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爛瞭的“美國陷阱”

1998年,他們終於如願以償:美國國會修改瞭法律,使其具有域外效力。此後,美國《反海外腐敗法》同樣適用於外國公司。這項修正案就是美國人的一個把戲,他們把一項可能削弱自身企業的法律轉變為幹涉他國企業、發動經濟戰的神奇工具。

——《美國陷阱》 [法] 弗雷德裡克·皮耶

8月2日,日本導演竹內亮發佈微博稱,我小時候的1980年代是日本泡沫經濟時代,當時日本經常被美國罵。當時好多高科技技術超過美國,然後被美國人說“日本人就喜歡盜用美國技術”。

我的記憶中,索尼,松下等公司當時經常被罵,我們日本人以為這是“改良”,但是美國人以為“盜用”。然後美國政府開始各種各樣的辦法來控制和批評日本公司和日本政府。美國人罵日本人捕鯨魚的文化也是從這個時候開始。我看到“微軟暫停收購TikTok美國業務談判”新聞的時候突然想到瞭30多年前的日本。

而“30多年前”,正是日本經濟停滯的開始。在人類已經進入二十一世紀第二個十年、全球化深入人心並不斷加強的今天,中國一批高科技企業不斷走向海外市場 ,卻被美國以各種無端理由“絞殺”。

當然,類似這樣的場面,一些國際企業早已見怪不怪,因為老美早在數十年前,就把這種下三濫的招數玩爛瞭。

一.被美國生生掐斷上升之路,日本有苦難說

事實上,日本二戰後借美國的“東風”,加上國內實施有效政策並定向將大量資金用於發展產業科技,東芝、三菱、松下等企業強勢代表瞭日本制造業的崛起。

數年時間裡,日本實驗室走出來1200多項專利,“Made in Japan”的冰箱、汽車、電視機迅速席卷美國市場,其中東芝表現尤為搶眼,一度牢牢把控美國傢電市場的最大份額。

作為資本主義世界的“龍頭大哥”,號稱全球最強制造國的老美,怎麼甘心就這樣被小弟日本追趕上,由此,一場鬧劇接踵而至——

1987年5月2 7日,東芝的兩位高管及鑄造部部長林隆三、機床事業部部長谷村弘明被捕,罪名是東芝與蘇聯存在軍用高科技設備交易,東芝也被嚴密監控,任何文件都必須接受盤查。

美國《紐約時報》後來報道瞭更多的“細節”:

東芝公司無視美國的禁令,秘密向蘇聯出售4臺九軸聯動數控機床,而該機床可能使蘇聯的潛艇制造技術提升 ,降低潛艇噪音,便於其穿梭於各大洋,而使美國海軍陷於危境。

有一說一,東芝的確賣瞭機床給蘇聯,但是CIA的檔案也顯示,挪威的康士伯公司,從1980年起就不斷對蘇聯出售車床,英法更是直接向蘇聯販賣軍事裝備,而這些在美國眼裡都不算“通gong”,可憐的日本僅賣瞭4臺機床,就被坐實瞭罪名。

罪名既定,是時候以正當的名義予以審判瞭。表現得像憤怒公牛的美國參議院議員,在國會大廈前掄起榔頭把東芝收音機砸的粉碎,政客們則四處聲稱“每個日本留學生都是間諜”。

政界人士帶頭,美國抵制日貨的行動自然就浩浩蕩蕩地興起,同時,美國以“太上皇”的身份要求日本嚴懲東芝:涉事高管坐十年牢底,東芝的美國工廠關門大吉,同時對銷往美國的東芝產品征收重稅,外加1萬億日元的罰款。

山一樣的壓力下來,東芝隻能無條件接受美國的所有處罰,董事長和總經理引咎辭職,還花瞭上億日元在超過50傢美國媒體登整版“悔罪廣告”。

原本氣勢如虹東芝,自此急轉直下。

二.老美打的不是一兩傢企業,而是整個產業群

既然出手瞭,那就要斬草除根,20世紀80年代初期,正是半導體產業高速發展的“黃金時期”,就如同今天的5G,誰占領瞭技術高地,誰就能掌握未來的財富。

那時候日本松下集團推出瞭比英特爾功能更強、價格更低的芯片產品。在日本芯片的性價比攻勢下,英特爾裁員近1/3,還被迫退出存儲芯片市場。整個美國矽谷都一度陷入泥潭,近80%的美國存儲芯片企業宣告破產。

剩餘的美國芯片公司抱團成立瞭美國半導體行業協會(SIA),並在媒體上制造輿論,稱日本科技是對美國的國傢安全威脅,指責日本設立“研究組合”來補貼其企業,屬於“不公平競爭”。

1986年初,美國認定日本的DRAM存儲芯片存在傾銷行為,對其征收100%的反傾銷重稅。隨後,美國以反傾銷、反投資、反並購等“合法”手段大行貿易保護,對日本出口到美國的芯片產品展開價格管制。

一套組合拳下,盡失價格優勢的日本芯片銷量下滑嚴重,十年後的1996年,日本芯片產業在全球的份額已不到30%,產業發展也陷入停滯。

揮舞“貿易大棒”打壓技術公司和產業發展還算做在明面上,暗地裡設局構陷、釣魚執法才真叫暗渡陳倉。

美國設瞭一個局,FBI工作人員假扮IBM員工,對日立、三菱謊稱手握IBM絕密設計資料,可待價而沽。

兩公司員工上鉤後,美國司法部門釣魚執法坐實瞭“日本企業竊取美國技術”的罪名。接著,IBM對日立提出巨額賠償訴訟,同時媒體鋪天蓋地渲染日企“竊賊”形象。

立足於美國“現代法律體系”和其在全球經濟的霸主地位,老美“光明正大”地將日本企業打得滿地找牙

三.不隻是日本,老美不要臉起來盟友挨個坑

美國在打擊經濟及科技競爭對手時有一套完備的“套路”:經貿搭臺、司法唱戲,還有長臂管轄。

具體是什麼意思呢?簡單來說,美國制定相關法律,一旦別國企業和個人同美國有涉及到該法律上的聯系,如用美元進行交易、以美國域名網絡發出電子郵件等,美國就可從某個小角落裡翻出聽都沒聽過的法律條款加以“制裁”。

《反海外腐敗法》就是該類法案中的“經典”。該法案於1977年通過,規定禁止美國企業針對一切國外企業、政府、政黨的賄賂行為。

一個被《反海外腐敗法》迫害的經典例子,法國工業明珠、電力巨頭阿爾斯通。本文開頭取之《美國陷阱》裡的一段話,而它的作者皮耶魯齊正是當年阿爾斯通的高管,而他也被稱作“法國孟晚舟”。

在遭受“制裁”前,阿爾斯通手握全球頂尖的電力、航母動力、能源、交通等技術,放眼世界,也隻有德國西門子、日本三菱重工和美國通用電氣公司方能與之比肩。

而在市場競爭中,通用電氣和阿爾斯通是真正的死敵,二者曾在爭奪印尼、沙特訂單時多次交手,但常常是通用電氣落敗。

為瞭讓美國企業在全球競爭中保持優勢,美國司法部開始出手打壓阿爾斯通。2010年,美國針對阿爾斯通的腐敗提起訴訟,要求公司進行內部調查。

後來的一切顯得那麼熟悉,阿爾斯通全球副總裁皮耶魯齊在紐約肯尼迪機場被捕,阿爾斯通則收到來自美國10億美元的“天價罰單”,足以讓公司動蕩的大放血。

偏偏這時,通用電氣披著“羊皮”出現瞭,稱其願意為阿爾斯通交罰單。相應的回報則是,阿爾斯通的核心業務必須賣給通用。

結果是顯而易見的,老美又一次以不正當手段無恥的掠奪瞭他國的財富和科技。

在回憶這段往事時,皮耶魯齊寫道:“《反海外腐敗法》在道德的掩飾下成為非同尋常的經濟統治工具……這項法律對美國財政部來說是一件喜事、一座真正的金礦。”

非我族類,其心必異,阿爾斯通當然不是唯一受害者。數據顯示,1977-2018年,26個超1億美元的罰單中,有21個涉及非美公司,西門子、道達爾、戴姆勒等非美企業巨頭榜上有名。

近年來,隨著中國高科技企業在全球的崛起,美國又調轉槍口,以“知識產權”和“保護國傢安全”等借口,先是重創中興,然後堵截華為,還以“侵犯人權”為借口將大疆、海康威視等企業以及一批中國高校劃進實體清單。

近期要求Tik Tok的強制出售,更是無恥地掠奪中國企業在海外的商業利益。

講瞭那麼多老美“耍無賴”的例子,下面這個“另類”的企業或許能給我們點明出路:北京時間8月21日凌晨5點,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做出瞭針對大疆的337調查終裁:不會發佈禁令。

這一仲裁的背後,是大疆超過4600項的專利申請和在美國77%的無人機市場占有率,而且大疆的零部件幾乎都自主生產,底層代碼也是自己做。世界上其他任何無人機公司都很難繞開大疆的核心技術,短期內也很難復制和更換。(畢竟連美軍都用的不亦樂乎。)

你很想打垮我,卻對我沒什麼辦法,或許對中國企業來說,掌握核心科技才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運。蘇洵在《六國論》中有言:“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無厭,奉之彌繁,侵之愈急。”面對愈發瘋狂的美國政府,我們除瞭積極應對和提升自我實力之外,別無他法。但今日之中國不是昔日之日本,我們也絕對不會掉入“美國陷阱”中。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