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貸行業又傳來“好消息”,三種人能拿回本金,有一種要承擔責任

有人說2020年對於金融行業影響最大的就是全面取締網貸平臺,上半年每個月都會有一個城市進行全面清退,目前我國清退的網貸平臺的城市有20多個,但一線城市沒有全面清退,我國金融行業正在邁入一個新的改革,出借人也能夠拿回本金,他們說對嗎?

我們先來看一組數據,2020年上半年出借人一直在反饋兌現問題,得到瞭銀保監會的重視,而銀保監會高度調控之下有60多萬的出借人已成功拿回本金,這比前幾年的出借人拿到的本金提高瞭數倍,而網貸高層也不管不兌付,雖然說網貸高層過得很開心吧,但欺騙他人得來的錢,或許子女和父母過得並不舒心!

並且受到一些因素的影響,再加上出借人上門催收,在今年不少網貸平臺高層開始變賣資產進行兌付的日子相信很難達成,對於網貸行業來說2020年確實是寒冬已經到來,不過金融行業又傳來“好消息”,三種人能拿回本金,有一種要承擔責任!先來說說三種能拿回本金的人!

第一種:沒有真實借款人的出借人,當出借人在進行出借時,網貸平臺承諾是真實的借款人,然而殊不知出借之後並不是真實的,而是網貸平臺利用空殼公司以及親戚名義進行貸款,而網貸平臺在利用出借人的相信的緣故在大肆的圈錢,其實網貸高層在發展自己的產業,而網貸倒閉之後有固定資產!

第二種:有真實的借款人,在網貸全面取締之後,出借人可以和借款人對接,但作為中介存在的網貸平臺需要提供兩方借款的真實的信息,其實出借人在出借時,隻要索要本金就可以,而借款人為瞭避免征信受到影響,所以說這一類的出借人最好拿到本金!

第三種:去法院起訴和找上門的出借人,其實在眾多階段中,這一類的人拿回的本金幾率是最大的,畢竟都找上門瞭,一方面有法律的嚴懲,另一方面有傢屬的正常生活,而且很多網貸高層的孩子很小,如果當父母的不給孩子一個好的教材,那麼將來以後傢裡世代都會出現失信的人,所以說這種情況下回本的人更多!

不過在面臨著這三種情況下,有一種出借人是拿不回去本金的,甚至要負刑事責任!

這一種人就是明知網貸平臺是高利貸仍舊出借,比如現在存在的很多網貸平臺對於借款人實施高利貸,砍頭息、保險費、服務費等,在現在信息透明化相信不少出借人已經明白自己是放瞭高利貸,比如現在網貸平臺已經沒有正規的情況下,仍然有出借人進行出借,那麼這一類的人將不會拿回本金,甚至會負刑事責任。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