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以後,最好的前任關系,是基於孩子而建立的夥伴關系

作者:艾聞(情感自媒體人)

離婚對孩子的傷害一定是存在的,想要找到一個不傷害孩子,又能離婚的方法,完全是不可能的。

但是,有些婚姻,不管是基於緣分已盡,還是繼續下去對孩子的傷害更深,該離的還是會離;該離的還是得離。

離婚以後,最好的前任關系,是基於孩子而建立起來的合作夥伴關系,這是心理專業人士的結論,也是科學實踐的結果。

但是,想要建立這樣的關系,基本上,在離婚之間就需要有所準備,而現實中,很多夫妻是無法建立這樣的夥伴關系的。

確切地說,如果感情走到瞭盡頭而必須離婚,那麼,這個時候兩個人的關系可想而知瞭,彼此是沒有信任的,要麼算計對方,要麼防著對方算計,很難真誠,乃至正常地溝通商量。很多夫妻在離婚的最後階段,基本已經是勢如水火,形如仇敵,離婚後便也老死都不相往來,根本沒有可能成為夥伴關系。

所以,不管基於什麼原因,在面對不得不離婚的情況下,兩個人還是應該能夠出於孩子未來成長的考慮,盡可能心平氣和處理,如果可能,仍然能夠保持一個關系存在,當然,這種關系是一種新的關系模式瞭。

事實上,有些道理,人們慢慢就會明白……

不管現在的仇怨有多深,這些隨著時間慢慢流逝,其實都會消減,再大的恨,也會淡化,隻要你願意,在未來的某一天,其實你都會原諒或放下對方,因為,世界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人。

生活終究還是要盡可能開心快樂,所以,永遠記著一份恨意,不如徹底放下它,這是到瞭一定年紀,有瞭一定閱歷後,才會明白的生活哲理。

從孩子的角度而言,不管夫妻之間如何看待對方,在孩子的概念裡,父親就是父親,母親就是母親,離婚可以解除夫妻關系,但無法解除父母子女的關系,對應地,這個世界上,在關鍵的時候,能夠幫助孩子的,仍然首先是父母親,如果離婚以後,夫妻之間還能保持著為瞭孩子的夥伴關系,那麼,對孩子的未來一定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

在孩子的成長中,父親和母親的角色,任何一方的缺失,都會給孩子留下心理陰影,甚至造成孩子的某種人格障礙,就算角色不缺位,如果父母之傢的關系交惡,孩子夾在中間也一定會導致心理上的問題,且他們的感情觀會受到自己父母感情婚姻的影響,他們要麼恐婚,要麼對待感情不認真;要麼容易在感情中受到傷害,要麼容易在感情中傷害別人。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示范,從這個角度而言,能夠在離異後建立一種新的關系,對孩子的榜樣示范作用是積極的,一方面讓孩子懂得,感情和婚姻是一種緣分,如果一段感情關系確實無法繼續下去瞭,該用什麼方式來處理;另一方面也讓孩子明白,雖然父母已經離婚瞭,但是,我們對你的愛不會缺少,反而會更加愛你,這是一種責任,有助於培養孩子的擔當力。

如果沒有孩子,這輩子很多人都可以選擇任何自己願意選擇的生活,但是,有瞭孩子以後,你就明白,其實,自己的餘生,基本都是圍著孩子來的,孩子是自己生活的源泉,孩子將來的任何事情,都會牽動著自己。

孩子最親密的人,無非就是父母親,父母過得好,一定對孩子是好事情,所以,良好的夥伴關系,也意味著彼此對對方的祝福,我對你怎麼認知是一回事,但你過得好不好是另一回事,我不會因為厭惡你或者你曾經深深傷害瞭我,而就指望你過得糟糕透頂,這樣的想法其實是自相矛盾的,因為與你希望孩子過得好,本意是相違背的。

人生有兩件痛快的事情:一件是快意恩仇,一件是冰釋前嫌。就算無法成為合作夥伴,也要基於孩子的角度,盡可能相逢一笑泯恩仇。

當然,最好的合作夥伴關系,往往也隻是一種理想狀態,如果真的遇到瞭極品,那種冷血無情、自私自利的人,也要學會一個人扛下所有,堅強勇敢面對,因為這個時候,能夠護孩子於周全的人,整個世界便隻剩下瞭你。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