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坐完月子就滾回來,小心不要你”“早離瞭,是我不要你”
婚姻遭遇“媽寶男”,女人苦不堪言。
在很多人列舉“什麼樣的男人不能嫁”時,很多人會把“媽寶男”排在第一位。這樣的男人往往沒有主見,不管是人生大事,還是雞毛蒜皮的小事,都要去征求自己母親的意見,並且自己的母親說什麼,自己都會聽,並且照做。遇到這樣的男人,通常都會很懦弱。雖然和自己在一起的時候,會對自己百般寵愛,不會發脾氣。可是當自己和婆婆站在對立面的時候,男人的天平,一定會偏向自己母親那一邊。
女人會有一種感覺,自己不是在和老公過日子,而是和婆婆進行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而且這場戰爭沒有結束的時候,自己不願意認輸,婆婆也不會。除瞭撕開這個戰場,也就是離婚,沒有其他的選擇。自己苦苦掙紮,而老公卻覺得沒有自己任何責任,仍然不覺得自己有錯,還是會一直維護母親。
女人在這個傢裡永遠是外人,不會受到更多的照顧。就算女人生兒育女,也不會真正成為一傢人。很多女人以為憑自己的力量,能夠改變一切。可是到最後才發現,想要改變一個人的本性,其實非常的難。不如自己盡早退出,及時止損,從沼澤中走出來,才能夠找到正確的路。
婆媳之間出現矛盾,老公一味維護婆婆。
林穎和孫明月本來是很好的朋友,孫明月失戀瞭,林穎勸她,看她那麼傷心,自己也會難受。兩個人萌生瞭別樣的感情,驚覺或許對方才是最適合自己的人。因為認識多年,兩個人本來也很熟悉,所以沒有多長時間就結婚瞭。結婚之後,孫明月說什麼就是什麼,林穎隻是一味的哄她,不會對她有任何的要求,可以說是百依百順。
有一次婆婆來到他們傢,看到孫明月讓林穎做這做那,不管是刷碗還是打掃衛生,都是自己的兒子在做。而孫明月不知道在裡屋忙什麼,頓時就不高興瞭。她大聲說:“給人傢做媳婦兒就要講規矩,哪有男人在傢做傢務的?”他接過自己兒子手上的東西,狠狠的摔到地上,然後對兒子說:“媽不管,你就讓她那麼欺負你,以後要教她自己做,相夫教子,那是做妻子的本分!”
孫明月忙跑出來,跟自己的婆婆說:“媽,我是因為肚子疼,找瞭個藥,剛剛吃上。不過我覺得您說的不對,傢是兩個人的,傢務也應該一起做。”這時候婆婆不依不饒,更是氣憤,拍著桌子說道:“還反瞭你瞭,你們傢就這樣教你跟長輩說話的,你的教養都哪去瞭?”這時候林穎慌忙圓場,讓自己的媽消消氣,然後給自己的妻子使眼色,讓她少說幾句。他哄自己的母親:“媽你說的都對,是她不懂事,您先消消氣,我來教育她。”說完就裝模作樣地訓瞭妻子幾句。孫明月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瞭,所以也就沒有再吱聲。
林穎一直維護著自己的母親,讓孫明月很生氣。等到婆婆走瞭之後,林穎說:“傢裡一直都是媽做主,你怎麼對我都無所謂,但是一定不能頂撞媽。”孫明月很是生氣,質問林穎,自己到底是嫁給瞭他,還是嫁給瞭婆婆。兩個人為此第一次鬧矛盾,仿佛婚姻也出現瞭裂痕。
兒媳懷孕,婆媳矛盾升級。
孫明月懷孕瞭,本來是件高興的事兒,但是因為婆婆的到來,讓孫明月倍感壓力。婆婆來瞭之後,說瞭一大堆年輕人不懂事的話,然後要親自教孫明月怎樣保胎。她二話沒說,就把孫明月所有的高跟鞋打包扔進瞭垃圾桶裡,還把她的所有化妝品,全部沒收。然後告訴她不要吃那些垃圾食品,要多喝些粥,多吃一些雞蛋。還想住過來,專門給孫明月做飯。
可是婆婆來瞭兩天,自己就吃不消瞭。本來就因為自己的鞋被扔掉生著氣,而婆婆讓自己吃的飯菜,根本就不合口味。本來就孕吐,婆婆仿佛是故意的是得,自己越不喜歡吃什麼,她越做什麼,搞得自己一點胃口都沒有。自己不吃,她還一個勁兒地嘮叨,說自己媳婦兒做不好,母親也當不好。就算為瞭孩子,也不應該這麼挑食,嘴饞。
孫明月沒辦法瞭,請求老公跟婆婆說,讓她先回傢寫一段時間,要不然自己都要得抑鬱癥瞭。而這個時候丈夫卻說:“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母親年齡大瞭,生過孩子有經驗,他不顧辛苦肯來照顧你,你還不領情,你這樣就真是不懂事兒瞭。”孫明月無語,隻能收拾行李回瞭娘傢,既然沒有辦法溝通,也隻能選擇逃避。
孫明月不在傢裡的這些天,婆婆沒少說她的壞話,而林穎覺得母親說的話都對,是自己的妻子太不懂事瞭。還說先晾她幾天,她不乖乖的回來,自己也不會去接她。婆婆說:“對,就是不能慣她壞毛病”。
兒媳生完孩子,住瞭月子中心,婆婆再生事端。
這一段時間,婆婆沒在傢,外出旅遊瞭。回來的時候就聽說兒媳生瞭孩子,而且住進瞭月子中心。那月子中心自己也聽說過,住一天就要上千塊,真是不會過日子,真把自己當成金枝玉葉瞭,還要受到那麼高規格的照顧。她當即給兒媳打電話:“坐完月子就滾回來,小心我們傢不要你!”誰知道兒媳說:“早離瞭,是我不要你。”婆婆當場愣住瞭,然後問自己的兒子到底怎麼回事。
原來是在自己旅遊的這段時間,兒子忍受不住寂寞,沒有跟自己的母親商量,偷偷的去瞭媳婦的娘傢,想要把媳婦兒接回來。可是媳婦兒的娘傢人把他數落瞭一個遍,並且堅持要和他離婚。媳婦兒更是已經寫好瞭離婚協議書,並且讓他簽字。協議書上,孫明月要孩子的撫養權,並且已經很公平的分割瞭財產。
本來是想給母親打電話,商量一下到底怎麼辦。結果妻子的娘傢人不同意,讓他務必自己考慮清楚,若是對孫明月還有一丁點情意,那就放她離開。不要讓她在那個傢受苦。隻有離瞭婚,或許孫明月和孩子才有幸福的可能。林穎也有點良心發現,覺得確實是太對不起妻子瞭,妻子已經絕望,自己已經留不住她瞭。而妻子的娘傢人說話越來越難聽,林穎一怒之下,簽署瞭離婚協議,並且和孫明月已經領瞭離婚證。
孫明月生瞭個兒子,不管婆婆怎麼說好話,孫明月都不想讓她見,而且對婆婆說:“我想吃什麼就吃什麼,錢我會賺,傢務我也會做,但是夫妻過日子要有平等的待遇,我是離開瞭,如果你再有下一任的兒媳,你還是那麼管制兒子的話,你的兒子一輩子也得不到幸福。”婆婆並不覺得自己做錯瞭什麼,還說要用法律的形式,和孫明月鬥爭到底。
她不停的讓兒子去相親,想讓兒子找個更好的妻子,然後去氣孫明月。可是,相親的對象一看到林穎唯唯諾諾的樣子,還帶著自己的母親來相親,就知道他很有可能是個“媽寶男”,一個個的都沒有瞭下文,而林穎的母親始終堅信,自己的兒子就是最優秀的,不是自己的觀念有問題,也不是兒子性格有問題,而是那些姑娘都沒有眼光,都配不上自己的兒子……
選擇和什麼樣的人結婚,是件很重要的事情。
在結婚之前,不僅要瞭解自己的結婚對象的為人,還要瞭解他到底是出生在一個什麼樣的傢庭,要知道他和傢庭成員之間的關系是怎樣的。如果他在傢裡是被寵愛,被照顧的很好,但是母親不允許他有做主的權利,嫁給這樣的男人,其實是很危險的一件事。要先弄明白,在男人的心目中,自己到底是有一個什麼樣的地位。如果男人不分是非,不管是誰對誰錯,都要極力的維護著自己的母親。沒有自己的主見,擔不起做政府的責任,這樣的男人,嫁給他是不會獲得幸福的。
兩個人之間有愛情,是走進婚姻的基礎。但是如果僅僅隻靠愛情,是無法獲得一個幸福的婚姻的。在走入婚姻之前,要和對方的傢人相處一段時間,要看看自己的三觀和對方傢人的相關是否有太大的出入,彼此的習慣,是否有太大的差別。要考慮到自己後期要遇到什麼樣的問題,不要把結婚想象的太簡單。
夫妻之間應該相互尊重,不管是婆傢人還是娘傢人,也都要給予小夫妻獨立的生活空間,不要過度幹涉他們的生活。孩子成傢之後,就已經長大成人,應該對自己的傢庭負責任,不管是苦是甜,都應該他們自己去體會。男人要給予女人足夠的安全感,要給予妻子足夠高的傢庭地位,時刻要記得,夫妻兩個才是一體,而不應該按照他人的意願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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