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法律保護的搭夥過日子,男人年近7旬才知道,是多麼坑人

或許每個人都是一座孤島,隔海相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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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

雖說婚姻生活到最後一般都是在平淡中度過的,但那是親情似親人般的交融。可也有這樣的夫妻,生活在同一屋簷下,沒有交流,沒有關愛,平淡如水,這種婚姻隻能算是搭夥過日而已。

而在離婚或喪偶的人群中,也流行著一種搭夥過日子的模式,但不領證便不受法律保護,感覺相處融洽,就搭檔,不然就隨時中斷,所謂好聚好散。

年近70的程先生,也有過這樣的經歷,如今老瞭才知道,這樣的搭夥過日子是多麼的坑人。

自述人:程先生(69歲)

我和前妻長期兩地分居,最後因她背著我有瞭其他男人,我無法忍受,選擇結束維持瞭20年的婚姻生活。

之後一年多時間,我醉生夢死,朋友陪我喝酒,看我發瘋,不時勸我,不就離個婚嗎,大不瞭再找一個唄。可他們不知道,我為這段婚姻的付出有多大,可最後心愛的女人,投入瞭別人的懷抱,給別人養瞭老婆,辛苦建起的傢庭也不復存在。今後,我已不可能再來一次瞭。

我朋友說,“你這麼死腦筋,找陪伴又不是結婚領證,就隻是搭夥過日子,感覺好就在一起,不舒服就不過,好聚好散,誰也不影響誰。”朋友的話,讓我茅塞頓開,幡然醒悟。與其放不下,和自己過不去,不如換種心情,換個活法。

通過朋友的介紹,認識瞭一個開小飯店的女人,能說會道,也很能吃苦,一個人打理著一傢小飯店,生意也不錯。交談中得知她也是離婚的。我們的想法也差不多,覺得兩個人在一起,領不領證無所謂,隻要舒服,感覺好就搭夥過,不好就分開,不麻煩。一拍即合,於是我們就同居瞭。

剛開始彼此還互敬互愛,感覺不錯。朋友們也說我精神狀態好瞭許多,一切似乎回歸瞭正常。大半年後,因生活瑣事開始爭吵,搞得彼此很煩躁。於是她先提出瞭分手,我也爽快同意瞭,沒有證件的束縛,正方便。

經歷瞭這首次搭夥過日子的嘗試,雖然結局不完美,但互不糾纏,感覺挺好的。來去自由,精神,物質都沒什麼損失。之後六七年間,我先後搭夥過日子不下十來個女人,最後都是好聚好散。

在我58歲時,認識瞭一個在工廠上班的女人,性格很好,對我也很好,知冷知熱。相處瞭近一年,她提出要跟我領證結婚,我沒當回事,各種敷衍。慢慢她感覺到瞭我的想法,提出瞭分手,並對我說,“不尊重感情的人,是得不到真情的。老瞭身邊一個人也沒有,你就後悔莫及瞭。”我卻認為她有病,都這年齡瞭,還談什麼真情,不就是搭夥過日子唄。

隨著年齡越來越大,身體也開始三天兩頭出狀況。尤其是退休後,收入也不多,原本己習慣有女人陪伴的日子,如今看我又老又沒錢,願意搭夥過日子的少之又少。寂寞開始向我侵襲,特別的孤獨。又開始找老朋友喝酒,可他們的傢人為他們的身體著想,不讓他們經常出來。

一次,碰到一個久未謀面的朋友,他跟我之前有差不多的境遇,當年我離婚沒多久,他也離瞭,之後就去瞭別的城市瞭。這次見面,得知他已再婚十幾年瞭,過得很幸福。我說他命真好,碰到瞭真愛。他說,“不是命好,是要懂得珍惜。你這樣的搭夥過日子,是很輕松,不需負責,可心是飄浮著的,不踏實,空空的。”

他的話一下子觸到瞭我的神經,刺到瞭我心靈深處的痛點。細細回想起來還真是這樣,錯過瞭不少好的姻緣,真的後悔。為什麼當初選擇搭夥過日子,白白浪費瞭這麼多年,也沒仔細留意身邊的好女人,細心經營挽留呢?真是坑人不淺。

結語:

婚前的搭夥過日子,可以說跟試婚是差不多的意思,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而不結婚,不領證,隻是搭夥過日子,其實是不想擔責,來去自由。時間長瞭,會影響一個人的心態,隨意對待感情,不再向往婚姻。就如今朝有酒今朝醉,而其內心深處的孤獨寂寞是無法擺脫的,終將孤其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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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