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年輕夫妻契約結婚6年:是婚姻的進步,還是愛的放縱?

新垣結衣、星野源主演的愛情喜劇《逃離雖可恥但有用》在2016年熱播,“契約結婚”成瞭不少日本年輕人向往的婚姻模式。

劇中,男女主之間的“契約結婚”實質是“假夫妻”,契約是真,結婚是假,但在共同生活中漸漸擦出瞭火花,最後男主向女主求婚瞭。

現實中,有一對“契約結婚”已第6個年頭的“夫妻”——長谷川女士和江添先生。

他們沒有法律上的、僅有事實上的婚姻關系,契約每年更新一次,互不束縛、給予對方愛的自由,各自經濟獨立,錢也是各管各的。

首先有這想法的是長谷川女士。

她說:“雖然我想結婚,但婚前必經的戀愛階段實在是hold不住,談瞭幾次戀愛都以身心俱疲收場,受夠瞭悲劇一次次重演……”

她說每一次戀愛,她都是對方說什麼就是什麼,完全被動,明明很聽話瞭,但還是每次都不長久。

她開始從自身找原因。最後得出結論:社會規定的婚姻形態對她來說不合適,她必須尋求適合她自己的婚姻形態。

於是,她開始羅列自己真心希望的條件,並尋找能接受這些條件的對象。

她列出瞭三個絕不讓步的條件:一是不幹涉對方和“伴侶”以外的人發生關系;二是1年更新1次契約;三是陪她睡覺,因為自己在失眠時,要有人陪才能安心睡著。

如果這些條件都能接受的話,兩個人便在一起生活,一旦哪一方覺得不合適瞭,隨時可以分手,因此契約必須1年更新1次。

但真的開始“按圖索驥”時,才發現遇到各種困難。

有時是不能把自己的想法正確傳達給對方,一開場就談崩瞭。

有時是對方反問“1年更新1次契約,那不就是以離婚為前提嗎,還有必要結婚嗎”?

在數次碰壁後,偶然的機會,她遇到瞭江添先生。

江添先生說:“她剛開始跟我談這話題時,我還是挺不理解的,感覺有點變態”。

但後來有個朋友幫他分析瞭長谷川女士說的條件,問他“這樣不是挺好的嗎”。

這個朋友無意中充當瞭媒人的角色,促成瞭兩人的“姻緣”。

長谷川女士說:“那天,江添和我把條件寫在白板上,一條條地對照,看是不是合自己的心意。”至今,他倆還沒把白板擦掉。

每當她問起江添為什麼要和她結婚時,他都笑著說:“條件適合啊,而且當時大概太閑瞭,還有時間一條條地分析……”

談起同居生活的好處,他們說:“回到傢看到有人在等自己,覺得很溫暖;傢務活兒也能分著幹;兩個人的收入能夠租好一些的房子……”

同居5年後,在2019年9月,長谷川女士請公證員為他們制作瞭“準婚姻契約公證書”。

這份公證書上寫著他們“夫妻”共同認可的契約條件,這些條件也是他們一開始同居時就認可的。

問起他們為什麼要做公證,長谷川女士說:“我們的婚姻關系已經比想象得要長久,如果把契約條件用白紙黑字寫出來的話,也許能更長久吧……”

但他們心裡也清楚,即使有一紙公證書,兩個人真正發生糾紛時,一旦要起訴的話,也不能作為判決依據,實際上是“形式大於內容”。

隻是,這紙公證書能讓他們更好地約束自己的行為,沒有壓力的生活。雖然不如結婚證書那麼有效力,但也能作為共同生活的行動指南。

長谷川女士說:“既然做公證,原本就沒想著以後會因糾紛對簿公堂啊!”

他們說,在契約結婚中,最重要的一點是兩個人推心置腹地交流,彼此都要把自己絕不讓步的條件說清楚,才不容易在同居時發生矛盾。

每個人都有選擇的自由,包括愛情和婚姻,希望長谷川女士和江添先生可以一直幸福地生活下去!

大傢身邊是否也有這樣的契約“夫妻”?這種婚姻模式,究竟是進步還是退步呢?歡迎交流探討!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