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爸不給我弟買房就離婚:鳳凰男“離傢出走”,歸來女兒已有親爹

文:鄭少淵  願我的文字能溫暖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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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在現在這個社會,窮就是原罪。因為你窮,所以你的生活充滿瞭磨難;因為你窮,你娶不到你心愛的姑娘;因為你窮,父母不得不在退休的年紀繼續工作。生活中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不如意,歸根結底都是因為窮。

雖然這句話有些誇大其詞,但是不得不承認是有些道理的。金錢雖說不是萬能的,但是卻能解決生活中絕大多數的問題。

但是窮並不是罪過,窮不要緊,隻要有一顆努力上進的心,脫貧也隻不過是時間問題。最害怕的就是心窮,心一旦窮瞭,就會失去進取心,失去廉恥心,開始覺得自己窮得理直氣壯,開始道德綁架他人。

現實社會中,這種心窮的人比比皆是。他們最大的特點就是“我窮我有理”,你比我有錢那就要讓著我。到處道德綁架他人,為的就是能讓自己占小便宜。這種人沒有廉恥心,也不懂得害臊,是典型的厚臉皮的人。

生活中遇到這樣的人,一定不要和他們多接觸,遠離他們才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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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琳曾經以為,自己挑選男人很有眼光,但是幾年的婚姻生活卻讓她清醒,終於知道自己挑選男人的眼光真的很差。

就像有的人說的那樣,婚姻對於女人來說,就像是一場投資。你選對瞭男人,那麼你對婚姻的投資是成功的;但若是選錯瞭男人,那麼婚姻生活無疑是一場災難。

周琳對婚姻的投資無疑是失敗的,所以她的婚姻生活一直以來都很痛苦,最終隻好以離婚為結局。

周琳的丈夫劉超,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鳳凰男。而在當初周琳的眼中,他是一個潛力股,更是周琳心中完美的情人。

劉超出生在一個貧困的傢庭裡,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農民,文化不高,傢中有三個孩子,劉超是大兒子。

從小到大,劉超的學習成績都很好,成為瞭全傢唯一一個大學生,當初全傢人合力把他供上瞭大學。畢業工作後,劉超開始“反哺”傢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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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超比周琳大兩歲,在單位裡能力很高,備受領導的重用。而且劉超性格隨和,和單位所有人的關系相處得都很好。周琳剛工作那會,劉超就很照顧她,這讓周琳心裡很感激他。

兩個人接觸瞭一段時間後,周琳覺得劉超為人老實,工作能力強,而且很有上進心。與同齡人相比很是成熟穩重,和他在一起周琳覺得很有安全感。周琳逐漸喜歡上瞭劉超。

俗話說:女追男隔層紗。沒過多久兩個人就在一起瞭。

兩個人在一起將近一年,就準備結婚瞭。周琳的父母和身邊人都勸她不要嫁給鳳凰男,可是她根本不聽,堅持嫁給瞭劉超。

兩個人結婚後首付瞭一套房,劉超對此還頗有怨言,他覺得周琳傢裡有錢,自己傢裡窮,買房這件事應該周琳傢負責。可是周琳父母根本不同意兩個人的婚事,怎麼可能給你買房呢?

結婚後房貸一直都是周琳在還,傢裡的開銷也都是周琳在負責。有時候錢不夠瞭周琳管劉超要錢,劉超還會抱怨周琳亂花錢。而他的工資,大部分都打給瞭傢裡的父母,但卻一直蒙騙周琳,說他在攢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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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婚後的日子過得很拮據,劉超很摳門,什麼都不舍得買。生活質量很差,讓周琳很不適應。

結婚半年後,劉超又自作主張把父母從老傢接瞭過來,原本面積不大的房子變得更加擁擠瞭。

周琳與婆婆之間的關系也越來越差,兩個人的三觀完全不一樣。婆婆總是拿農村婦女那套來約束周琳,周琳覺得和她根本無法相處,所以婆媳之間矛盾重重。沒過半年時間,周琳就把婆婆趕回瞭老傢,因為這件事與劉超吵得不可開交。

更讓周琳無法忍受的是,劉超的弟弟過瞭不久又被劉超接到瞭城裡,而且還求周琳的父母給他弟弟找一份工作。周琳的父母無奈之下,隻好幫忙。

周琳一個人要負責劉超全傢人的開銷,她生活十分拮據,每次管劉超要錢的時候,劉超都會刨根問底,夫妻倆因為錢的問題沒少吵架。

周琳也對劉超越來越失望,離婚的念頭時常浮現在腦海之中,隻不過她始終無法下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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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超有一個弟弟,也在本地工作。弟弟前陣日子談瞭女朋友,劉超補貼瞭弟弟不少錢。然後弟弟說要和女朋友結婚,但是女方要求必須買房子。弟弟手裡沒錢,隻好求助於父母和劉超。

劉超手裡也沒多少錢,買房簡直就是杯水車薪,傢中的父母湊瞭一些錢也不夠。劉超沒辦法,於是把主意打到瞭周琳父母身上。

周琳父母前些年就退休瞭,兩個老人都有退休金,加起來能夠一萬多塊錢。周琳父母根本花不瞭這些錢,平日裡也會補貼周琳一些。劉超知道這種情況,立馬心裡有瞭主意。

他找到周琳說:“咱弟弟要結婚,女方要求買房。你也知道我傢窮沒錢買,我想我嶽父母退休金根本花不完,這些年應該攢瞭不少錢,你去回娘傢要出來,給弟弟買房。”

周琳聽完後簡直都快氣瘋瞭,這些年你一直補貼傢裡,不對我負責。如今還想算計我父母的錢,你是瘋瞭嗎?想到這裡周琳當即表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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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劉超卻以為自己吃定瞭周琳,他竟然威脅周琳說:你爸要是不給我弟買房的話,我就跟你離婚!

說完劉超就選擇“離傢出走”瞭,其實他隻是去出差瞭他覺得自己可以吃定周琳,以為周琳害怕和自己離婚。但殊不知周琳早已經對這個鳳凰男失望透頂瞭。等到他出差這些天,周琳早就找瞭一個律師,起草瞭離婚協議。隻等劉超回來把離婚手續辦理瞭。

而周琳的母親聽說女兒要和這個鳳凰男離婚,高興得不得瞭。立馬聯系瞭一個相親對象給周琳認識。

劉超在外地出差這些天,周琳與這個相親對象見瞭幾面,彼此覺得對方都還不錯。

而劉超出差回傢發現,他的物品早已讓星曉收拾出來放在瞭門口。等待他的還有一份離婚合同。那天剛好星曉那個相親對象幫她忙,也在場。所以場面異常的尷尬。

劉超的心態當場崩瞭,他沒想到星曉竟然真的要和自己離婚,而且自己的女兒已經有瞭新父親!很快星曉就和他辦理瞭離婚。

很多時候,女人陷入愛情之後會變得盲目,聽不進去身邊的人對她的勸告。結果結婚以後卻發現自己掉進瞭陷阱裡,這時候想要出來就需要更大的代價和勇氣瞭。

所以這裡建議天下的女性朋友們,在選擇結婚對象的時候一定要慎重,千萬不可以感情用事,後悔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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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