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8年我被劈腿凈身出戶:維持婚姻穩定的不是性和愛,而是財產
01
杭州小夥背30年房貸相親
月供8700嚇退女生
“月供8700,三十年的房貸,你會慌嗎?”
這是杭州小夥的相親故事。
好不容易遇到滿意的相親對象,誰知道卻因30年房貸嚇跑瞭姑娘。
他對姑娘的選擇表示理解,但還是感到失落。
婚前買房是出於住房需要,再加上考慮到貨幣貶值的問題,想著未來還貸的壓力肯定會降低。
他覺得30年房貸問題不大,一年下來也能結餘幾萬,更何況父母也會幫襯,傢裡多餘的小房子賣瞭完全能一次性結清貸款,不存在被壓得不能呼吸的情況。
可沒想到的是,這還是成瞭他相親的絆腳石。
結婚買房是人生的大事,也是所有人都可能面臨的難題,小夥的故事,很快引起瞭全網的共鳴和激烈討論。
有人諷刺女方太會算計,原來相親要求有車有房,還必須是全款瞭?
其實,與其說女生是被房貸嚇跑,還不如說是被未來可能面臨的生活嚇到。
這是非常現實的問題,婚前買的房屬於男生的婚前財產,婚後則需要女生共同還貸。
盡管男方完全靠自己工資還貸,那也相當於對方一起還,因為婚後收入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
更何況,男生工資用來還貸,女生就需要承擔起生活開支的大頭,說得直白點,就是男生養房,你養他,而房子跟你沒有太大關系。
一旦婚姻出現變故,男方一拍桌子,女生隻能灰溜溜離開。
沒錯,女生可以追要還貸比例和增值部分補償,但也存在追訴難的情況。
不要說女生過於現實,沒有任何感情基礎的相親,一上來就要女生背30年房貸,最後房子產權還與她無關,換誰能不警惕?
婚前權衡利弊,難道不應該嗎?
02
婚前計較,是算計還是慎重?
有人說,婚姻是基於愛的,處處計較就變瞭質。
所以他們往往拒絕談錢談房,但很可能轉身就被現實赤裸裸打臉。
因為不管男方還是女方,都可能面臨被算計財產的問題。
不是所有真心都能換來忠誠,有時你掉進對方的陷阱卻不自知。
不久前,深圳小謝遭算計後凈身出戶,丈夫轉眼就領瞭年輕女子回傢。
8年前,小謝和丈夫結識,兩人共同創業打拼,很快就在深圳有瞭第一套房。
膝下有一兒一女,生活富足美滿,但自從公婆搬來同住後,一切都變瞭。
她專心在傢帶孩子,被婆婆嫌棄不工作賺錢,後來回公司上班,婆婆又罵她成天不顧傢不管孩子,於是小謝每天得早起買菜做飯,打點好一切傢務再去上班。
婆婆的百般刁難,讓小謝一度想離婚,而丈夫卻很善解人意地提議“假離婚”。
“因為財產在你名下,我媽難免不放心,把財產都劃到我的名下,她也就不會再刁難你瞭。”
出於信任,小謝看都沒看就簽瞭離婚協議,兩套房、車子、兒女的撫養權全歸丈夫。
離婚後,小謝還是照常和丈夫、公婆住在一起。
但她很快發現,原來丈夫早有新歡,更是不惜為瞭新歡跟她動手,砸破瞭她的頭。
她這才意識到,這一切都是丈夫設的局,目的是把她所有財產都榨幹。
8年的婚姻,她被百般算計,最後落個凈身出戶的下場。
在合肥,張女士也有著相似的經歷。
結婚時,丈夫一窮二白,但她還是不顧反對嫁給瞭他,並且一直負擔著傢庭的開支。
倆人剛結婚,商量著要購置一套總價120萬的房子,但丈夫手頭隻有10萬,她想都沒想,一下就轉瞭50多萬給丈夫,湊夠瞭首付。
誰知,後來丈夫哄騙她簽瞭授權購置房產事宜的委托書,悄無聲息地修改房子產權,改成瞭99:1,張女士的50萬首付,最終隻剩下1%的產權比。
貪婪、算計,婚姻裡愛情的光亮,被人性的黑暗面籠罩著。
你不計得失地付出,幻想著美好的未來,可對方隻把你當作棋子,用完就棄之如敝履。
試想,朝夕相對的枕邊人,無時無刻不在算計著你,難道不可怕嗎?
在網上看到的一個故事。
女生跟男友五年戀愛長跑後,準備結婚。
雙方傢長見面,商量著兩傢共同湊錢出首付,給小兩口添置套婚房。
等到婚禮事宜都安排妥當後,女生突然發現,男友在父母的支持下,偷偷按揭瞭一套房子。
面對男友的隱瞞,女生非常生氣,但男友表示房貸不需要她操心,由男友父母來還,女生也就沒說什麼瞭。
男生付首付已經欠下不少貸款,自然彩禮也沒給多少,婚後房子裝修也是女方出的錢。
後來她才發現,結婚後男生也常常給父母轉錢還房貸,但明面上是男生父母在還,所以哪怕離婚,女生連共同還貸部分的補償都拿不到。
我看完都震驚瞭,一大傢子費盡心思算計女生,這如意算盤打得真好,不花什麼錢就娶回瞭媳婦,房子產權也沒虧,還省瞭一筆裝修費。
當然,身邊也存在很多男性被女方騙財產的新聞。
出於愛,很多男生主動在房產上加女生名字,最後可能發現對方愛的隻是他的房。
房產所有權,一直都是婚姻繞不開的坎。
有的人覺得婚姻有愛就足夠瞭,談房談錢傷感情,但也有人要求房本必須加自己的名字。
婚前計較,到底是慎重還是算計,大傢各執一詞。
其實,婚前恰當地談物質,從來都不是對愛情的褻瀆,這是對未來婚姻的重視和保障。
如果你覺得對方是算計你的房產,你完全可以拒絕結婚,但如果決定在一起,那就應該為這段婚姻做出一定的讓步。
畢竟沒有人有義務,為不確定的未來賭上一切。
03
財產制度,是穩定婚姻關系的基礎
毫無疑問,婚姻需要靠愛維持,但不能隻靠愛。
前段時間,一個討論基層女性婚姻困境的視頻火瞭。
博主談到,婚姻中女性為傢庭貢獻的生育價值常常被忽視,得不到認可,婚後生瞭娃又淪為“喪偶式育兒”。
一言蔽之,就是女性在婚姻中處在被動地位,雙方不平等。
顯然,這樣的關系是不穩定的,尤其對於缺乏經濟來源的基層女性而言,她們的命運被掌握著經濟大權的男方死死攥著。
大學同學安然,跟初戀結婚多年,前幾天,聽說她離婚瞭。
兩人在一塊多年要離婚總會有些放不下,離婚手續及財產分割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弄得清楚的。
但安然倒是痛快,找瞭金牌離婚律師全權負責自己的離婚事宜,到瞭正式簽章離婚這天,她就露過兩面。
之後,轉身就給自己買瞭新衣首飾,辦瞭美容卡,健身卡,還給女兒買瞭一架鋼琴,帶她去玩瞭一趟歐洲。
我那時不禁好奇她怎麼有如此底氣,十多年的感情說離就離。
後來才知道,安然本就料到有這麼一天,也早就準備好瞭退路:
婚前買瞭一套房子,穩定的工作,穩定的收入來源,並積累瞭一定積蓄。這樣即使婚後財產分割不公,以她的實力,也足夠讓女兒跟著自己過上好日子。
感情歸感情,安然知道,要想離婚後過得好,就要保持理智。
有錢,婚後,她想要LV,愛馬仕,還是CPB,不用老公送,自己就能買。
有錢,離婚對她來說,其實沒啥影響。
作傢韓寒曾說:“我們有理由相信,建立在愛情上的愛情是短暫的,因為愛情本身是短暫的;而建立在金錢上的愛情是永遠的,因為金錢是永遠的。”
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一灘死水,沒有物質的婚姻則是一片散沙。
在一段未知的婚姻中,給自己留瞭錢財,就是留瞭退路。
它們成為你婚姻破碎後,阻止生活惡化的最後屏障。
婚姻本就是一場博弈,需要男女雙方保持勢均力敵的狀態,才能長久穩定。
薛兆豐教授曾談到婚姻的本質:
結婚就是辦企業,就是簽合同,辦的是傢庭企業,簽的是終身批發的期貨合同。
這就意味著,夫妻雙方需要合力貢獻資源,來維持婚姻的穩定,而男女方付出的資源是不一樣的。
周周在之前的文章就談過這個問題。
在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的傢庭模式中,女生付出的更多是生育、照顧傢庭的價值,屬於事前優勢;而男方則是經濟收入價值,屬於事後優勢。
相比之下,男性的社會價值更容易被認可,而女性的“傢庭價值”往往容易被忽視,在婚姻中處在劣勢地位。
女性在傢相夫教子,為傢庭生育犧牲瞭部分甚至全部社會價值,在生育完成後,男性就收獲瞭女性的價值。
而先付出資源的女性,容易被後付出的人敲竹杠,也就是被離婚。
所以現在很多人,為瞭維持婚姻穩定,往往都會增加女性的事前優勢,比如彩禮、房本加名字,以此提高離婚的成本,作為男方對婚姻的資金抵押。
同樣的道理,那些妻子管錢的傢庭,婚姻也更穩定。
根據民政局資料顯示:
妻子管錢的傢庭離婚率較低,而丈夫管錢的傢庭離婚率相對較高。
因為愛是不穩定的,財產制度才是穩定婚姻的基礎。
相信大傢結婚都是奔著白頭偕老去的,出於那份熱烈的愛,多少人傾盡所有的付出,最後卻落個悲慘的下場。
婚姻談錢無可厚非,隻考慮錢的婚姻是荒謬的,但不考慮錢的婚姻是愚蠢的。
正如三毛所說:
愛情如果不落實到穿衣、吃飯、睡覺、數錢這些實實在在的生活中去,是不會長久的。
但我們也得善於辨別,對方是算計你的錢,還是為瞭婚姻穩定采取的財產制衡。
愛情是滾燙的,但可能會走向衰亡。
財產的數字是冰冷的,卻也是你最後的底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