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慶俞渝在婚內有財產劃分,俞渝仍當當網最大股東

北京當當科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登記的股權比例為俞渝64.20%,李國慶27.51%,管理層8.29%

當當法務部發出申明,說李俞二人離婚並不影響當當的股權結構與治理結構,也就是說即便離婚,老李頭也沒辦法按照期望的那樣的,將股權平分。當當給的理由是,李俞二人在婚內有過財產劃分。

這實在是超出瞭一般人的理解范圍,這夫妻離婚難道不是要平分傢產的嗎?而李俞兩人最重要的傢產不就是當當的股權和控制權嘛!要是像賈躍亭甘薇那種婚姻模式,離婚平分財產確實不合適,但是像當當這種全世界都知道的夫妻店模式,都可以不平分?當當可不是誰的婚前財產哦!

當然,跳出此案,以更大是格局看,我是希望當當的主張能夠得到法院支持的,並且希望最高法能夠將此案列為指導性判例。

帶有濃厚封建殘餘色彩的傢庭財產制,夫妻共同財產制,已經不適合當今現代社會瞭,任何財產的所有權必須劃分到個人,劃分得清清楚楚,尤其是像當當這樣的企業的股權的所有權,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的財產,在所有權上一定要劃分清楚。隻有清清楚楚的劃分到個人頭上,才能真正適應現代社會,才能真正保護每一個個人的財產權。

借此案,全面推行財產的個人確權,還有一個好處就是激起的社會反彈比較小,而且能夠把問題的社會焦點聚集在個人的財產確權,這個問題的本身上,而不是會是到什麼保護女性,歧視女性,或者保不保護弱者之類的莫名其妙的,充滿政治正確的問題上。

相信如果法院真的按照當當法務部所說的判決,不會有什麼人說什麼這是歧視女性或者沒有保護弱者吧!李國慶既不是弱者,更不會有人覺得老李頭是弱勢群體吧!

至於李國慶,我覺得有一個網友說的好,在中國一個女人說瞭算的企業,尤其是夫妻店,基本都是靠女人的!老李頭在坊間的形象,本來就是靠走瞭狗屎運,撿到一個好老婆才混出頭的形象,所以如果真這樣判決也無不妥之處。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