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歲選擇和丈夫離婚,三年過去,我才明白人生的真諦

那些在婚姻當中沒有遭遇對方背叛,甚至說不出什麼具體的矛盾。

但就是過不下去,堅決要離的女性,用“性格不合”當成離婚理由的她們,真正離婚的原因是什麼,大傢是不是一直都想瞭解一下?

這個問題,下面這位女士或許能夠給出解答。

她說:“55歲選擇和丈夫離婚,三年過去,我才明白人生的真諦。”

一起來看看吧,或許對於弄清楚一些婚姻變質的規律與過程,會比較有幫助。

01、鄷女士,58歲

我23歲與前夫結婚,在一起整整生活瞭32年,55歲我主動放棄婚姻回復單身,到現在為止,已經快三年瞭。

這麼說吧,離瞭婚之後雖然沒有什麼開心的事,但感覺至少少瞭很多痛苦,最主要是身體慢慢變好瞭,不必再沒事就因為跟男人爭吵、生氣而痛苦、煩惱、不吃飯、睡不著之類的……

個人感覺還不錯,覺得自己之前忍得太久、離得太晚。

這三年以來,身邊不斷有人問我:“女人歲數大瞭,一個人過,是不是難免會孤獨寂寞?”

我覺得吧,如果難受分等級的話,孤獨隻能算是二級,在婚姻裡的痛苦與煎熬才是最讓人倍感無奈與酸楚的,當時幾乎耗盡瞭我的精力。

現在回想起來,幸福快樂的感覺少得可憐,那些不盡如人意的事情遍地都是,令人煩不勝煩!

02

他婚內沒有出過軌,但是我們的婚姻依舊質量低下。

因為在這個男人心目當中,身邊所有親人,都比他的配偶要重要。

我在婆傢完全沒有存在感,在他心目當中排名也是位於末尾。

犧牲奉獻就有分,除此之外,一點權利都沒有。

一說這個,我就想起曾經有段時間單位事情太多,需要加班:每天早上7點多出門,早上9點多才回傢。自己忙得焦頭爛額,真的相當累。

加班到一周的時候,當時還是我丈夫的前夫,就因為他妹妹的女兒感冒瞭,我沒去問候一聲,和我鬧。

當時我那個氣啊!自己妻子為瞭傢庭在奮鬥,操心費力,他不心疼也就算瞭,妹妹的女兒生病,還得我早請安、晚匯報,什麼狗血劇情?

但是在我們的婚姻進行當中,類似於這樣的事情屢屢發生,而且在他看來,這些雞毛蒜皮之類的小事,都特別要緊。

考驗著我是否與婆傢、與他同心。特別可笑,也特別讓人無奈。

03

最後離婚的原因以及引發的事件差不多也是這樣:三年前的9月30號,國慶節的前夕,他舅舅舅媽來瞭。

為瞭表示尊重與禮遇,我30號和1號都去他父母傢陪瞭親戚們(做飯、打掃衛生之類的事情,隻要我去公婆傢,都是我承包。)

然後2號我父母來我傢裡瞭,作為女婿他是從2-7號,一頓飯沒做,全是我動手。(在我傢,不是我動手做傢務,就是我媽因為心疼我自己動手,反正我老公不會管……)。

節就這麼輕輕松松過完瞭,然後7號那天,他居然又因為我沒去送他的舅舅舅媽和我吵架。

還口口聲聲說:“你看我是怎麼尊重你的父母的?過節足足款待瞭5天。可是你呢?又是怎麼對待我的親戚的?”

我聽瞭氣不打一處來,這次我沒有再讓步,跟他徹底鬧翻。

最終成全瞭他的愛心,讓他獨自一個回歸他溫情的大傢庭去瞭。

離婚之後,過得比從前自由自在多瞭,再也沒有那麼多莫名其妙的爭吵發生。

覺得吧,一個人的日子,什麼時候開始都不算晚,精不精彩也要自己說瞭才算。把自己快樂的開關放在別人手上,一點都不值得!

結語:

都說“傢傢有本難念的經”,由於個性與具體情況不同,所以在婚姻當中,夫妻之間會因為一些什麼樣的事情而發生爭吵與意見,最終鬧得不可收拾離婚,也各有不同。

好的婚姻,是雙方一起努力,彼此遷就與照顧。

壞的婚姻,總是一方試圖凌駕於另一方之上,將自己的主觀認知,強行塞進對方的腦海當中,想要對方按照自己的意圖而行動。

不懂得尊重另一半、不懂得疼愛另一半的男人,不值得女人傾盡一生來委曲求全,而且說實話,一味的委曲求全,也換不來幸福,而是隻會感受到無盡的痛苦。

與其如此,還不如趁早放手,離開不合適的人,不說能不能找到更理想的感情與婚姻,至少不會長久因為錯誤的人而痛苦不堪、蹉跎瞭歲月卻隻收獲煎熬與難受!

所以,請那些過於自以為是的男性註意瞭,不要以為隻要自己能夠駕馭住對方,生活就會盡如自己所願。

幸福不是這樣定義的,婚姻的成功,是兩個人一起生活都感覺開心快樂,而不是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另一半的痛苦之上。

-END-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