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我買的,9歲侄子:奶奶,想我爸媽復婚,把房子過戶給我媽

最近,網友美美說起瞭她的糟心事,我覺得有必要和大傢分享一下,看看大傢遇到這樣的情況的話會怎麼處理。

美美的老傢是在北方某地一個省會城市,父親早年去世,傢裡隻有媽媽和弟弟。10年前,為瞭弟弟能順利結婚,美美就在老傢買瞭房子。房子是在媽媽的名下,不過是和弟弟一起住。

不過,在結婚的時候,弟媳婦提出要在房子上加自己的名字,但是美美和媽媽都沒有同意。

然後,就在去年,美美的弟弟和弟媳婦離婚瞭。離婚後,孩子給瞭弟媳婦。但是,弟媳婦離婚不離傢,還是和美美的媽媽一起住。除瞭弟媳婦和弟弟不在一個房間睡覺之外,其他沒有任何差別。

但就在過年這幾天,美美9歲的侄子小楓就給美美的媽媽說:“奶奶。我媽說要想她和我爸復婚,除非把房子過戶到她名下!”小楓還非常積極低問奶奶同不同意,看樣子,他是非常期待父母能夠復婚的。

美美媽媽就不好當面對孩子說什麼,但是在心底,她是不想把房子過戶到兒媳婦名下的,畢竟,房子是女兒買的,平白無故過戶給兒子還真的是說不過去。但是,她也有點矛盾,覺得似乎是自己的原因導致瞭兒子和媳婦離婚。

美美媽媽就問美美,美美就很生氣。她覺得房子是自己出錢買的,是希望媽媽和弟弟能生活的好一些。現在,弟媳婦竟然得寸進尺,想要把房子占為己有。而且,現在媽媽還身體康健,她就想要房子。等到將來媽媽的身體不好,需要照顧的時候,房子過戶到弟媳婦名下,媽媽被掃地出門都不一定。

再說瞭,弟弟和弟媳婦是否復婚,假如是由房子決定的話,那這個婚還不如不復。於是,美美就給媽媽明確表瞭態,房子堅決不能過戶。需要房子,等美美媽媽百年後再說。

我覺得美美這事做得沒錯,假如說她真的把這個房子同意過戶給弟媳婦的話,那很可能也不會有好的後果。

一個是,弟弟和弟媳婦復婚之後,感情也不會多好,也不影響將來會再次離婚。二來,假如說房子已經過戶到弟媳婦名下,那就變成瞭弟媳婦的婚前財產,那將來,弟媳婦不高興,想把弟弟和老媽趕出門都有可能。

她還有一個想法,覺得也許弟弟和弟媳婦的離婚是一個要房的由頭?不過這事也給老年人們提瞭個醒,人到老年,一定要有一點防范之心,凡事還是要替自己考慮。無論如何,也要給自己一個容身之地。

還有,我要提醒各位的是,結婚之後,女人最忌諱的就是做扶弟魔,因為這不僅會讓弟弟永遠長不大,也會影響自己的傢庭。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