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不加我名字就不結婚”:男友“四連問”,未婚妻無地自容
導讀:婚姻裡,女人苦說自己的價值,千方百計的想讓自己的名字出現在房產證上,不就是怕離婚之後沒錢嗎?
01
男女結婚,新房由男方出資首付,結婚後雙方共同供房貸,房子上應不應該加上女方的名字?這個問題,各說紛紜。
站在男人的角度,房子與真愛不應該畫等號:“你若真心愛我,我們會一直在一起,我的就是你的,何必非要執念房產證上的名字。”
站在女人的角度,房子意味著男人給自己的愛與安全感:“既然你真心愛我,為什麼房子不能加我的名字,讓這個傢實實在在的成為我的傢,更何況,我也在還房貸,這裡面也有我的付出。”
站在不同的角度,每個人的想法都會不同。不過好在,現在大部分年輕人結婚,基本都是雙方一起出首付之後,婚後又由兩個人一起還貸,這樣房產證上自然是兩個人的名字,而夫妻二人也都享有同等的權利。
但是,還是有一些個別的情況,令人匪夷所思又深表無語:女方要求男方全款買房後,還要求在房產證上加自己的名字。
02
雖然法律規定,婚前財產離婚時屬於個人財產,另一方沒資格瓜分,但還是有女人會用愛的名義,讓男方在房產證上加具有法律效益的名字。
女人的想法很簡單,雖然誰結婚都不是奔著離婚去的,但有些事情,還是要防患於未然的好。
可是在男人的婚前房產中加女方的名字,這對男人來說,無疑是不公平的。
婚姻不是扶貧,也不是對誰的饋贈,婚姻是兩個人因愛而走到一起,需彼此努力而走下去的產物。如果因為兩個人結為連理,就要求某一方將婚前財產作為婚後共同財產,這難免讓人覺得你動機不純。
別說什麼“既然兩個人在一起,就應該不分你我”,也別說什麼“不甘心”,每個人努力的成果,尤其其中還摻雜瞭對方父母的心血,都不是平白無故而來的,結婚隻是兩個相愛的人在一起將幸福和快樂加倍,而不是:“我跟你在一起,你就要把你的給我。”
03
前段時間,喜事將近的阿鳳氣呼呼的在同學群裡吐槽,指責男朋友一傢摳門又不講道理,不是真心誠意的要與她結婚。
阿鳳和男友談瞭三年,兩個人的感情一直都很穩定,從去年開始他們就談婚論嫁,但是這婚事談瞭一年多,一直也沒個著落。
阿鳳娘傢要瞭二十萬的彩禮,說是會返還十萬作為陪嫁,另外希望男方提供婚房,最好是全款。
這彩禮加上婚房,哪怕是個小居室,少說也是上百萬的費用,對於男方一個普通傢庭來說,就是拼瞭老命也湊不出這錢。
男友找跟阿鳳談判,希望她們傢把二十萬彩禮改成十萬,不必返還陪嫁,還說道理是一樣的。
軟磨硬泡之後,阿鳳勉強同意瞭這個提議,也征得瞭父母的同意,彩禮便從二十萬變成瞭十萬。
接下來就是房子的事,男方傢願意提供房子,但是目前的情況隻能湊個首付。
阿鳳聽說婚後要還貸,不樂意瞭。
她在群裡發牢騷,意思是:結婚是奔著幸福去的,新婚燕爾的美好時光擔心房貸算怎麼回事,再說這還房貸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難道讓她結婚後天天為房貸發愁嗎?
所以這婚後小兩口一起還貸的這件事,阿鳳第一個不同意,說什麼也不讓步。
這婚事算是耽擱瞭,無奈男友對阿鳳也是一往情深,男方傢父母心疼兒子,也希望小兩口這段感情能夠順順利利的進入婚姻,於是開始借錢湊錢。
前段時間,全款買房的錢湊夠瞭,男友傢便邀請瞭阿鳳一傢一起去看房子。
地段選好,價錢談好的時候,男方傢人說,現在他傢是掏空瞭傢底,欠著外債買瞭這房子,以後還債的事也不需要小兩口操心,但是如今實在沒錢裝修瞭,希望裝修這事由阿鳳一傢來負擔。
幾個愛湊熱鬧的同學在群裡說,這事也是很合理的,畢竟兩個人在一起,一起承擔壓力也實屬正常,更何況男方已經出資瞭大頭,裝修費雖然也要二十來萬,但是在全款房子面前,也就不算什麼瞭。
阿鳳不樂意瞭,在群裡吐槽:“怎麼叫不算什麼?我們傢出錢裝修,那不是白白便宜瞭他們傢,既沒面子也沒裡子,到時候萬一離婚,也要不回來。”
我看著群裡的討論,有些哭笑不得,還沒結婚,就在想離婚的事兒瞭,這究竟是防患於未然,還是為自己爭取利益的最大化?
04
後來,阿鳳沒再在群裡提過這件事,我甚至以為她已經結婚瞭。
直至上周末,高中宿舍的姐妹們聚會,無意間聊到阿鳳,才知道,阿鳳跟男朋友分手瞭。
我們宿舍裡一個好姐妹認識阿鳳的男朋友,聽她說,兩人分手也就上個月的事,分手的原因也是源於房子的問題。
我還以為阿鳳跟男友分手,是源於那時候在群裡聊到的話題,男方傢希望阿鳳傢出裝修費,但阿鳳傢不同意。但經宿舍裡那個知道詳情的姐妹講來,並不是這樣。
阿鳳傢不同意出裝修費之後,男友傢也沒再咄咄逼人,而是私下自己想辦法,落實裝修費一事。
這件事後,阿鳳便一直等著男友找她一起去過戶房子,但是等瞭兩個月,男友都不開口提這事。上個月,阿鳳憋不住,問男友,房子的事咋樣瞭。
男友就說,房子已經買好瞭,裝修錢是傢裡托親戚幫忙貸款的,至於欠下的債務,以後也由男方傢自己想辦法,不拖累阿鳳,還興致勃勃地說瞭一大堆兩個人美好的未來。
可是,阿鳳並沒有與他一起幻想兩個人的未來,而是當時就發火:“你辦手續為什麼不告訴我?”
“我為什麼要告訴你?”
男友很疑惑,房子是他父母全款買的,裝修也是他傢自己想辦法搞定的,既然阿鳳傢什麼都不參與,那他辦手續為什麼要通知她?
阿鳳問:“加我名字瞭嗎?”
男友沉默,顯然是沒有加的。
阿鳳氣急敗壞地說:“房產證不加我的名字,算什麼婚房?”
男友因為之前阿鳳一傢的態度,本身就很不高興,但為瞭兩個人的感情,他還是忍氣吞聲,勸說父母的同時,也不計較阿鳳這般自私的態度。可沒想到阿鳳還能更過分,當即就怒瞭,問道:
“第一,你出錢還是出力瞭?第二,我父母為瞭這房子的事,借遍瞭親戚好友的錢,一輩子的積蓄都搭進去瞭,咱倆結婚,你一個子兒沒出,現在要求加你名字,你害不害臊?第三,你真想要跟我過一輩子,用得著加名字嗎?第四,難不成咱們還沒結婚,你就計劃離婚分財產吧?”
阿鳳被這麼一說,羞愧之下又氣急,當即列舉瞭一大堆“不加我名字,我為什麼要給你生孩子”之類的話。
她說,“我結婚是為瞭有個傢,你不能給我傢,我為什麼要給你生孩子,閑的呀?”
但她男友在這件事情上決不讓步,不管阿鳳怎麼說自己婚後要做的犧牲,就是不同意加她的名字,兩個人鬧得不歡而散。
阿鳳隨後也取消瞭婚約,揚言不加名字沒真心,所以不結婚。
男方也是鬱悶不已,索性隨瞭阿鳳的心願,不結就不結,兩人便分瞭手。
05
聽完室友所講,我實在不明白,為什麼總有女人認為“你的房子上加我的名字是應該的,畢竟我還要為你生孩子”?
兩個人結婚生子,孩子不是男人一個人的,為人母親,怎麼能說“我是為你生的”這樣的話,難道不也是為自己生的嗎?哪怕孩子跟著男方姓,但這畢竟也是女人自己的娃,將來也要喚自己一聲媽媽,待孩子成年後,孩子也會贍養自己的媽媽。
再觀察阿鳳和男友因“房子不加女方名字而分手”的這件事,實在令人唏噓不已。
加不加名字不是關鍵,關鍵是這這兩個人都為自己留瞭一手,都不想打無準備的仗。
女方不想在婚姻裡浪費青春、浪費子宮,怕萬一出現問題,自己一分財產都分不到的局面。男方拼瞭老命買的房,不想在遇到婚變之後,自己的房子也要被分走一半。
就這兩人的情況來看,顯然是女方存在的私心多一點,既不想婚後還貸,也不想出裝修錢,隻想坐享其成,還要在離婚時確保自己能分一半。可顯然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世界上也沒有那麼好的事。
女人啊,還是要靠自己,自己有能力,自己能賺錢,通過自己的付出去擁有自己想要的東西和自己想要的生活,而不是依靠婚姻實現階層跳躍。
想要依靠男人或通過婚姻獲取房子或是經濟上的安全感,這樣的女人,真的弱爆瞭。
自己有本事有能力的女人,不會擔心離婚後會一無所有,不會因為男人的房產上不寫自己的名字而抱怨連連。
一個人的安全感,更多的是源於自己的底氣。
當你自己有瞭能力時,不管是婚後還貸還是加不加名字,對你來說都無所謂,因為你付出的不會虧待你,不該是你的你也不稀罕。
女人,與其在加名字的房產證上尋找安全感,不如自己賺錢來得踏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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