視瞭才能讓自己有資本,才有資格對別人提條件,才能滿足別人的條件,這對你的整個人生都有好處。
反之,你明知道生活中處處與“條件”為伴,但是卻不當回事,久而久之,你的世界中就會隻剩下你自己,連最基本的與人相處都做不到,未免顯得太可悲瞭點。
02
曾經的同事阿翔,在人到中年之前,就不懂得經營“條件”,這其實也是他沒守住那段婚姻的原因。
他跟前妻佳美的那段婚姻,對他來說是高攀上瞭有錢人,因為佳美既是獨生女,傢裡又很富有,年紀輕輕就車房雙全,生活遠遠優於身邊的打工人。
他們能走到一起,一來是因為佳美年少輕狂,理想主義,覺得找個自己“喜歡”的人就好,覺得隻好感覺對瞭,其他就都對。而她所謂的“感覺”對瞭,並沒有深入到現實去判斷兩個人合不合適;二來是因為阿翔先天條件還算不錯,雖然不是大眾認為的帥,但至少符合佳美的胃口。
說到這裡,很多人應該覺得他們倆在一起挺好的,各取所需。而事實上,兩個人之間始終存在差距。
對於佳美來說,她本身條件好,可以不太重視條件方面的問題,但是阿翔不行,因為就他的整體條件而言,如果不重視感情方面的條件置換,隨時都有可能弄丟搖錢樹。
可悲的是,一直等到結婚瞭,他都沒有重視條件問題,甚至還有瞭這樣的思想:認為自己運氣好,認為自己命好,認為自己得到的一切都是命中註定,認為自己完全不需要努力就可以坐享其成。
他的這種自戀,自滿,自大的心理,促使他在婚姻中不斷犯錯,最大的錯誤,也是導致他跟佳美離婚的錯誤是:他擅自做主讓婆婆跟他們一起生活,儼然把佳美的房子當成他和婆婆的房子,母子倆聯手把佳美當成瞭外人,仆人。
對於習慣瞭養尊處優的佳美來說,自然無法忍受被當成下人,於是就拿出瞭大小姐脾氣,要求婆婆離開。
此時的阿翔,拿出一副主人的架勢跟佳美說,“你不願和我媽一起住?那你出去租房住吧!”
佳美毫不猶豫回復,“可以,但要先離婚!”
阿翔把她的話理解成“她凈身出戶”,結果,拿到離婚證的同時,他得知佳美在此之前已經把房子賣掉瞭,房子的主人出面趕人瞭,他和母親不得不搬走。
一個人不可能一直走運,很多人一生隻有一次好運氣,敗光瞭就再也交不瞭好運。阿翔的結局就是如此,離婚以後,再也交不上好運還是其次,最重要的是,之前那些年的荒廢,使得他在離婚後一無所有,這種懲罰,對於人到中年的他來說,比較狠。
03
據我對阿翔的理解,他骨子裡並不壞,隻不過是走瞭歪路。離婚以後被打回原形瞭,不得不重新開始瞭,他才開始矯正自己的觀念,有一天跟我說瞭這樣一番話:
『人到中年離婚瞭,才明白這三句話真有道理:
第一句,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我本以為跟我那個有錢的前妻結婚是我命好,本以為我隻要被動接受命運的安排就好,結果卻證明,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我啥也沒付出就得到一份美好的愛情,不是什麼命中註定,隻是因為我運氣好。但是,我不該在得到那份愛情以後不懂珍惜,不該坐享其成,不該認為我前妻可以免費養我一輩子,要不然也不會讓她失望透頂跟我離婚。
第二句,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跟前妻結婚之前,我還挺認同這句話的。但是,跟她結婚以後,我不用像別的打工人一樣辛苦努力就可以過得好,我就開始懈怠瞭,開始放縱自己瞭,覺得人生重在享受,不努力照樣可以活得比別人好,完全不需要為以後擔心。結果,就因為我太放縱瞭,以至於犯瞭大錯,弄丟瞭婚姻。現在回頭想一下,如果我保持憂患之心,為瞭守住婚姻多謹慎一些,或許就不會被打回原形瞭。
第三句,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
跟我前妻在一起的那些年裡,我隻顧著享受,再也不願努力,以至於自己的能力逐漸退化,等到離婚後被打回原形瞭,變成一無所有的人瞭,我才恍然意識到,之前荒廢的那些年裡,我應該堅持努力,就算努力瞭還是離婚瞭,至少我不會被打回原形,不會人到中年瞭過得很慘。』
其實阿翔說的那三句話,同樣講的是“條件”:第一,很多看似免費的午餐,都有隱形條件,你必須滿足那個條件,才能繼續享用;第二,人生講究因果,因果即為條件,種什麼因得什麼果。你時刻保持謹慎,不讓自己犯錯,避免瞭很多錯誤,整體上就不會活得太差,反之,你犯的錯,終將變成懲罰。第三,若想年紀大瞭享受生活,前提條件是,要在年輕時多努力,這其實也是一種因果關系。
希望其他人能好自為之,不管是對待婚姻的時候,還是對待生活乃至人生的時候,都要重視其中涵蓋的“條件”,不要等到失去瞭,搞砸瞭一切之後才想到自己哪些事情沒有做,早一點去分析利弊,早一點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才不至於讓人生出現太多的磕磕絆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