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婚禮前夕男方和懷孕5月女友分手”:別把生命“作”成瞭生意
01
稻盛和夫給年輕人的忠告中,談到結婚的意義是什麼?
“不是拖垮彼此,而是生活中給對方鼓勵。在生活累的時候,彼此安慰相互鼓勵;遇到事的時候,能有個商量的人;下班回傢,能有個一起吃飯的人。在外面受瞭委屈,回到傢裡有個溫暖的擁抱。一生太漫長瞭總要有個相知相伴走完一生的人。”
深以為然,若是能懂得這句話的兩個人,想必是這人世間最為幸福的夫妻。
但可惜的是什麼?很多年輕人到瞭適婚的年紀,忙忙碌碌去張羅婚禮,但是卻並不懂得結婚的意義是什麼?他們的感情也是極為脆弱的,兩個人不懂得體諒彼此,因為一些小事就把兩個人之間的感情給消耗沒瞭。
近日,網上有一熱點新聞:婚禮前夕男方和懷孕5月女友分手。
在重慶,有一對戀愛已經一年半的情侶原本是打算在6月11日這天辦婚禮的,但是就在婚禮前兩天,男方卻突然宣佈要取消婚禮,和女友分手。他們倆還沒來得及領證呢,現在打算是幹脆直接不領證瞭,婚也不結瞭,兩個人分手得瞭。
另外,女方已經懷孕5個月瞭,婚訊早已經通知雙方的親友,女方挺著個大肚子,被突如其來的變故搞得手足無措,一氣之下要索賠百萬。
事情怎麼就到瞭這一步?都已經要結婚瞭,也有孩子瞭,怎麼就鬧到分手這一步?
男方之所以變卦,是因為女方索要的八萬八的彩禮以及五金四大件。其實八萬八的彩禮不算多,但是男方的父親得瞭惡性癌癥,傢裡就他一個人掙錢養傢,還要承擔父親高額的醫療費。男方答應隻給5萬的彩禮,可是女方傢裡卻不同意。而且對方還要求,在重慶舉辦婚禮後還得在安徽再辦一場,男方父母婚前還得去女方傢裡一趟,由於男方的父親病瞭,母親得照顧他父親,男方根本就沒有辦法滿足這兩個要求。
事後,女方也跟男方道歉瞭,認為自己給他的壓力太大,但是男方堅決不結婚。
男方表示:“我們之間有太多的問題,不是一句對不起一句沒關系就能化解的,造成如今的局面已經談不上誰對誰錯瞭。至於娃兒,我尊重你的決定,如果你願意生養,那麼我們就共同撫養他。”
女方求助的時候哭訴說:“我現在已經回不去瞭(娘傢是安徽的),因為我娘傢辦瞭訂婚酒,所有親戚都知道我們的婚訊,現在男方取消婚禮,我沒有地方可以去。”
我聽到女方這樣說,也挺同情她的,但我更痛恨她的父母。這要是真心疼自己女兒的父母,早就過來把女兒接回傢瞭,而不是女兒大著肚子在外面不敢回娘傢。辦瞭訂婚酒又怎樣,所有的親戚知道你們的婚訊又如何?難不成所謂的面子比自己女兒的安危還重要嗎?自己女兒大著肚子在異地都無處可去瞭,竟然還在乎所謂的面子。
女方的父母是真的讓人生氣!
女方呢,終歸是太過軟弱瞭,自己在彩禮的事情上沒主見,才會被自己父母牽著鼻子走,導致在婚禮前夕壞瞭事。
評“婚禮前夕男方和懷孕5月女友分手”:別把生命“作”成瞭生意。
02
女方的父母太在乎面子,太作瞭!
這件事到底是誰作?
我覺得女方的父母實在是太過分瞭!
女方父母提出瞭兩個要求:一是得有八萬八的彩禮,還有五金四大件;二是在重慶舉辦婚禮後還得在安徽再辦一場,男方父母婚前還得去女方傢裡一趟。
其實這兩個要求放在平時都沒啥大問題,也不算太高,可問題是男方傢裡的條件比較特殊。因為男方的父親得瞭惡性癌癥,現在傢裡隻有男方一個人在掙錢,他籌辦婚禮已經花瞭十幾二十萬瞭,實在拿不出八萬八的彩禮瞭。還有就是他父親得瞭重病,母親得照顧父親,根本沒辦法長途奔波,不可能到女方傢去。
女方的父母可能覺得是面子的問題,自己要嫁女兒,結果男方父母來都不來,但人傢也是有情可原的。婚俗是婚俗,具體還得看對方傢庭的實際可承受能力。雙方的傢長在小年輕的婚姻裡攪和,導致兩個人之間的誤會越來越多。
必須得給一些父母提個醒:你們的面子不重要,婚俗也沒有那麼重要,孩子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女方的父母想必是覺得自己女兒已經懷孕瞭,可以讓男方低頭,可是男方卻偏偏不肯低頭瞭。男方也覺得反正女友都已經懷孕瞭,想讓女友低頭,可是沒想到他們不願意。結果等到女方自己願意低頭的時候,男方說已經晚瞭。
都已經到瞭鬧掰的地步?自己的女兒大著肚子在外面孤苦無依的,甚至都嚇得不敢回娘傢,女方的父母都不去接自己的女兒。其實這時候你不能說丟臉的問題,父母真要是為瞭女兒著想,心疼女兒,事情到瞭這種地步,就該想辦法維護自己女兒的利益,給她以支持,然後讓她打瞭孩子,好好安撫她,而不是讓她一個人去面對所有。
女孩自己也是“作”,怎麼那麼沒主見呢?
關於婚禮,我們可以聽取父母的意見,但是一定要有自己的主見。
你父母提出八萬八彩禮和五金四大件的時候,你在幹什麼?
你男朋友傢的實際情況你不知道嗎?是真的拿不出,還是不想給呢?如果傢裡情況是在特殊,彩禮少幾萬塊無所謂的,不要去特意在乎那個彩禮錢。真正的結婚不是拖垮彼此,為瞭那幾萬塊彩禮,至於嗎?再說瞭,男方的父親是得瞭惡性癌癥,並不是不想給。
不要讓父母做你的主,你得分清楚父母的想法是對是錯,不能什麼都聽自己父母的。
再說瞭,男方的父親不能去你們傢,你為什麼不幫著他說話呢?
不能去沒什麼,人傢父親生瞭重病無力前去,就不要強人所難。
這些事都是小事,就是雙方要多多體諒的小問題,可是沒有體諒就成瞭大事。
女方也高估瞭自己跟孩子在男方心裡的地位,覺得自己懷孕瞭就可以為所欲為的提要求,殊不知這樣隻會消磨你們兩個人的感情。
男方也沒有跟女友溝通好,把人傢一個人丟賓館,挺過分的
婚禮的前兩天說不娶就不娶瞭,然後就把女孩子一個人丟賓館,其實也挺過分的。
不管怎樣,兩個人好歹愛過一場,人傢還懷瞭你的孩子,你不能這麼無情。
還是好商好量吧,如果兩個人還有感情,這婚還能結;如果兩個人沒瞭感情,心被傷透瞭,不結婚也是好事。
03
不要把生命“作”成瞭生意
這個事件中,最無辜可憐的就是未出世的孩子,它被不懂事的父母給“作”成瞭生意。在這裡我想給女孩子提個醒,一定不要未婚先孕,說什麼都不要懷孕,你一旦懷孕瞭,很多事也就跟你想的不一樣瞭。你以為你可以用孩子拿捏住別人,事實上,人傢可未必會在乎這個孩子,到頭來吃虧的還是你。
他們倆要是沒孩子,這不想結婚該分手就分手,行瞭;可是有瞭孩子,真的還挺麻煩的。
我個人覺得他們不能結成婚還挺好的,兩個人都不成熟,女方的父母還那麼在乎面子,這到瞭婚後有的鬧呢。再說瞭婚前因為這些小事都學不會體諒彼此,那麼到瞭婚姻裡,有瞭孩子,還會為彼此考慮嗎?
兩個人隻想著拖垮彼此,生活感覺到累的時候也不能夠給彼此安慰和鼓勵,遇到事情的時候也不能商量,這樣的婚結來幹嘛?你看看男方的父親得瞭重病,之後帶娃的問題,各種都需要錢,你們的婚姻能經受住考驗嗎?
分瞭也好,兩個人本就不適合結婚。
這件事沒什麼好可惜的,唯一讓人感覺不太能接受的是:事情都已經到瞭這份上,女孩子竟然怕得不敢回娘傢,這個時候最應該支持自己的是父母好嗎?女孩也可憐,沒有一對好父母,她自己在婚戀上也不成熟。
最後警告一些女孩,不要未婚先孕,更不要把生命“作”成生意。
今日話題:你覺得到底是誰太過分瞭?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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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BAO;情感原創作者,寫這個世界溫暖的感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