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額退保:一條把自己賣瞭,還幫人數錢的灰色產業鏈
我們能看到的,永遠隻有冰山一角;你能看到全貌,已經是局裡人。
灰色產業鏈,對於很多朋友來說,是一個陌生而又熟悉的詞,簡稱“灰產”。通俗的理解就是介於合法與非法的中間的地帶,很多行業一些對我們有用的規則,就因為有灰產的介入,就成瞭小部分人謀取暴利的來源,深深的傷害普通大眾。
灰產其實很常見,舉例國外很多超市是不限制退換貨的時間,甚至很多用過的東西都能退還;為啥這些超市到瞭中國,就不敢提供這樣的服務?就是很多人把人傢這種正當服務,看成瞭為自己牟利的方式,大傢都去“薅羊毛”,人傢就不玩兒瞭。
又例如,某寶聯合保險公司,推出瞭一種“運費險”,有的是賣傢贈送,有的是買東西時候自己投保,保費也就幾毛錢,保障的是買傢發生正常退換貨,保險公司賠一部分運費。結果很多人把這個弄成瞭“薅羊毛”大會,一個月賺幾千……
又比如,前些年的“差評師”,專門給各大平臺的網絡賣傢們打差評來謀取利益,這算是比較早的“網絡灰產”,後來抓瞭一批人,各平臺改瞭“差評”的方式和權重,因此“差評師”現在有組織化的不多,更多是個人單打獨鬥。
我們可以看到,“灰產”可大可小:小的就是“薅羊毛”,人人可以參與;大的就是有組織,有規模性的去“薅羊毛”,嚴重的甚至會采用非法手段來獲取利益。
本文就從“全額退保”、“釣魚”、“煮魚”、“吃魚”這四點,來給大傢講一講“全額退保灰產”。當然,也希望各位讀者能夠帶著腦子來讀,而不是看到某個點就“嗨”。
一、全額退保
“退保”本身來說是投保人的合法權益。具體的意思是:我們買保險,是和保險公司訂立瞭保險合同,而退保是我們因為某些因素要提前終止合同。正常的邏輯就是合同提前終止,提出終止的一方,就要按照合同裡面的約定,給合同另外一方補償。好比我們被公司裁員,就是公司提前終止合同,公司要給我們補償;我們和別人做生意,提前終止合同,也要給對方補償。
因此,若我們要提前退保,那麼保險公司就會扣很多錢,我們最終得到的“退保金”就會低於我們已經繳納的保費。保險中“退保金”的專業術語叫做“現金價值”,例如重疾險、終身壽險這些現金價值就是固定的,我們可以在保險合同中查到。
而全額退保本意是,消費者因為在買保險過程中被業務員欺騙、忽悠等導致而買瞭保險,這時候隻要我們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自己投保時候,業務員存在欺騙、忽悠等誤導情況,那麼投訴到保險監管部門之後,保險公司迫於監管壓力而被迫把投保人已經繳納的保費,全額退還。
本身來說,全額退保屬於正常的我們維護自己權益的方式。但是被“灰產”盯上後,全額退保的消費者卻成瞭從一個坑進入瞭另外一個更深的坑,甚至很多人幫“灰產”數錢瞭都不知道。
二、釣魚
在“全額退保灰產”這條線上,釣魚的人是“灰產從業人員”,而“魚”從頭到尾就一條:最終買單的保險投保人。工具倒是很多:保險代理人、保險公司、保險監管部門、以及高大上的律師等等,隻要有利用價值,就能成為環節的一個工具。
釣魚的方式、套路其實也很簡單:軟文先上,直接打廣告。
中國的消費者總是那麼善良,隻要別人對他們好點兒,就容易被欺騙;其實不是騙子技術太高,而是消費者太懶,懶到不願意動腦稍微想一想……中國消費者的“可愛”之處,就是無法分辨正常廣告和“軟文”的區別。
2019年我寫瞭很多保險理賠糾紛的官司,本意就是借著這些糾紛,來給大傢普及相關的法律,以及一些保險投保中要規避的情況,以及遇到這些情況如何解決。但是最後到瞭讀者理解中就成瞭:保險理賠必須打官司、你這是在給保險公司洗白。也不乏很多讀者直接私信詛咒謾罵。到瞭最後,“全額退保”也用我們的方式來做軟文廣告,因此我不在寫這類文章。
“全額退保灰產”的軟文最常見的方式有兩種:
一種是用消費者的角度
講真假參半的故事,例如買保險被騙,保險退保好坑,但凡讀者們會思考的,就會發現這些故事漏洞滿篇,然而因為軟文的主旨是“消費者受傷”,所以讀者們已經在思維中“固化瞭”瞭這是“消費者受傷在說經歷”,因此這類真真假假的故事,往往能得到很好的傳播。因為軟文引起共鳴,所以如果在評論區打退保廣告,就會有很好的作用。
一種是保險代理人角度
因為現在有很多非常優秀的保險,性價比非常高。所以這類代理人往往會通過對比的方式,將消費者以前買的保險,現在買的保險,貶得一文不值,貶得投保人覺得自己上瞭驚天大當一樣。然後就會產生退保情緒,通過適當的引導,那麼投保人就會做出沖動退保的決定。
軟文的好處的就是會讓很多消費者喪失理性,畢竟隻要能觸及人性,就能讓消費者目光變短淺。
三、煮魚
煮魚其實就是廣告的目的達成,也就是“變現”!
前面說瞭,要全額退保,需要有證據證明保單在銷售過程中存在“銷售誤導、欺騙等行為”。因此大多數情況下,這些“代理全額退保”的工作人員,會教投保人話術,通過瞭解截圖、通話錄音等方式,套路代理人有“銷售誤導、欺騙等行為”,最後取證。
然後通過投訴到監管部門等方式,甚至律師直接出面,最後迫使保險公司全額退保。這種最有效果的就是在廣告中植入“XX保險退X萬”“YY保險退XX萬”的截圖,截圖真假不重要,重要的是刺激投保人來“變現”。
看到這兒,很多人會說,“蒼蠅不叮無縫蛋”、“保險業務員都是騙”這些話。其實理性的想一想,這是一種“用一個故事,否認全部人”的思維,舉例,新聞上一個老師不好,然後否認全國的老師;新聞中一場殺妻案,就說小心所有的丈夫。這種思維本身就是極端錯誤思維,自然結論也是錯誤的。
其實“煮魚”沒啥好談的,就是取證之後,和保險公司博弈。這裡面充斥著套路、無恥、悲傷、歡喜,社會最真實的一面,展現淋漓盡致。
四、吃魚
消費者要退保,首先得繳納總保費10%的“誠意金”;退保成功之後還得給30-60%的手續費;當然現在也有“不成功不收費,成功再收費”的模式。本質上來說,就是一種“吃魚”的方式。好比我們可以蒸煮,煎炸,紅燒等多種方式。
很多人會說,退保金是直接退到投保人銀行卡,不給他們就可以咯?天真!你的保單上面有你的所有聯系方式,包括傢庭地址、身份證號碼、電話等。反應快的讀者,應該知道我要說什麼瞭!是的,你給瞭人傢錢,然後把自己的所有信息都賣瞭。你不給後續的30-60%手續費試試?
這些“代退保”的機構或者個人,他們還可以出售你的詳盡個人信息給別人。這種“一手”信息,並且出售價格不低。要知道這種信息可以重復出售,舉例對於A公司,你的信息是“一手”;對於B公司,他們買到的還是“一手”,還有D/E/F……。並且對於這些“代退保”機構來說,本身就是遊走於“灰色地帶”,個人數據是沒有隱私可言的。
很多人對保險還是非常認可的,隻是覺得自己之前買的保險不好,所以要“全額退保”之後,再重新投保自認為更好的保險。這時候,發軟文的代理人也好,與“代退保”機構合作的保險銷售也好,你就是一塊肉,畢竟你要買保險,又有一筆收入。
最後
我們不是說“全額退保”不好,隻是想給大傢說一說,不要被別人忽悠退保,看起來是為你好,實際上拿瞭你的錢,還把你賣瞭。
同樣的,平時多認識一些不同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保險代理公司的業務員,多聊聊天,你就會發現保險這東西,沒有你看到的那麼兇猛,也沒有你想的那麼誇張,當然也沒有軟文寫的那種“洪水猛獸”。
我們買保險前多問,多瞭解,多咨詢,做好健康告知,自然以後就沒有那麼多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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