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前任,被我撞在自傢門口”:別讓容忍,毀瞭你的婚姻

01

接到一個讀者的情感求助:“老公的前任,被我撞在自傢門口,要離婚嗎?”

我聽到為之一愣,忙問她到底發生瞭什麼事情。

原來她老公已經背著她跟前任聯系好長一段時間瞭,前任是她老公的初戀,當年分手之後,他們倆也是有近15年沒有聯系,因為前任去瞭外地,隨著時間的推移,兩個人也沒瞭聯系方式。本以為他們二人不會再相遇,誰知道前任竟然主動找上瞭她老公。

前任跟她老公說:“我生病好長時間瞭,應該也活不瞭太長時間,你能不能陪陪我?我跟你分手之後也沒有再結婚,這些年一個人很不好過。”

前任把自己說的很可憐,她老公也就動瞭惻隱之心。

從那之後,她老公跟前任的聯系就頗為密切,她老公還借給瞭前任有將近十萬塊,而這一切都是瞞著她的。如若不是一次出差提前回來,她撞到老公的前任在他們傢,她可能還是會被蒙在鼓裡。

老公跟她求饒說:“我跟她什麼都沒有,我就是心疼她生病瞭,你放心,我們倆也什麼都沒發生。我的心還是在這個傢裡的,你要相信我。我們聯系也不過三四個月,隻是吃吃飯、聊聊天,我幫幫她。她一個女人不容易,又生瞭病,於情於理我都得幫。”

聽瞭老公的話,她強忍著淚水,問:“都已經到瞭傢裡來,你還有什麼好狡辯的?”

“到傢裡也隻是隨便坐坐,我一個大男人不會做飯,孩子也不想吃外賣,她廚藝比較好,就是讓她來傢裡做頓飯而已。”

“做頓飯而已,讓她給我的孩子做飯,還在我的傢裡,那是不是意味著要換女主人瞭。夠瞭!”

老公的話讓她對婚姻近乎絕望瞭,發生瞭這樣的事,怎麼能容忍呢?

“你心疼她,你處處憐惜她,你有沒有想過我是什麼感受?我是你老婆,你讓我容忍,你處處委屈我,讓我受委屈。”

發生這樣的事,該怎麼辦,要離婚嗎?

我想說的是:“她應該給老公一個時間期限,讓他去解決好跟前任之間的問題,如果處理不好,婚姻的事沒得談。沒有誰的婚姻可以容得下第三者,倘若是她老公狠不下心,她再多的容忍都是於事無補,隻會讓自己更傷心。”

在感情中,有些原則性的“開小差”是沒辦法被原諒的。是,他可能還沒有出軌,但也已經在出軌的邊緣瞭。已經精神出軌瞭,身體出軌是早晚的事。你容忍瞭,不過是一種縱容,是委屈瞭自己。

“老公的前任,被我撞在自傢門口”:別讓容忍,毀瞭你的婚姻。

其實伴侶“開小差”這件事,在現實生活中還真的蠻常見的,有些人就是捋不清跟異性之間的關系。

02

昨天我寫瞭一篇文章:《情人節,老公送的贈品項鏈,毀瞭我們十年的婚姻》。

有一個讀者跟我留言說:“老公和一女同事曖昧,我真的不明白他到底為什麼,我跟文中的劉夢一樣的情況,平時疼我疼得不行,吵瞭一架說清楚什麼後果,我不希望他出軌,為什麼男人不為傢庭孩子想想呢?為那一時的刺激毀掉孩子老婆的一輩子值得嗎?”

她老公平日裡很疼她,但就是會偶爾開開小差,譬如跟一女同事關系很曖昧,還覺得自己沒什麼錯。她在乎瞭,老公還會覺得她太過小氣,可是她老公從來沒有站在她的立場上考慮問題。

我想說的是:一個已婚男人跟女同事玩曖昧,即便是沒有出軌,也離出軌不遠瞭。

男女之間最忌諱的就是玩曖昧,所謂曖昧不就是打著朋友的名義胡作非為嗎?說得好聽是朋友,說得不好聽是心知肚明的“炮友”。兩個人可能還沒發生關系,但是離發生關系隻有一步。

我給她的回復是:“針對這種原則性的問題,一定要說明自己的底線。他要是能解決自己跟異性的關系,你們的婚姻還能繼續;他要是不能解決自己跟異性之間的麻煩,那麼你們的婚姻也遲早會出問題。要不要繼續婚姻,主動權在於你,不要一味的容忍。”

婚姻是一件大事,很復雜,兩個人之間有瞭矛盾,離婚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是對於伴侶所謂的“開小差”的行為,一定要有自己的底線。有些事別太過分瞭,過分瞭,他玩火,可是難受的是你。

03

《奇葩說》,曾有一期的辯題是關於伴侶之間容忍的問題。

我記得當時顏如晶有一段話,說得特別好:

“在這個世界上,我們需要容忍的東西太多瞭,我要容忍我的老板,容忍我的父母,容忍外面所有的事情。可是,唯一可以接受我、讓我不容忍,不委曲求全的人是誰?我覺得是婚姻裡的伴侶。隻有把自己當成外人,才會無條件地事事容忍。”

老一輩人常說:婚姻裡,很多事忍忍就過去瞭。

但是所謂的忍,也得看到底是因為什麼事,不能太過分瞭,你倒是容忍瞭他的不軌行為,可是他在乎你的感受瞭嗎?

蔡康永當時也說瞭一句很紮心的話:“什麼叫容忍,容忍就是假裝沒事讓它過去。”

可是假裝沒事,真的是沒事嗎?假裝沒事是有事,是讓自己強顏歡笑。什麼都忍瞭,什麼都雲淡風輕,那我們自己該有多委屈。能不能對自己好一點呢,能不能別那麼委屈自己?

我個人不希望我們在戀愛和婚姻中凡事都要忍,那些有可能觸及底線的要挑明你的態度。

我們還是要在意彼此,追究彼此,而不是攢夠瞭失望再離開。你的不滿要說出來,要告訴那個你在乎的人。如果他不在乎,你們的婚姻他不珍惜,那麼婚姻該何去何從,你心裡也會有底瞭。

不僅婚姻中是如此,戀愛中也是一樣。

我記得自己談戀愛那會兒,我男友異性朋友好蠻多的,而且他在跟我交往之前也經常跟其他異性朋友聊天。我們倆戀愛之後,我登瞭他的微博和QQ才發現瞭他跟異性聊天的事,很曖昧。我們談戀愛是13年,那時候微博私信和QQ還比較流行。

發現瞭不對之後,我直接跟他表明自己的態度:

“如果你想跟我談戀愛,那麼請解決好跟異性之間的關系,我是絕對不能容忍你跟我戀愛的時候跟別人玩曖昧。你要是分瞭心,可以,咱們沒得談。這件事我不會忍,觸及到底線的沒得談。”

彼此說明白之後,他再也沒有跟異性像以前那樣聊過天。

戀愛中都如此,更別提婚姻裡瞭。

我不會限制他跟異性聯系,但是要分得清彼此之間的距離跟界限。任何時候都是如此,你有主瞭,跟異性之間的界限就得守得住,守不住,也就“越軌”瞭。

別讓容忍,毀瞭你的婚姻;更別讓容忍,毀瞭你自己。

你容忍瞭,委屈瞭,傷心瞭,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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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BAO;情感原創作者,寫這個世界溫暖的感情事。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