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拿30萬彩禮給弟弟買房,婆婆勃然大怒:那是我的錢,快還給我

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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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身邊人,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人。

從常規意義上來說,“忽略身邊人”通常指的是這樣一種事:忽略身邊人的感受,隻在乎外人的感受,把最好的脾氣留給瞭外人,把最爛的脾氣留給瞭身邊人。

就像有位離婚女人吐槽自己的前夫時說的一樣:

“對他瞭解不深的人,都會覺得他人緣很好,口碑很好,我當初也正是因為他的這個優點,才跟他走到一起的,覺得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傢都認同他,說明他裡裡外外都是個好男人。可是,真等到結婚瞭才發現,他的好人緣和好脾氣隻會留給外人,不會留給自己的傢人,不光是我,他連他父母的感受都不顧,每次都是在外面笑逐顏開,回到傢之後頤指氣使,我受不瞭他的兩面性,受不瞭他不在乎我的感受,所以隻能跟他離婚,我寧願找個條件差一點的男人結婚,隻要懂得在乎我就好。”

除瞭上面那種情況之外,還有一種容易被人忽略的“忽略身邊人”的事是這樣的:你對身邊人不設防,結果算計你的人,毀瞭你的人,恰恰就是你的身邊人。

這種問題也很糟糕,試想一下,你時刻防著外人,卻忘瞭放身邊人,一旦身邊人陡然發難,你勢必會受傷。

02

下面這個女人的婚姻,就是被男方的身邊人給毀掉的,那個人是男方的母親,我們一起來看一下怎麼回事:

『我深知“吃人嘴軟,拿人手短”這句話講的是什麼意思,婆婆明明不知道,卻假裝自己知道,我明明沒有拿她一分錢,她卻拿這句話壓我,真的好煩,我之所以退婚,就是因為我受不瞭這種煩心事,我不想結婚後每天面對這種煩心事。

我和前男友是自由戀愛,我上面說的“拿人手短”的對象是他,是我們約定好瞭結婚條件,是他親手把30萬彩禮交到我手中,還說任由我支配,他不會多管閑事。既然如此,婆婆橫插一腳算怎麼回事?

既然男人說30萬彩禮是給我的,我拿錢給我弟弟買房有錯嗎?可婆婆知道瞭這件事之後卻勃然大怒,直接沖到我們傢讓我還錢:“那是我的錢,快還給我!”

我忍著怒氣跟她解釋這筆錢的來由,結果卻是對牛彈琴,她根本不聽我說什麼,執意讓我還錢,說彩禮隻是走個過場,最終是要還給婆傢的。最後為瞭把錢從我手中要回去,她不惜以退婚相要挾。

我沒有經過男人同意就接受退婚,不是因為不尊重他,而是他不尊重我,他不可能不知道他母親是什麼樣的人,卻沒有提前把她管好,這讓我難以忍受,一想到婚後要與一個蠻不講理的婆婆做婆媳,我就感覺心如刀割。

我東拼西湊把錢給瞭婆婆之後,自問不欠他們任何東西瞭,所以就直接把男人給拉黑瞭。他知道事情的原委之後跑來挽留我,說要給我雙倍的彩禮,也就是60萬,隻希望我能繼續跟他結婚。

我終究沒有同意,我雖然愛錢,雖然60萬彩禮對我的誘惑很大,但我終究沒有接受,還是那句話,我受不瞭他母親,我不想跟那樣的人做婆媳,我隻有放棄這段婚姻,才能從根源上擺脫噩夢。

以後我不能那麼大意瞭,我在婚前必須重點考量婆婆是何等樣人。我不奢求自己能攤上好婆婆,隻要婆婆是個正常人就行,不能是非不分,不能貪得無厭,不能倚老賣老。』

03

每個人隻要用心,都可以發現身邊有沒有小人。隻可惜,我們往往會想當然把身邊人給忽略,默認認為身邊人都是好人,這種情況下,但凡身邊的小人陡然發難,就算沒能致你於死地,也足以讓你遭受重創。

上面那個女人雖然沒有重點說她前任的感受,但設身處地去想,自己的婚姻被自己的媽親手毀掉,心裡肯定不會好受,嚴重瞭甚至會讓母子倆反目成仇。

但問題是,這種事不是單向的問題,總會是雙向的問題。那個男人從自身角度來說,可以埋怨自己的母親毀瞭自己的婚姻,但是,整體去看,他自己又何嘗沒有問題呢?就像那個女人說的,他不可能不知道他母親是什麼樣的人,為什麼提前不做好防范呢?他的疏忽大意又何嘗不是導致婚姻悲劇的根本原因呢?

希望這個案例能給其他人一些提醒,不要隻是淺層次認為誰有問題,婚姻的很多事都應該綜合考慮。男人和女人都應該在婚前婚後防著點自己的傢人,最好提前對自己的傢人有個透徹的認知,這樣你才能更準確知道應該怎麼防,從哪些角度著手去防范。

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你有過被身邊的小人算計的經歷嗎?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