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娘傢條件好,小姑出嫁婆婆讓兒媳贊助嫁妝,兒媳:我沒這義務

01

人與人之間一定要互敬互愛,要懂得仁義禮智信,你善待別人,別人才會同樣善待你。

當別人善待你時,你同樣也要善待別人,人一定要將心比心。如果別人善待你,處處照顧和體貼你時,你不僅不感恩,反而還得寸進尺,覺得便宜不占白不占,那你們之間的友誼絕對走不長的。

但生活中確實有那麼一種人,你對他好,他不僅不懂感恩,還覺得是理所當然的。如果哪天你不能滿足他的要求瞭,他還會視你為仇人,在他的眼裡你不幫他,就是你的錯瞭。

其實,這個世界上沒有誰是必須要為誰做事的,有很多時候都是憑著一個人的良心和人品。人品好的人,會把奉獻視為人生的價值;而人品差的人,隻知道索取,不願意奉獻一絲一毫。

遇到人品差的人時,一定要遠離,否則你遲早會被他坑瞭的。

02

秦楨的娘傢條件很好,父親開瞭一傢公司,哥嫂都在父親的公司裡工作,母親在做老板娘。秦楨找對象時,父母是希望她找一個門當戶對的婆傢的,可她偏偏愛上瞭傢庭條件很一般的老公。

父母是很開明的人,既然秦楨喜歡,又加上未來女婿的自身條件不錯,他們也就同意瞭。他們覺得反正自己傢條件不錯,總會照應著女兒女婿的,所以女兒婚後的日子不會苦到哪兒去的。

秦楨和老公談瞭將近一年,就準備結婚瞭。雙方父母坐在一起商量婚事時,婆婆一個勁地哭窮,說他們傢條件不好,沒法跟秦楨傢比的。

秦楨的父母是聰明人,自然聽出瞭婆婆的意思,他們不想給親傢壓力,就說彩禮錢象征性地給一些吧!婚房由他們傢陪嫁,酒席錢也由他們傢出,婆傢不要有心理負擔。

03

婆婆聽秦楨的父母這麼說後,頓時舒展瞭眉頭,臉上露出瞭笑容。她高興地說他們傢有福氣,能夠娶到秦楨這麼好的兒媳,親傢還這麼體諒他們,等秦楨過門後,他們一定會對秦楨好的。

秦楨和老公結婚後,原本是想住在那套陪嫁的婚房裡的,可婆婆想跟兒子兒媳住在一起。秦楨和老公就跟公婆住瞭,婆婆對秦楨不錯,總是說各種好聽的話。有時秦楨和老公發生矛盾,婆婆也總是站在秦楨這邊。

不過,婆婆的好都是停留在語言上,並沒有什麼實質性的內容。尤其是遇到錢的問題時,婆婆總是靠邊站,從沒主動付過錢。自從秦楨住進來後,傢裡的開銷都是秦楨出的,她覺得反正是一傢人瞭,誰出錢都一樣。

婆婆老喜歡拉著秦楨出去逛街,她說自己年紀大瞭,買東西時眼光不好,所以讓秦楨去幫她參謀參謀。婆婆說是讓秦楨去參謀,但實際上是讓秦楨去買單,每次付錢時婆婆總是扭扭捏捏的,既想買又心疼錢。

秦楨是個實誠的姑娘,她見婆婆這樣,就傻乎乎地幫婆婆付錢瞭。等秦楨付完錢後,婆婆又得瞭便宜還賣乖,說她是想自己付的,可秦楨搶著去付瞭。

04

慢慢地,秦楨也感覺出瞭婆婆是在占她的便宜。但看在一傢人的面子上,她並沒說什麼,隻是不再積極地陪婆婆出去瞭。

後來小姑子要出嫁瞭,這本應該是高興的事,可婆婆卻向秦楨提出瞭很過分的要求,弄得秦楨特別不高興。小姑子的婆傢給瞭10萬塊彩禮錢,婆婆想給小姑子掙面子,就想把這彩禮錢都給小姑子,另外再陪嫁20萬。

但公婆自己沒錢,婆婆就讓秦楨贊助這20萬。秦楨沒想到婆婆會提出這樣的要求,就隨口說沒錢。婆婆便說秦楨的娘傢有錢,讓秦楨回娘傢去問父母要20萬,秦楨當然不願意瞭。

因為秦楨不願意,婆婆很生氣,就跟秦楨吵起來。她覺得20萬對秦楨的娘傢來說是九牛一毛的事,可秦楨卻不願意幫忙,這哪像個當兒媳和嫂子的人?

婆婆越是吵,秦楨就越是不願意,她就對婆婆說:“我沒這義務!”

05

吵完架後,秦楨搬去那套陪嫁的房子裡住瞭,老公自然也是跟著她走的。秦楨搬走後,當然也不再負責婆傢的開銷瞭,婆婆傻眼瞭!

後來無論婆婆說什麼,秦楨都不願意再去公婆傢住瞭。秦楨的老公腦子很拎得清,他始終是站在秦楨這邊的,所以夫妻感情依然很好。如果老公是媽寶男,站在婆婆那邊的話,那秦楨是肯定要離婚的。

兒媳娘傢條件好,婆婆讓兒媳回娘傢去要錢,然後把要來的錢給小姑子陪嫁。這要求真的很過分,一般兒媳都不會答應的,這也是人之常情。

娘傢有錢,那是娘傢人勞動所得,誰的錢都不是大風刮來的。秦楨的婆婆想給女兒掙面子,那就用自己的錢去掙面子。如果自己沒錢,那是也沒辦法的,不能把主意打到兒媳和親傢身上。

秦楨之前對婆婆很好,婆婆就得寸進尺,把兒媳當成提款機瞭。所以說一個人不懂得分寸,厚顏無恥地索性,最終都不會有好結果的,秦楨的婆婆便是如此。

【圖片來自網絡】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