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寧願娶要車房彩禮的女生,也不娶婚前買房有貸款的女生”

作者/同言

這個問題,感覺現在的生活中已經變得很普遍。

前段時間,我在網上看到有人針對“女生要不要婚前自己買房”發的帖子,回復的人各執己見,討論很是激烈。

沒想到,這兩天在生活中再次遇到朋友發生這樣的事。

這個朋友是女生,未婚,已經買房,一套小兩室,大學畢業以後自己存錢買的,沒有靠傢裡父母,每個月都需要還貸。

她相親也有好幾次瞭,以前從來沒有碰到男生會因為她有房子而嫌棄的情況,沒想到這次,男生最為在意的便是這件事。

當然,一番交談下來,她對男生也沒有絲毫繼續想要瞭解的想法,已經刪瞭微信。

隻是想起來,還是感覺心有不平。

聊天過程是不怎麼愉快的,男生自我評價是他說話比較直,是個直男,而在她看來卻是純粹的抬杠。

因為男生一開始就給她下瞭定義,說:“婚前買房的女生,都不安好心,是在為離婚做準備。”

還說:“我寧願娶要車房彩禮的女生,也不願娶婚前買房有貸款的女生。”

話說到這裡,她自然也認為沒有什麼好聊的瞭。

顯然,兩個人是話不投機半句多,她擔心要是再聊下去,他們會吵起來。

我發現,很多男生在評價女生婚前買房這件事上,都喜歡用同一個理由:這是在為離婚做準備。

事實上,根據我瞭解到的情況,這樣認為的男生都太狹隘和以偏概全。

他們都是想當然地,在用自己的假設去衡量女生的做法。

自我代入感太強,以至於得出的結論並不客觀。

還有一種原因,是男生認為要是兩個人都有貸款的話,那麼婚後的生活質量肯定會下降。

要是收入來源單一,每個月幾乎是固定工資的話,的確容易遇到這樣的問題。

但,這也不是無法解決,要是兩個人真的相愛,完全可以商量一下,研究出最為合理的辦法。而不是一開始就去否定對方,導致商量的餘地都沒有。

那些婚前買房的女生,都是怎麼想的呢?

歸根結底,無非是這些原因。

第一,自己的收入不錯,畢業以後存瞭一部分錢,也沒有很好的投資渠道,便拿來買房瞭。要麼就是傢裡父母給買的。

我有一個朋友,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這錢我要是放在手裡吧,感覺自己都不想工作瞭,想著反正有保障。拿去買房瞭,用瞭,心裡反倒踏實點,然後繼續認認真真工作還貸,日子也變得更有盼頭一些。”

,有些人把房子作為努力的動力之一。

有瞭房子,也就有瞭壓力,繼而也就有瞭繼續向前的動力,想要保持一顆奮鬥的心。

不然的話,暫時的安逸可能會讓自己迷瞭方向。

第二:女生在一個城市待得久瞭,便會產生一種“傢”的依賴感,而這種傢最直接的體現,便是有自己的房子。

這是我見到的最多的情況。

這個城市萬傢燈火,每個人在路上走得久瞭,都會想著有一盞燈是專門為自己而亮。

這種關於傢的定義,是租來的房子不能給予的。

因為租來的房子,給人的感覺不會那麼牢固。你有時都不能隨心所欲地佈置,你也沒有這個房屋足夠的處理權,房東讓你搬傢,你就得搬。

我身邊畢業超過三年的女生,都開始有自己努力買房的想法,那種在一線房價太貴的除外,因為感覺夠不著。

但要是自己努力幾年就能夠得著的話,都會著手努力存錢,比以前更加節約,爭取買一套房子,哪怕很小,但卻是自己的傢。

上周一個朋友還告訴我:“我感覺,相比我三十歲之前結婚,好像我三十歲之前自己買房更加容易一些。”

第三,房子是自己的底氣,也是以後婚姻的保障。

這種情況,和有些男生說的“為離婚做準備”有點沾邊,但是細細理解起來,卻完全不同。

因為目前為止,我遇見的女生,不管是自己買的房,還是傢裡父母買的房,真的沒有一個人是抱著離婚的想法而去。

大傢本身對愛情的堅持,就是想著遇見一個真正喜歡的人結婚,有誰結婚是沖著離婚而去的呢?

要是真的還沒結婚,就想著離婚這條後路的話,那真的不如不結。

隻是,生活總不可能一帆風順,婚姻也不例外。今天愛你的人,明天不一定愛你,過日子最基本的便是吃穿住行,要想自己不受委屈,自己必須就要保障這些基本。

我見過不少女人在婚姻裡的隱忍,都是因為自己沒有後路。

我有一個大學同學,前段時間和我聊天,她為瞭男友去瞭外地,兩個人戀愛多年,都很愛對方,但是依舊伴隨著吵吵鬧鬧。

她和男友有次吵架,一個人大晚上出來,走在馬路上,不知道該去哪裡,後來去酒店睡瞭一個晚上。

她說:“當時我好想自己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小房子啊,關上門,就是回傢,心裡就有歸宿。這樣的話,就不會有那種無傢可歸的感覺。”

她的男友,還沒有說什麼過分的話,後來也找瞭她一個晚上。找到她的時候,她的男友急得都哭瞭。

但是,她的心裡在很多吵架時刻,依舊是沒有安全感的。

我曾經遇到一個男生,甚至用那種特別自豪的語氣,描述他當初大半夜把女友趕出門的情況。也是兩個人吵架,他直接讓他女朋友半夜的時候滾,說這是他的房子。他們當時都已經訂婚瞭。

所以,於很多女生而言,房子都是自己的底氣吧。

不管兩個人的關系好不好,有著這份底氣在,自己心裡也踏實一些,不至於在真正遇到困難的時候,走投無路。

話說回來,要是兩個人真的關系好的話,房子到瞭最後,說到底還是兩個人共有的吧。所以,不管從哪個方面而言,為瞭離婚做準備其實都站不住腳,太片面瞭,也太主觀臆斷。

同時,這樣說的人,也是對這段感情的不信任吧。

要是自己都沒賦予對方信任,同時卻要求對方絕對信任自己,說白瞭,這也是一種雙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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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