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樹清談中外金融監管史八大經驗: 堅決抑制房地產泡沫、管好貨幣總閘門等

《輔導讀本》一書近日出版,其中收錄中國人民銀行黨委書記、中國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一文。

郭樹清在文中表示,回顧中外金融監管史,以下幾方面的教訓值得認真汲取:

一是貨幣經濟絕不能背離實體經濟。商品經濟由兩個方面組成,一是產業代表的實體經濟,二是以金融代表的貨幣經濟。實體經濟是貨幣經濟的根基,服務實體經濟是金融的天職。然而,金融的本質性決定其特別容易陷入自我循環的泥淖。

因此,金融監管必須把防止脫實向虛作為主要目標之一。次貸危機前,歐美影子銀行五年增長一倍以上,很大比例資金未流入實體經濟。我國交叉金融業務一度也十分復雜,經過3年多的整治,總體風險開始收斂。

二是將本求利是商業活動的正常狀態。我們的先人早就懂得,無論從事何種實業或金融活動,都需要先有本錢,否則就不可能開展正常經營。工商生意如果本錢不足,那就難以循環下去;金融業務如果沒有一定的資本金,那就遲早會陷入困境。巴塞爾協議的核心,就是對銀行確定基本的資本金約束,杠桿率必須處於安全范圍。

三是收益永遠和風險成正比。作為物化的勞動價值,資本具有隨時間而增長的特征。但資本在增值過程中必然伴隨風險。通常,國債平均收益被視作“無風險收益”。在此基礎上,每多一分預期收益,就多一分潛在風險。古今中外,總有人期盼能以更低風險獲取更高收益,但規律不可能打破。承諾低風險高收益就是詐騙,金融監管要永遠與這類行為作堅決鬥爭。

四是持續建設法治和誠信環境。金融的核心職能是信用中介,誠實守信和法治精神是金融運行的基礎。一方面,金融機構要恪守職業道德,提供“貨真價實”的金融服務;另一方面,股東、債權人等利益相關者也要依法依規,嚴格履約,不能以任何理由逃廢債務。

五是把握好金融創新的邊界。金融創新是把“雙刃劍”,既能提高市場效率,也會釀成重大風險。監管必須趨利避害,把握好“度”。美國1999年重新允許混業經營後,房貸支持證券、信用違約掉期、擔保債務憑證等衍生品大量出現,成為系統性風險的主要誘因。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初期,一些網貸平臺打著“創新”旗號違規經營,形成巨大金融和社會風險。

六是管好貨幣總閘門。通貨緊縮和通貨膨脹都會對經濟金融造成系統性損害。資本主義早期經常出現生產過剩和通貨緊縮,並由此引發金融和經濟危機。通貨膨脹的教訓同樣深刻,即便能夠創造短期繁榮,最終不得不付出巨大經濟和社會代價。我國曾多次發生銀根過松、資金供給遠大於需求。例如,1988年和1993年都出現過兩位數的物價上漲。

七是堅決抑制房地產泡沫。房地產與金融業深度關聯。上世紀以來,世界上130多次金融危機中,100多次與房地產有關。2008年次貸危機前,美國房地產抵押貸款超過當年GDP的32%。目前,我國房地產相關貸款占銀行業貸款的39%,還有大量債券、股本、信托等資金進入房地產行業。可以說,房地產是現階段我國金融風險方面最大的“灰犀牛”。

八是緊緊抓住公司治理“牛鼻子”。國際金融危機暴露出西方金融業公司治理問題嚴重。例如激勵短期化導致股東、高管,甚至包括一部分員工都願意過度冒險。一段時間以來,我國部分中小金融機構中,也產生瞭大股東操縱和內部人控制問題。必須全面深化改革,健全內部約束機制。目前我國大型商業銀行經營效率接近世界先進水平,在勞動生產率、盈利能力、科技創新、普惠金融等方面實現趕超。最根本的原因在於把黨的領導融於公司治理各環節,努力構建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