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當天,男人反悔跪求復婚,前妻:破鏡無法重圓,緣盡就該放手

我有酒和茶,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點上面『關註』,你就是我的人瞭。

01

有個朋友跟我講瞭他剛畢業時的工作經歷,看似很波折,其實是職場的常態。

他去那傢公司面試的時候,HR特別喜歡他,向老板極力推薦,他跟老板一見如故,相談甚歡,互相覺得有緣,於是他就有瞭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

連著工作瞭三年以後,他跟老板的關系漸漸惡化,他不滿老板隻派活不加錢,老板不滿他總是滿嘴怨言,他想辭職卻糾結不定,老板想辭退他卻不好意思開口,於是又僵持瞭一年,最後他鼓起勇氣提出辭職,老板很爽快地答應瞭。

雖然他想走,但內心深處有個期待,認為老板應該會挽留他,結果老板沒挽留,他走得很不情願,此時又不能說我不辭職瞭,所以隻能黯然離開。

生活中很多事都跟我朋友的這段工作經歷相似,比如愛情,在一起時間久瞭總想分手,但真的分手瞭,又有點舍不得,這就是有些人在分手當天反悔的原因,因為他們內心有個聲音在吶喊,或許可以再試試。

愛情跟工作一樣,關乎雙方,開始還是結束,不是其中一個人可以決定的。相比之下,愛情比工作更復雜一些,因為總有人喜歡在分手當天反悔時念舊情,打感情牌,想要讓對方跟自己再試試,至於能否如願,因人而異,沒有固定答案。

02

朋友阿泰也幹過出爾反爾的事,不是在分手的時候,而是在離婚當天。他當時的心態,就跟上面那位朋友辭職的時候一樣,雖然確定瞭要離婚,但當離婚證拿在手中的時候,他後悔瞭,心想,“我們那麼多年都走過來瞭,為什麼就不能再堅持一下呢?”

可是,當他把內心的想法表達出來的時候,當他跪求前妻復婚的時候,卻被前妻一句話懟得啞口無言:“破鏡無法重圓,緣盡就該放手!結婚不是兒戲,離婚更不是兒戲,我們在這一天到來之前,已經盡力嘗試繼續在一起瞭,但始終不行,這就說明我們緣分已盡,不要再白費力氣瞭,往後餘生,相忘於江湖就好,誰也不要打擾誰,我今天不會跟你復婚,以後也不會!”

人在這種情況下的心態,會發生很微妙的變化,就拿阿泰來說,他要求復婚,不是隨口一說,不是復不復婚都行,而是他真的想復婚,也渴望前妻答應,當這種渴望被前妻的拒絕所打破時,他會很失望,從而會在心中留下遺憾。

他離婚後跟我喝酒時問的問題,就說明他心中有遺憾:“老王,夫妻緣盡以後,還能挽回嗎?真的就一點兒辦法都沒有嗎?”

我提醒他:“你先想想你自己,跟前妻緣盡以後,還有辦法挽回嗎?”

他說他們並沒有緣盡:“是她說我們緣分已盡,我不這麼認為,我覺得我們可以再試試!”

我問他:“既然如此,當初為什麼同意離婚?你說實話,當初同意離婚的時候,你是不是也覺得你們緣分已盡?”

他沒有否認,而是話鋒一轉接著說:“我也不知道我的心態為什麼會變,我其實挺討厭這種感覺的,如果確定瞭要離婚,就閉著眼往前走,不反悔,我現在也就不會糾結有關挽回的問題瞭。”

我跟很多遇到情感問題的人聊過,他們說的話幾乎都是這樣,看似在問問題,其實,答案全都藏在問題當中,隻不過他們看不到。

就像阿泰說的,“如果我不反悔就好瞭”,既然如此,那就說明“主見”二字在婚姻中很重要,這兩個字在婚姻中有兩種體現:第一,提前讓自己確定哪些事該做,哪些事不該做;第二,當具體問題出現時,進一步確定該何去何從,三思以後確定要走某一條路,而且雙方態度一致,那就走下去,別回頭,回頭必會後悔。

03

阿泰問我的那個問題,還可以從另外一個層面解讀:夫妻緣盡以後,還能挽回嗎?這個問題的答案,其實早在兩個人戀愛時就已經有瞭。

大傢都可以回想一下,當初自己戀愛的時候,你和對方因為什麼走到一起的?有人可能會說是“緣分”,其實不隻是緣分,還有另外兩個問題:一是,你確定要愛她嗎?二是,她確定要愛你嗎?

隻有這三個問題同時都有肯定答案,一段愛情才會開始。如果隻是有緣遇見,你不願愛她,或者她不願愛你,愛情就無法開始,我們往往給這種感情起名叫“有緣無份”。

在夫妻緣盡以後,同樣需要用到這三個問題,確認完這三個問題,答案就會顯而易見。

第一,彼此之間到底還有沒有緣分?夫妻緣盡這個詞,通常情況下不會兩個人同時提出,要麼是妻子說緣分已盡,要麼是丈夫說緣分已盡。這種情況下,如果另一方還有想法,覺得或許可以再試試,那就要重新審視下彼此之間是不是真的沒有緣分瞭。

判斷依據,可以追溯到你們剛開始在一起的時候,那時候的兩個人都會相信緣分,而且會有很多相信緣分存在的證據。將兩個時間段的兩個人做比對,看看證明緣分存在的證據還在不在,就可以確認彼此之間還有沒有緣分。

第二,你願意繼續嗎?如果確認兩個人之間沒有緣分瞭,就沒有挽留的必要瞭。而如果你選擇相信彼此還可以繼續,那就先問自己,是否真的願意跟對方繼續?如果結果是否定的,那就分開,如果是肯定的,就確認下一個問題。

第三,她願意繼續嗎?前面我們有提到,愛情,婚姻都和工作一樣,涉及到雙方,不是你自己想怎樣就可以怎樣,你確定瞭你想繼續,還需要問問對方是否願意跟你繼續。如果對方願意,你們自然可以一拍即合。反之,如果對方不願意,就不要強人所難瞭。

雖然分析瞭上面那個問題,但我不希望任何人的婚姻走到需要挽留的地步,因為真走到這一步的時候,夫妻間的感情往往已經出現裂痕瞭。雖然在夫妻緣盡的時候,還有渺茫的機會可以挽回,但為什麼非要等到這時候才想到要珍惜呢?

我真正想要表達的是:既然兩個人走到一起瞭,既覺得彼此有緣,而且你情我願,那就守住當初在一起的初心,用心呵護兩個人的愛情,婚姻,既然是自己要開始的,就負責到底,不然在一起一段時間又分開,又是遺憾又是後悔的,圖什麼呢?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