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樹說:
“當你用有趣的態度,對待生活裡那些看似無趣的小事,會收獲一份小小而確定的幸福,從而覺得生活美好無比。”
後臺有人留言,問:“跟男友戀愛5年瞭,他從來不提結婚的事,如果確定他還愛不愛我?”
想瞭想,我建議這位讀者跟男友一起去趟超市,在生活的煙火氣面前,男人愛不愛你,一目瞭然。
01.超市,最能體現男人的心思
上周末,我去超市采購物品。
在我前面,是一對戀人模樣的男女,女孩想買一包調料,架子高夠不著,就讓男孩幫自己拿一下。
男孩抬頭看瞭看,說:“不要買,咱又不做飯,買那幹嘛。”
說完往前走去,看得出來,女孩很想要買,但還是遺憾地追上男孩,說:“我們以後自己做飯吧,還能省些生活費。”
“不用,太麻煩瞭,你牛奶買好瞭沒有,趕緊走,我在出口處等你。”
說完,男孩走出超市,留下女孩一個人在裡面轉,背影滿是落寞。
而在另一邊,也有對年輕人在逛超市,男孩手裡推著購物車,女孩挑選著食品。
女孩拿起一條魚,猶豫一下又放下。
男孩問:“怎麼瞭?為什麼不要?”
“我不會做。”女孩搖搖頭。
“傻瓜,你喜歡吃,我學著做呀。”說著,男孩將魚放進購物車。
雖然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足以打動人心。
一個男人願意為你改變,不也是愛你的表現嗎?
愛情再浪漫,終究要落到柴米油鹽,感情再好,也會回歸到生活的小事。
超市,最能體現男人的心思,他會不會為你著想,從一舉一動中就能看得出來。
02.逛超市,能夠體驗幸福感覺
為什麼說,逛超市能讓人體驗到幸福?
從心理學的角度,一個人幸福的體驗,分別從三種行為傾向中獲得。
1、快樂傾向
快樂傾向是即可的滿足,而這一點,在超市能很快得到。
比如你想買一件衣服,會逛好幾傢商店,然後試穿對比顏色和款式,需要花費很長時間。
而如果你想吃冰激凌,或者一個蛋糕,在超市裡看到就可以加入購物車,購買後就能品嘗。
這種即刻滿足的行為,能讓內心變得很快樂,而這種快樂傾向就是幸福的感覺。
2、利益傾向
利益傾向是指做既能實現自身潛能又有意義的事。
比如你在超市,購買瞭床上用品,回傢能把臥室佈置得很溫馨。
或者你買瞭很多食材,回到傢可以做一桌豐盛的飯菜,可以讓傢人品嘗到美食。
這些有意義的事情,就能提升自己的滿足感,同時你讓傢人之間的親密度變強。
3、投入傾向
投入傾向指的是你和愛人共同專心做一件事。
與愛人一起逛超市時,你們一起去認真挑選商品,或者研究買哪種食材更好吃。
這讓你們有瞭短期的共同目標,一起為瞭生活需要而購買,這樣的專註投入,也能獲得成就感。
我們會發現,在逛超市的過程中,可以同時滿足快樂、利益、投入這三種傾向,這也是買買買給我們帶來的幸福感覺。
03.願意為你改變的人,值得擁有
在網上,看到一個“我和愛人一百件小事”的帖子。
裡面有一條就是,她喜歡趁沒人的時候,讓男友推著她從超市的這頭走向那頭。
生活,脫去華麗的外衣,不過就是柴米油鹽醬醋茶。
有一個人願意為你改變,與你一起洗手作羹湯,才是幸福。
影帝梁朝偉和劉嘉玲也喜歡逛超市,有網友就在超市遇見他們,隻見梁朝偉推著購物車,跟在劉嘉玲身邊,不時喃喃低語,很溫馨的樣子。
他們的生活經歷過高山低谷,在劉嘉玲遇到困境時,是他堅定地支持在她身邊。
如今,他們更珍惜平淡的可貴,時光轉變,唯一不變的是眼裡的溫柔。
婚姻研究專傢約翰·戈特曼說:
“在各種生活小事上靠近配偶,是浪漫持久存在的關鍵。”
好的感情,對生活的一蔬一菜,有著樂此不疲的態度。
所以,男人愛不愛你,一起去趟超市就知道瞭,在生活的煙火氣中,如果你能感受到對方給你帶來的安全感,那就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