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福旗艦店網頁黃金標錯價 近5萬元手鏈7000多元被拍下 商傢: 不會發貨

繼蘋果官網烏龍價格事件後,又一品牌出現被薅羊毛的事件,不過這次被薅的是黃金!

日前,有用戶稱周大福淘寶官方旗艦店“黃金大減價”!其購買的標價近5萬元的黃金手鏈,實際付款金額僅為約7000多元;標價7500元左右的黃金吊墜,實際付款金額1500元左右。

客服回復記者稱為頁面售價出現錯誤,並非實際價格,且不會發貨,後續會有專員跟進處理這件事情。

周大福網店黃金手鏈

標價近5萬元手鏈僅售7000多元

日前,有用戶稱,周大福淘寶官方旗艦店黃金大減價。其購買的標價近5萬元的黃金手鏈(87.64g),實際付款金額僅為7455.7元,相當於金價僅為85元/g;標價7500元左右的黃金吊墜,實際付款金額1500元左右。

據用戶發佈的內容顯示,其購買的2件周大福黃金足金手鏈,重量分別為87.41g、87.64g,總價分別為6690.05元和7815.70元,使用優惠會後,實際付款金額為6380.05元、7455.7元。此外,該用戶購買的1件黃金足金吊墜重量為14.02g,使用優惠後,實際付款金額為1559元。

值得一提的是,該用戶購買的三件產品還分別包含有4380元,4980元,658元工費。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瀏覽周大福淘寶官方旗艦店發現,該用戶購買的同等重量手鏈現標價為4.8萬元左右,即使領券購買價格也在4.5萬元左右。當記者嘗試提交訂單時,頁面提示該產品目前缺貨。而該用戶購買的同等重量黃金吊墜現標價為7479.1元,領券購買後價格為7247.8元。

客服回應:頁面售價出現錯誤,不會發貨

黃金當作白菜賣,確實令人感到驚奇,但更令人好奇的是,該用戶否能如願收到貨?

記者聯系該店鋪客服,問是否還能購買到該產品時,客服回應說:“此前頁面售價出現錯誤,並非實際價格。” 記者再次詢問購買成功的用戶是否會發貨,對方稱:“不會發貨,後續會有專員跟進處理這件事情。”

同時,記者在上述抖音用戶發佈的視頻評論區發現,該用戶最新回復稱:“購買的小件吊墜已發貨。”

值得註意的是,若按上述用戶購買的手鏈計算,每克黃金價格僅為70元左右。當記者問客服當前金價情況,對方回答:“截止到2021年1月17日14:16查詢到的金價是495元/克,不含工費,產品標題均有工費顯示。”

上述客服還表示,鉑金,銀飾,K金產品不按克重銷售,以頁面顯示的價格為準(定制及預售/預訂等特殊款式除外)。而足金是國傢標準規定的首飾產品的最高純度,是指其貴金屬含量不低於990‰。最新國傢標準已除去千足金,故已無千足金的,最高為足金。

電商被薅羊毛事件時有發生

事實上此類價格烏龍事件此前已有不少發生,例如蘋果、京東等都因為系統標價bug而出現被薅羊毛的事件。

2020年12月23日,多位網友反饋,蘋果中國官網商店現價格烏龍,千元商品被標價一兩百元,引得很多人薅羊毛。在這些出現Bug價的商品,很多商品相比於之前售價來講,足足降瞭一千元。比如Shure MOTIV MV88 Digital立體聲電容式麥克風,正常售價應為1288元,而Bug價卻是235元;UBTECH Jimu Astrobot Cosmos 機器人套件,正常售價1499元,而Bug價卻是149元。

也許是蘋果線上線下采用同一套價格系統,多位網友反映在蘋果實體店也同樣成功薅瞭羊毛,以“Bug”價格買走瞭相關商品。有的人下單買瞭10套,有的人買瞭一兩百套,還有的人瘋狂買瞭999套。

電商標錯商品價格是常有的事件,有些商店會將錯就錯給用戶發單,成全用戶薅羊毛行為。不過,也有電商會取消訂單,這也在情理當中,蘋果就在相關購買條款中明確:如果發現定價錯誤,將會通知用戶取消訂單並全額退款。

據悉,對於此次價格烏龍,蘋果中國官網當時價格統計上有一些錯誤,不過很快就進行瞭修復,而一些涉及價格烏龍的產品也都已經被下架,進行保護處理。

2020年初,京東一張200元的優惠券使用規則設置出現錯誤,部分低價小傢電也可以使用,導致大量200元左右的小傢電被一掃而空。僅一款烤箱就被下單24萬次,到手價僅6元,京東損失高達7000萬元。

隨後,京東對中國之聲回應稱,由於相關優惠券設置出現短時間異常,導致部分客戶下單後遇到優惠券與商品不匹配,本不適用的商品也適用瞭優惠券,針對此情況,本著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已發貨的商品,目前暫未做相應處理,對未發貨及配送的商品,將爭取消費者理解,取消問題訂單。此外,損失7000萬為不實信息。

據中國之聲此前報道,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占領表示,在消費者下單之後,雙方買賣合同成立,京東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但如果合同存在重大誤解,京東也可以申請撤銷合同。

趙占領:“如果說京東它有證據能夠證明價格或者優惠方案,標錯瞭。因為技術的原因或者是內部員工操作的原因,導致標錯瞭。這種情況下,它是可以以合同法所規定的重大誤解為由來撤銷合同。但是需要有證據來證明確實存在重大誤解的情形,同時應當通過正當的、合法的途徑來撤銷合同。”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