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男人的自述:傢窮無奈娶個二婚帶娃女,卻意外收獲瞭幸福
沒有哪個男人願意娶一個有過離異史的女人,在世人眼裡離異過的女人總是跟年齡大,沒人要,帶個拖油瓶掛鉤,從來沒有過婚史的人,更不會考慮和離過婚的女人在一起,隻有小部分人會選擇和離異女人結婚,一是真的愛這個女人,二是自身也是離異人士,所以會選擇和離異的人在一起,三是傢庭條件限制,沒有女人願意跟他。
而對於離婚帶娃的女人,很多人更是會避之不及,他們覺得這種女人選擇結婚就是為瞭給孩子找一個新爹,而不是真的愛自己的丈夫,結婚後她們的全部註意力都會在孩子身上,不願意照顧丈夫,孩子就是拖油瓶,這也導致很多離異後的女人選擇拋棄自己的孩子和別人結婚。
娶瞭離異還帶瞭個孩子的女人,真的就不會幸福嗎?鐘鳴用他的親身經歷告訴你:並不會,讓我們來聽聽鐘鳴的自述。
窮小子走出大山,但卻無法追求愛情
我傢裡很窮,是世人想象不到的那個窮,沒有煤氣,隻能上山砍樹做柴火,屋子裡沒有通自來水,每周去一個大水井裡打幾桶水回來,就是我們一周的用水量。就連廁所都是村裡公共用的木板廁所,用幾塊木板搭成一個簡陋小屋,下面一個大坑,用來存肥。
我傢有七口人,爺爺奶奶,爸爸媽媽,下面還有一個弟弟和一個妹妹,我媽13歲的時候嫁給瞭我爸,生下我們兄妹三個,在我十歲的時候,他們去城裡打工,一年隻能回來一次,有時候為瞭省路費,連過年都不回來。
我上學的時候,天不亮就得起床,帶著早就做好的幹糧,從一個山頭繞著蜿蜒的山路走到另一個山頭,走到的時候,剛剛就是上課的時間,放學後走回傢,天都黑瞭,傢裡隻有一盞小電燈,坐矮瞭眼花,要把桌子墊高,在燈下寫作業。
即使是這樣,我的成績也是村學校裡最好的,老師和我爸媽說我是個讀書的苗子,就在我初中的時候,他們把我接去城裡讀書,我跟在爸媽身邊,讀完中學,讀到大學。
我不是沒有交過女朋友,在大學裡我交往瞭一個女朋友,我們交往瞭四年,大學畢業後,我帶她回傢,坐客車到山腳下,繞著彎彎延延的山路走瞭一個多小時,吃瞭一頓晚飯,我又把她送回瞭傢,她回到傢後就不要我瞭。
我傢實在是太窮瞭,沒有人願意嫁給一個窮小子,即使我找瞭個不錯的工作,工資也不低,原生傢庭依舊會影響她們對我的判斷,貧困就像是烙印在我身上的標簽,永遠擺脫不掉。
機緣巧合,與一個二婚帶娃女人結緣
有一段時間經濟不景氣,我被公司裁員,拿手頭的一點存款開瞭一傢大排檔,搞起餐飲,幹餐飲就像幹體力活一樣,不努力就沒錢,努力瞭,可能還有些回報,我一門心思紮在自己的店裡,無暇顧及其他,隻希望能把自己的生意做大。
轉眼間我就38歲瞭,到瞭這個年紀,我好像什麼也沒幹成,爺爺奶奶早已去世,爸爸媽媽也老瞭,而我手頭的存款隻有那麼一點,我感覺我自己特別失敗,去相親都沒有女人能看得上我。
就在這時,我經朋友認識瞭一個女人,叫王翠娟,她是離過婚的女人,還帶瞭一個五歲的孩子,聽說她前夫傢暴,從前她想為瞭孩子先忍著,可是後來越打越狠,她也忍不瞭瞭,就和前夫離婚,這事鬧著整個街區沸沸揚揚的,我時常能聽到三姑六婆聚在一起議論她。
認識她之後,我感覺她和傳聞中一樣,就是那種柔中帶剛的女人,她不嫌棄我窮,和我也聊得來,經常來我店裡吃燒烤,聊多幾句就好上瞭,越和她接觸,她越吸引我,後來我就和她結婚瞭。
剛開始我爸媽還特反對,說我怎麼娶瞭一個二婚帶娃的女人,娃又不是自己的,小心替別人養孩子,我才不管那麼多,人活一世,隻要自己開心就行。
結婚後意外收獲瞭幸福
結婚幾年後我才知道,我算是撿到寶瞭,翠娟是個特別懂事能幹的女人,她把整個傢收拾的井井有條,還會來店裡給我幫忙,幫我記賬,她幹事麻利,又愛幹凈,店裡被她收拾的幹幹凈凈的,連油煙都沒有,有她的幫忙,店裡的生意越來越紅火,回頭客也越來越多,以前我總管不住錢,賺多少花多少,現在有她幫忙管賬,賺的錢大部分都存瞭起來,結婚兩年存的錢加起來比我前十幾年存的都多。
翠娟的孩子上瞭小學,孩子十分懂事,成績好,不用人操心,放學回傢就在店裡安靜寫作業,寫完自己在那玩,偶爾還能幫忙給客人拿飲料,他和我沒有芥蒂,我對他也像對親兒子一樣。
翠娟不僅幫瞭我許多,她也孝順,年前我母親生病住院,她寸步不離跟在身邊,擦身子,端屎端尿都是她做,我妹都沒她做的那麼好,被她照顧瞭那麼一輪,本來我父母對她的意見全部都消散瞭,現在逢人就說兒媳好。
去年我用存下的錢貸款買瞭一套房,把爸媽也接過來一起住,我們一傢人現在終於不用擠在那個破出租屋裡瞭,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發展。
所以說你娶什麼人並不重要,離婚的也好,生過孩子的也好,最重要的是這個人的人品性格要好,都說娶妻當娶賢,娶一個好妻子,是這個傢庭最大的助力。
感情這件事,不過就是一種感覺而已,很多人都為感情定制瞭許多條條框框,什麼處女情結,什麼比起你愛的人一定要嫁給一個愛你的人,什麼門當戶對,這些框架限制我們的擇偶范圍,也框死瞭我們的眼界。
真正愛一個人不會受制度約束,也不會受流言蜚語影響,就好像經濟學傢薛兆豐曾說過的:“其實在很多時候,我們在戀愛前都在心裡勾畫過另一半的標準,可在遇見那個人之後,他成瞭所有標準”。
每一次戀愛的時候,我們都覺得對方是自己的唯一,可以“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可後來在時間的洪流中,我們跌跌撞撞,兜兜轉轉,分分合合,最後又回到瞭原地。
就好像鐘鳴,他曾經交往過女朋友,也曾經愛過很多年,那個女朋友在別人眼裡,包括鐘鳴父母眼裡,可能就是最適合鐘鳴的人,但是最後女朋友還是因為他傢境貧窮和他分手,這就是不適合的人。
反觀王翠娟,她離過婚,還帶著一個五歲的小孩,任何一個單身沒有結過婚的男人都不會考慮和這樣的女人結婚,所以鐘鳴的父母也極力反對,最後結果又如何呢?他們的生活十分幸福美好,夫妻倆互幫互助,互相成長,在王翠娟的幫助下,鐘鳴也過上瞭好日子。
愛情這種東西,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它是自由的,散漫的,如一朵雲一般看得見,摸不著,它本就不該被框定在條條框框之中,正如魯迅曾說過的一句話:“向來如此,便是對的嗎?”追求愛情要遵從本心,不要被旁人幹擾,不要被世俗限制,你幸不幸福,隻有你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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