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花1400多萬元買巫傢壩14套房 現在“房價降瞭”想退掉8套

“我真的覺得虧大瞭!”本周,昆明市民王女士向都市時報·大象房鑒所記者反映:2019年11月,她以約11000元/平方米的價格,購買瞭巫傢壩一樓盤的14套公寓,總價1400多萬元。不料今年9月樓盤降價至8000—9000元/平方米,她算瞭算,發現自己損失瞭300多萬元,便要求退掉其中未做網簽的8套公寓,卻在開發商那裡碰瞭釘子。

業主

“希望能把8套房的

500萬元分期款還給我”

王女士介紹,她於2019年11月出資1400多萬元,買瞭一整層共14套公寓。“買來是打算做酒店的,我全款付清瞭4套房,還有2套是貸款,剩下8套共交瞭500多萬元分期款。當時購買的價格是每平方米11000元不到一點。但是最近我朋友也買瞭這個樓盤,我才知道現在價格隻是8000元/平方米左右。我真的覺得虧大瞭!現在希望開發商能把8套房的500萬元分期款還給我,其他付瞭款的6套,我就不管瞭。”

項目沙盤

12月8日,王女士和記者一同來到售樓部。置業顧問向記者展示瞭合同。仔細閱讀後發現,王女士一共簽訂瞭14套購房合同,每一套購房合同中都有一份“認購協議”。其中一套面積87.88平方米、房號為1214的戶型“購房協議”中第二條寫道:“乙方(王女士)認購的該房屋單價為人民幣11464.53元/平方米,優惠前總房價為人民幣1007503元。”

王女士還出示瞭一份由置業顧問計算的價格表,房號為1214的房子優惠後總價為936978元。

如果按照王女士說的“最低價8000元/平方米”來計算,那麼,這套房子的總價現在僅為70多萬元。這個價格與王女士當初購買時,價差大概20萬元左右。

王女士簽訂的購房合同

開發商

根據市場動態調整優惠力度

屬於正常行為

該樓盤的房價有沒有如王女士所說“降瞭25%”?開發商工作人員表示,開發商根據市場動態調整優惠力度屬於正常行為,且房源均為一房一價,每套房源的價格也是不相同的。

工作人員表示,雙方簽署的紙質合同,是客戶與開發商按各自真實意願簽訂的購房合同,案場均有合同模板公示,該合同具備法律效力。按照合同約定,客戶需在約定時間內支付約定款項,直到結清全款為止。如果王女士想要退房,根據合同規定,王女士需要賠付合同條款裡規定的違約金。

但是,王女士不願意接受這樣的解決辦法。目前雙方還在協商當中。

★律師提示

若合同沒有對房價變化進行約定

購房者應自行承擔風險

雲南天外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春表示,出現“簽訂合同後,購房者要求按照當下市場價格支付”的情況時,需要看合同中是怎麼約定的。除非雙方在合同中提前約定房價可以進行變動,否則如果合同中約定瞭“不因房價漲跌而變動購房款”的話,那就不得要求變更。

如果合同條款裡沒有對房價變化進行約定,那這就是房價隨市場的變化而變化,屬於商業風險,購房者應當自行承擔。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