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夫妻離異,誰的晚年過得幸福?3個過來人說瞭心裡話
叔本華說:“人就像寒冬裡的刺蝟,互相靠得太近,會覺得刺痛;彼此離得太遠,卻又會感覺寒冷;人是必須保持適當的距離過活。”
夫妻之間更是如此,當彼此不是很瞭解時,相互吸引著,渴望每時每刻黏在一起,當彼此過於瞭解對方時,開始有瞭厭倦的感覺。
唯有把彼此當成一隻刺蝟,保持應有的距離和分寸時,兩人的感情才能細水長流。
然而,有些夫妻並懂這一點,婚姻出現問題歸咎到對方身上,兩人戰爭不斷,久而久之感覺特別累,於是兩人選擇瞭離婚。
那麼中年夫妻離婚,誰的晚年生活幸福呢?
60歲王阿姨:離婚帶走瞭孩子,是我今生做得最正確的選擇
巴爾紮克:“母愛是女人心中簡單自然豐碩永不衰竭的東西,就像是生命的一大要素。”
王阿姨就是這樣的女人,當初前夫提出離婚時,讓她做選擇,要孩子不能要其他的,不要孩子凈身出戶,其實就是逼她要孩子。
雖然孩子是母親的一切,甚至為瞭孩子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但她一個農村婦女,除瞭有點地,沒有任何經濟來源,如果孩子跟瞭自己會受苦的。
兩個孩子淚眼巴巴地看著她,她摸著兩個孩子的頭問:“如果跟媽在一起生活,可能吃瞭上頓沒下頓,經常餓肚子,你們願意跟我受這個苦嗎?”兒子和女兒堅定的點頭同意。
負責任的母親會因孩子而改變,讓自己更加堅強,王阿姨告訴自己,再苦再累也要把孩子養大。
她在村裡租瞭房子,又把別人不種的地包瞭下來,賺瞭一點錢,開始養各種傢禽,隻要能賺錢的事,她幾乎都幹過。
那些年雖然很累,好在兩個孩子有出息,都考上瞭大學,讓她去城裡享福,她習慣瞭農村生活,孩子們也特別理解,每個月給幾千塊的生活費,想幹嘛就幹嘛,晚年生活安逸的很。
而她的前夫,這些年從沒管過孩子,再婚娶的老婆生下孩子沒到半年跑瞭,自己辛苦拉扯大的孩子,對他一點不孝順,如今身體也不好,有時連買藥錢都沒有。
王阿姨告訴兒女,不論到什麼時候,都無法改變他是你們父親的事實,他現在生活窘迫,給點生活費也算盡瞭孝心,兩個孩子每人每月給300塊,前夫心裡很愧疚,但是年老體衰賺不來錢,隻能愧 領瞭。
王阿姨說:“中年夫妻離婚,不要考慮自己,而是要把孩子放在第一位,我始終相信這句話,生而不養,父母之罪;養而不教,父母之禍;教而無方,父母之過。對得起孩子的那一方,晚年自然是幸福的。”
65歲王大爺:放棄瞭對我好的,再也沒遇到真心以待的女人
王大爺跟前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兩人沒有感情基礎,雖有兩個孩子,也沒能留住他的心,一個人執念於尋找自認為的幸福,便會忽略身邊的幸福。
55歲那年,兒子成傢,女兒也有瞭對象,他不顧老母親的反對,毅然決然跟前妻離婚瞭。
王大爺覺得人活一輩子,如果沒有真正的愛過,枉來人世走一遭,所以他要去尋找自己的愛人,如果找年齡相仿的,有可能遇到對心的,可他偏偏找年輕的。
先後找瞭兩個跟自己女兒那麼大的女孩子,他說自己年齡大瞭,需要年輕人帶動愛的激情,花瞭不少錢,談瞭幾個月分手瞭。
他又把目光放到40歲的中年女人身上,結果給人傢養瞭兩年的孩子,最後還是分手瞭,他不甘心繼續找,遺憾的是沒有幾個跟他真心實意的。
他的前妻離婚那段時間挺痛苦的,畢竟生活那麼多年,還是有感情的,不過前妻想得開,既然我在你心裡不重要,那我就沒必要傷心。
人一旦看開瞭一些事,生活就會發生很大的轉變,前妻不再像以前那樣省吃儉用,而是註重保養和健身,跟原單位的同事走到瞭一起,兩人生活的很幸福。
王大爺感嘆:“人隻有經歷過才明白,一直心心念念的幸福和真愛,其實隱藏在瑣碎的婚姻中,那個人十年如一日的關心自己,可惜我還不自知,這種經歷讓我付出太大的代價。”
62歲董阿姨:離婚雖是痛苦的,不虧心就是幸福的
羅素: “人們從來未曾把離婚當作單偶制傢庭的替代物,隻是因為特殊的理由,婚姻不容繼續下去時,人們才用離婚的方法,來減輕痛苦而已。”
董阿姨與前夫曾是一對恩愛的夫妻,兩人之所以走到瞭離婚這步,跟前夫的工作有直接的關系,前夫是做地質勘探的,常年不在傢,董阿姨伺候老人照顧孩子,非常辛苦。
這些倒不算什麼,關鍵問題是兩個人的感情漸漸沒有瞭,前夫回到傢,彼此也沒話可聊,前夫不想放棄自己的工作,更不想讓妻子守活寡,提出瞭離婚。
董阿姨雖有不舍,可丈夫不放棄工作,她也實在忍受不瞭,離婚以後,董阿姨帶著兩個孩子過,前夫每個月不僅給孩子的撫養費,還給董阿姨生活費。
董阿姨一開始拒絕不要,因為自己有工作,不想虧欠任何人,前夫卻說,我沒能盡到一個父親的責任,你就幫我代勞吧,希望孩子們能理解。
董阿姨把這些錢存瞭起來,兩個孩子結婚一人一半,隻可惜前夫為熱愛的事業忙碌瞭一生,卻重病早早離去,沒能看到孩子結婚生子。
曾經的恩愛夫妻,沒能繼續走下去,雙方如果能盡到做父母的責任,對彼此不曾虧欠,那麼無論何時何地,內心坦蕩蕩,不虧心自然是幸福的。
結語:
張德芬說:“想要幸福,我們需要先放下對幸福的執念。具體分三步:斷,停止負面的思考模式;舍,順從自己的心,割舍既有;離,松開多既是好的念頭。”
深以為然,一個人過得是否幸福,並非伴侶所決定,而是取決於我們和自己思想相處的能力。
當婚姻走到瞭盡頭,我們有留戀,不舍,不甘心,難過等等,受到不好的情緒影響,有些人終其一生活在痛苦中,有些人隨著時間的流逝,心態的轉變,活出瞭更好的自己。
究其原因,前者一直把幸福寄予到別人身上,若是對方不能滿足我的需求,那我的生活就不幸福。
後者懂得不讓那些負面的思想,影響對待事情的能力,更不會讓它主宰自己的生活,所以他是幸福的。
其實不光是離婚的人,每個人的人生都需要做到斷舍離,那麼具體應該怎麼做呢?
第一:斷
每個人的原生傢庭不同,童年生活幸福的人,他們思考的事情大多是正面的,而那些童年生活不幸福的人,思想比較悲觀,考慮問題也比較負面。
如果離婚再給他重創的一擊,有可能一直活在痛苦中,若是這個時候,能註意到自己在負面思考,要立馬阻止自己去想,也就是所謂的“斷”。
首先觀察到自己的負面思考,已經成功瞭一半,然後不去理會它,而是去想樂觀,正面的事情,漸漸地就會斷去不幸福思考。
第二:舍
為瞭心中想要的幸福,或是設定瞭某個幸福目標,那麼就要勇敢的割舍掉眼前既有的幸福,進而投資出更多的幸福。
有些人天天羨慕別人有錢,卻看不到別人背後的付出,你每天拿著死工資快活過日子時,有錢人則舍去瞭眼前的安逸,為瞭心中的目標,努力拼搏奮鬥著,最終得到瞭更多。
如果你不能放棄眼前的既得利益,而願意遵從自己的內心,你會失去更多的幸福,勇敢的追隨自己的心,你會活得越來越快樂。
第三:離
“離”就是出離心,驅離要求更多幸福的欲望。我們總是錯誤的以為,生活就是不停的做加法,擁有的越多越好,越多才能越快樂。
其實不然,人生是一個從加法到減法的過程,有些人為瞭達到某個目標,不惜犧牲自己的身體健康,甚至不擇手段,雖然得到瞭許多,但他精神空虛,仍然感覺不到幸福。
欲望是無止境的,也很難突破的,不要強制性的跟它抗衡,因為那樣你會很不甘心,那就追逐它,滿足它,直到自己精疲力盡之後,你才會發現,原來想要的一切都在原地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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