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未婚的年輕姑娘提個醒:別打著“我考驗你的幌子”占便宜

熱播劇《三十而已》中有一個話題值得探討:兩個人相親以後繼續接觸,是不是就可以確定關系瞭?

王漫妮在上海失戀,又丟瞭工作,在走投無路後選擇瞭回老傢,對於她的人生大事,父母一直都特別著急,看她回來,自然是迫不及待給她安排瞭相親。王漫妮自從回瞭老傢,心裡一直搖擺不定,所以她答應瞭和小張主任相親,也不排斥兩個人第二次面,在王漫妮心裡,小張主任是自己的擇偶對象,但未必是結婚對象。

可是第二次見面,小張主任直接把王漫妮當成瞭女朋友,從此開始承擔起作為男朋友的責任,他請她吃飯,帶她看電影,幫她找工作。因為小張主任的殷勤,整個鎮子的人都在傳兩個人要結婚瞭,聽到這樣的謠言,王漫妮並沒有感覺到高興,反而開始在意起兩個人的關系。

在一次開車的過程中,她也明確告訴小張主任自己並沒有答應做他女朋友,她隻是覺得他人不錯而已,兩個人再接觸接觸才知道合不合適。可是在小張主任心裡,隻要兩個人願意接觸,第二次見面就代表對方答應瞭自己,是可以當作男女朋友瞭。

兩個人對於相親見面確定關系的想法截然不同,所以導致兩個人對彼此身份的認知有偏差,其實對於相親這回事,還是有很多學問的。

這篇文給未婚的年輕姑娘們提個醒:別打著“我考驗你的幌子”占便宜。沒相中人傢,不打算戀愛,提前說清楚,別讓人傢誤會瞭。

陳熙和鴻軒也是相親認識的,他們是在一個社交網站上認識,後來發現兩個人竟然是同城,最巧的是,兩個人在網上聊瞭一段時間之後,還沒有打算見面,就被彼此父母安排的相親當中遇到瞭。

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兩個人非常聊得來,一起談瞭很多話題,他們不止一起吃瞭飯,還一起看瞭電影。這次見面,鴻軒對陳熙的各項條件非常滿意,她長相姣好,是自己喜歡的甜美類型,兩個人的興趣愛好又有許多共同點,還在同一個城市,所以,鴻軒很在意兩個人的戀愛關系,他主動向陳熙示好,送陳熙回傢的時候還特意給她準備瞭一個小禮物。

陳熙看瞭一眼禮物,覺得很喜歡就拿走瞭,不過她對鴻軒印象一般,畢竟鴻軒身上沒有特別吸引她的地方,工作薪資雖然高,但是還沒買房,就算兩個人接觸,陳熙覺得鴻軒也隻是自己的備選“擇偶對象”。

後來,兩個人在聊天的時候,時常發一些圖片、表情包,鴻軒就感覺這是陳熙對自己的認可,兩個人的關系是更親密瞭。他以為兩個人這樣就算是男女朋友關系瞭,才開始接二連三的約陳熙吃飯、逛街、看電影,因為每一次陳熙都答應瞭,所以,鴻軒才把陳熙的備註改成瞭女友的字樣。

有時候,兩個人一起出去逛街,陳熙遇到她喜歡的東西,鴻軒都會主動的買給她,就算是價格稍微昂貴的名牌、包包,鴻軒都不在意。鴻軒送的禮物,陳熙也全收瞭,她覺得目前就是考驗鴻軒的好時候,如果他能讓自己滿意,兩個人可以繼續接觸再確定關系,如果他不能讓自己滿意,那麼兩個人就隻能當朋友。

那天,兩個人又一起出去逛商場,陳熙看上瞭一款剛上新的名牌包,因為是特別喜歡,所以她一直看著鴻軒,鴻軒也知道陳熙的意思,就在他想付錢時才發現自己餘額不足瞭。這麼尷尬的事他不好說出來,就和陳熙說:“這個包也不怎麼好看,要不改天上新款咱再來。”

看到鴻軒遲疑給自己付款,陳熙有點鬧脾氣:“這麼說,你是不願意給我買瞭?這才多少錢,你就付不起瞭。”

說完陳熙就徑直走出瞭商場,鴻軒過去追她的時候,迎面正好走來自己的朋友,朋友見他著急追女孩就在一旁起哄讓他請吃飯,鴻軒也連忙介紹:“對啊,這是我女朋友,改天一定帶她請你們吃飯。”

沒想到聽到“女朋友”三個字,陳熙不樂意瞭,陳熙說:“誰是你女朋友,你也配!”

當著自己朋友的面,陳熙直接反駁瞭鴻軒,著實讓鴻軒非常的尷尬,朋友們也有眼力見,立馬說:“哎吆,你們情侶之間吵架,可不要帶上我們呀,我們可不想吃狗糧,我們先走瞭。”

等到朋友都走瞭,鴻軒追上陳熙說:“好瞭,能不能不鬧瞭,是不是我沒買那個包,你生氣瞭。”

陳熙說:“對啊,你連個包都舍不得給我買,憑什麼讓我和你交往?而且你想多瞭吧,我什麼時候答應做你女朋友瞭?咱倆不就是網上聊瞭幾天,見瞭幾次面,你是不是太自戀瞭?”

陳熙的話讓鴻軒有點懵:“你沒答應我,為什麼要收下禮物,我第二次約你你也出來瞭啊,你對我難道沒有感覺嗎?”

“沒有,你能不能別自戀,我是不忍心拒絕你,沒錢還出來談戀愛,是不是傻,麻煩你以後別來找我瞭。”

陳熙撂下一句話就走瞭,等到鴻軒反應過來,陳熙已經走遠瞭。鴻軒仔細算瞭算,兩個人認識到現在,他花瞭兩萬多,沒好感為什麼還一直吊著他,等到他再給陳熙發消息時,她已經把自己拉黑瞭。

第一次相親以後不排斥對方,有第二次見面就可以確定關系嗎?

顯然是不可以,每個人對於相親的理解不一樣,第二次見面隻能說明對方對自己有好感,要是立馬確定關系的確有點快。而且我覺得,相親確定戀愛關系必須要兩個人都同意才行,肯定不能隻有一方假想,覺得自己對對方好,對方接受瞭就可以確定關系瞭,這是不行的。

這麼一看,在相親過程中,如果有意繼續接觸,直接把對方默認成為自己的男朋友或者是女朋友,確實有些不妥。

即便是父母介紹的相親,大部分人也都是在第一次見面的基礎上,相互理解之後才確定對方是不是自己喜歡的類型,才確定兩個人是不是要繼續發展下去。

但問題是什麼?如果你覺得對方不是你男朋友,身為女生就不要去占那個便宜,拿瞭人傢的東西別說是考驗,就是你默許瞭跟人傢的關系。

末那大叔說:“當代成年人,談戀愛和結婚的成本很高的。如果一段感情,帶給不瞭自己實際的好處;反而每分每秒,都有去無回地消耗著你的人生。”

現在不管是結婚還是戀愛,戀愛成本都很高,隻要是感情問題,無疑都會談到錢,感情裡,花錢這個問題更敏感,不過,像陳熙這樣禮物已經收瞭,還總是和對方急頻繁見面,有點空手套白狼的意思。

所以,我還是覺得如果自己不排斥,對對方有好感的話,自己也應該註意分寸,不要把錢和感情混為一談,用別人送的禮物來考驗對自己的愛。

而且,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也不要耽誤人傢,至少不要總是白拿別人東西,明明自己否認自己是對方的女朋友,還都接受對方給自己的東西,就有一點過分瞭。

還是那句話,告誡一些女生:

不打算跟人傢談戀愛,就別吊著人傢,更不要打著“我考驗你的幌子占便宜”,一個正常的女生不會去占人傢的便宜,更何況你還不準備跟他繼續發展。不要玩弄感情,否則你會讓自己變得很廉價。

今日話題:你碰到過這樣的女生嗎?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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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BAO;情感原創作者,寫這個世界溫暖的感情事。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