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確定私貸利率不得高於15.4%,那之前借超過的可以不還嗎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該規定以2020年7月20日發佈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4倍計算,明確瞭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

相比起原《規定》中“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保護上限為24%,高利貸界定上限為36%,即超過24%的部分不受司法保護,超過36%則認定為非法高利貸)有大幅下降,降幅達到36%左右。

毫無疑問,新規切合瞭新的市場需求,也在維護民間借貸市場上起到瞭很好的規范作用。

新規條款更新的地方不多,但是和不少人的生活特別是經濟生活有著密切聯系,本文就跟大傢做一個簡單解讀,回答一些疑問。

1、15.4%利率上限的適用范圍是什麼?

民間借貸,也就是除瞭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發放的貸款之外的借貸。這個借貸不一定隻限於個人對個人,也有可能是個人對企業,企業對企業,或者企業對個人。

比如你向一傢財務公司或貸款公司借瞭10萬塊,如果這傢公司沒有從事貸款業務的資質,那就是民間借貸,它的貸款利率就不可以超過15.4%。

有人疑惑,沒有貸款業務資質本身就不能放貸,何來的利率上限一說?

非也,本次新規還有一點非常重要,那就是新增的第十二條第三項“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的”應當認定合同無效。

從這一描述中,我們可以看出,沒有獲得放貸資格隻是不能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貸,但是特定對象還是可以的。

舉個例子,你缺錢,跟你鄰居借瞭3萬塊,約定1分息,你鄰居沒有放貸資格,但是你屬於特定對象,這個借貸關系是成立的。

所以,第十二條第三項針對的是那些沒有放貸資格,又到處廣告宣傳的出借人,這些人的借貸不管利率多少,都不受法律保護。

這一條對於以後民間借貸的貸款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非常重要,特別是那些校園貸、套路貸,隻要他沒放貸資格,又大肆宣傳,他的借貸協議就沒有法律效應。

2、15.4%的貸款利率究竟是怎樣的概念?

從理論上看,最新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隻有3.85%,15.4%依然是4倍之多,看起來還是很高。但如果有辦理過貸款業務或者瞭解這一行業的朋友會明白,所謂的3.85%隻是一個報價利率,在實際操作中,除瞭公積金貸款利率稍微低於3.85%之外,其他品種的貸款年利率極少有低於這個數,就算是有抵押性質的商業房貸或者抵押貸,年利率也要去到5%以上,甚至7%以上。

如果是信用貸那就更高瞭,銀行信用貸月利率一般在0.5%-0.8%之間,小貸公司月利率會在0.8%-1.2%之間,信用卡賬單和現金分期月利率在0.75%左右,很多隨借隨還按日計息的信貸產品日利率在0.05%左右(月利率達到瞭1.5%)。

而且大傢要知道,這些信用貸產品的計息方式和房貸的等額本息或等額本金有所不同,它們計算基數不會因為應還本金的減少而減少,從頭到尾都是以全額本金計息。

舉個例子,貸款10萬,月利率0.6%,12期。第一期利率是600塊,第二期本金剩下91666元,利息還是收你600塊,到瞭最後一期,本金隻剩下8333塊,利息還是收你600塊。也就是說這類貸款的實際年化利率要比月利率*12還要高得多。

若拿日利率0.05%來算,年利率本身已經達到瞭18%,若實際年化後,會更高。

所以15.4%這個上限對於民間借貸來說確實不算多瞭。

另外,值得提醒的是,按照舊規中24%包括瞭服務費、違約金等非利息費用在內,新規的15.4%也包括這些其他費用,也就是總費用。

3、之前借瞭超過15.4%的貸款還需要還嗎?

這可能是最多人,特別是利益相關者最為關心的問題,對於這一問題的答案,最高法在新規中沒有提及,不知道後來是否有專門文件說明。

如果從法律原則和以往實施法律法規實施的經驗來看,在新規實施之前已經簽訂的民間借貸協議,本金肯定是要還的,利息費用隻要不高於24%,15.4%-24%這部分也是要還的。

因為“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項基本的法治原則,通俗地講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規定去約束昨天的行為。在我國,“法無溯及力”同樣適用於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方面。

舉個例子,2019年10月21日,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研究制定的《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幹問題的意見》正式施行,這一新規中正式將放高利貸入罪,甚至列入刑法適用范圍。但同時該《意見》中又明確規定,法不溯及既往,對於本意見施行前(2019年10月21日前)發生的非法放貸行為,不違反國傢規定的不構成犯罪。

雖然對於民間借貸,有越來越完善的制度規范,但是還是提醒各位,若是缺錢,一定要優先選擇銀行等有資質的大金融機構,不但成本低,也能減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和糾紛。除非萬不得已,不然對於民間借貸,特別是躲躲藏藏的私貸,千萬不要去碰,就算無奈碰上瞭,也一定要註意研究合同,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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