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對婆婆好,都是有條件的”,嫂子的話,讓我讀懂瞭婆媳關系

我有酒和茶,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點上面『關註』,你就是我的人瞭。

01

人與人相處,講究“杠桿原理”,要想別人對你好,你不僅要對別人好,而且要值得別人對你好;同理,別人想被你善待,需要善待你,需要值得你善待。

雖然說人情不能論斤稱,但是該講究的平衡一定要講究,隻有讓彼此心理上平衡,不覺得自己太吃虧,就可以保持好的關系。

這一切,歸結為一句話就是:人與人相處,是要講“條件”的。

不管是前面說的你應該對別人好,還是你應該值得別人對你好,都是“條件”,別人這樣要求你,你也這樣要求別人,雙方都滿足瞭要求,自然可以做到互相善待。

明白瞭這些道理之後,再去與人相處時,你就知道怎樣調整和經營自己的人際關系瞭,同時,你可以確定該和哪些人相處,不該和哪些人相處,實在合不來的人,該放棄就果斷放棄,這樣的人生才會清爽,才會輕松。

02

上面講到的“杠桿原理”,同樣也適用於婆媳關系,方梅說她母親和她嫂子之間的相處模式,就滿足杠桿原理,讓她讀懂瞭什麼是“好的婆媳關系”。

她母親和嫂子之間的關系,不是一開始就好,她嫂子剛嫁給她哥的時候,跟她母親之間也有過矛盾,總之就是互相看不順眼。

事實上,她母親和嫂子都是懂得與人相處的人,隻不過是一開始彼此互不瞭解,誰也沒說破,各自都認為對方是不值得自己善待的人,所以才會一直互相看不順眼。

最先坐不住的人是她母親,有一天她直接挑明問兒媳,“我到底哪裡讓你不滿意?是你跟我兒子結婚時,我沒給夠你彩禮,還是說房子買得不合你意?真的對我有意見就說出來,你不說,我隻能當作是你看不起我,你看不起我,我自然也看不起你,這樣相處下去,我們兩個都不會好過!”

兒媳如她所願,把心裡話說瞭出來,“兒媳對婆婆好,都是有條件的。你問我的這些問題,其實我也想問你,到底對我哪裡不滿意?從進你們傢第一天開始,就感覺你一直防著我,完全不拿我當傢人看待。捫心自問,我並沒有做錯什麼,一直安分守己,如果你非要認為我有錯,那就繼續這樣認為好瞭,合不來的話,不來往就是瞭!”

正是因為這次對話,讓婆媳兩個人握手言和,也算得上不打不相識,婆婆告訴兒媳,“我認同你說的那句話,兒媳對婆婆好,都是有條件的。反過來我也想對你說,婆婆對兒媳好,都是有條件的。既然我們倆想法一致,彼此都沒有錯,那就沒必要繼續防著彼此,正常相處即可。”

方梅說她在經歷瞭這件事以後,一直在留意她母親和嫂子各自的言行,確實如她們所說,兩個人都把與彼此相處的“條件”看得很重,誰都不想給對方留下話柄,她嫂子一直在做兒媳和做妻子這兩件事上下功夫,她母親則一直在做母親和做婆婆這兩件事上下功夫,所以,兩個人的關系,好瞭可以很好,不好也會維持一個正常的狀態,不會更糟瞭:

『我嫂子跟我媽,對我來說都是過來人,都是榜樣,感謝她們讓我提前讀懂瞭婆媳關系。雖然我還不知道我未來會遇見什麼樣的婆婆,但作為女人,將來難免會嫁到婆傢做兒媳,我覺得向我嫂子學習準沒錯,而且我還可以通過“談條件”給自己物色一個好婆婆,這樣的話,我將來的婚姻中,也會有好的婆媳關系。』

03

上面方梅講到的她母親和嫂子的相處模式,跟我們之前講到的夫妻間的相處模式很相似,尤其是她嫂子說的那句“兒媳對婆婆好,都是有條件的”,跟我們之前講的“妻子對丈夫好,都是有條件的”,是一樣的道理。

這都可以歸結為我們開頭時提到的“杠桿原理”,不僅是上面提到的夫妻關系和婆媳關系,任何一種人際關系,或者說人與人相處時,都應該明白其中的原理,稍微通俗一點來說是兩句話:

第一句:“我對別人好,是有條件的!”

記住這句話的前提是把自己活成一個“定量”,確定你自己沒問題,然後再去要求別人,讓自己明確“滿足什麼條件的人,才值得你對他好”。確定瞭這一點以後,你會下意識去選擇能跟你合得來的人,不管是選擇朋友,選擇戀人,選擇結婚對象,隻要把“條件”放在心間,你就不會選錯。

第二句:“別人對我好,也是有條件的!”

別人需要滿足你劃定的條件,才值得你對他好,你能這樣想,別人也會這樣想,將心比心,從別人的角度來說,你需要滿足他們的條件,他們才會對你好。記住這句話,可以讓你對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可以把自己活成一個更有價值的“定量”。

可以說,在與人相處的時候,記住這兩句話,可以穩賺不賠,因為你選擇相處的人都是有意義有價值的人,這會連帶著讓你的友情,愛情和婚姻都有意義,這對你來說當然是賺到瞭。反之,如果你不記住這兩句話,與人相處的時候不講條件,則很容易遇到不善待你的人,以及不值得你善待的人,為這樣的人耗費精力,就太吃虧瞭。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