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1年求婚遭拒,男友追討10萬元借款,女友:給不瞭

“交往也有1年多瞭,用結婚的名義借瞭我有10萬塊錢,現在跟她說結婚她卻不讓,要她還錢她也不給,我真是沒辦法瞭”

小孫告訴我們,他今年31歲,是一名普通工人,和女友小張在一起有1年瞭,二人是媒人介紹認識,交往期間女友找瞭很多借口問他借錢,幾千幾萬不等,他看在二人有戲,加之不好意思推遲的份上便答應瞭,陸陸續續給瞭女友10萬元錢。

前些天,他向女友提出領證結婚,將二人關系上升至另外一個層面,但女友卻直言拒絕,沒有原因也不給理由,就是不答應,事後他提出分手並追討10萬元的欠款,可女友就是不給,各種耍賴,這讓他很是氣憤。

拿交往結婚的名義陸陸續續借走10萬元,事後卻不肯結婚,這擱誰身上誰也無法接受,畢竟花瞭那麼多錢,看著是有戲的,可結果啥都沒有得到,那麼現在女友是什麼樣的一個態度,這事怎麼解決,帶著疑問,我們找到瞭小張。

“我沒說不把錢還給他,隻是讓他再給我多一些時間而已,不答應結婚是因為我覺得時間還不夠,對彼此還不夠瞭解,所以就想著再處一段時間,可結果我這一提過後他就不高興,大嚷著說我騙他的錢,要把錢拿回去,不給就告我什麼的,至此我也就翻瞭臉,而今分手的事已成定局,錢的話給我一年時間,其餘的話就不多說瞭,沒有意義”女友小張淡淡地說著。

女友這番話讓小孫無法接受,小孫表示,他和女友二人的年紀並不算小瞭,結婚迫在眉睫,借錢給女友的原因本就是奔著結婚去的,而今女友不答應,那欠款就理應該還上,至於女友提出的一年時間,他不答應也不接受,沒分手還能處一切好說,分手就得立刻還,這是兩碼子事。

最終,雙方不歡而散,女友小張表示現在沒錢還,小孫表示走法律程序。

對此,大傢怎麼看?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