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窮,我妥協瞭,跟北京土著結婚生子

27歲的時候,我生活的目的非常直接和簡單:一定要找到一個好男人。

我是個31歲的女人

2008年從黑龍江一個偏遠的小城市考到北京讀大學,研究生畢業之後留在北京;2016年的時候,嫁給瞭一個北京土著。因為老公的傢底比較好,結婚之後,在他傢的幫忙下,我們買瞭兩套房子,一共首付瞭1500萬元,貸款很少,我們的公積金可以覆蓋;還有兩輛車,一個電動車在市內開,一個燃油車自駕遊用。

老公在體制內工作,本碩博階段都是非常優秀的人,身高1.8米,幹幹凈凈,比我大一歲,毫無中年男人的油膩感,當年在學校也是系草級別。

我們有一個4歲的兒子,活潑帥氣,讀著雙語幼兒園,性格非常溫順,學東西也很快。

至於我自己,目前從事戰略咨詢行業,比較奔波和辛苦,每周都要出差,周末可以在北京和傢人在一起。雖然工作繁忙,但我精於保養,規律運動,舍得為臉蛋砸錢。所以,在同齡人中,我算是很漂亮很年輕的那類女人。

所以,不知不覺,我擁有很多身邊朋友,尤其是和我一樣來自外地的朋友都羨慕的東西:幸福和睦的傢庭,沒有經濟壓力的生活,帥氣老公和可愛兒子,房子戶口,光鮮的工作。

今天我講一講我的故事

誰是王子?

小時候讀童話,那句“王子和公主終於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始終都能打動我,我對於這句話所描述的狀態有著無比的憧憬。長大之後,我才發現這句話可以肢解為兩個問題:誰是王子?又如何幸福?

能讓我對這句話產生如此質疑的,是因為我自己情感上的經歷。

我16歲剛讀高一的時候,在操場認識瞭我的前任。雖然過去這麼多年瞭,我仍然記得第一次見到他時的感覺:直擊心扉。他很帥氣,幹幹凈凈的,簡簡單單的,有一種很浪漫的氣質,眼神非常深邃。在那之前,我從沒被一個人吸引過;在他之後,我再沒有過那一刻的強烈感覺。我相信,不是所有人都有“一見鐘情”的幸運體驗。但是那一刻,我確認就是一見鐘情。

他當時和同學在聊天,我在旁邊呆呆地望著他很久,不知為什麼,我就是不想離開。他回頭忽然看到瞭我,眼神相對的那一刻,我從臉到耳朵,紅得很徹底。

高考完之後,我們順理成章地談戀愛瞭。我們是彼此的初戀,愛得熱烈而真誠,不管不顧,認定彼此是此生的唯一。從2008年讀大學(我們都從黑龍江考到北京),到2015年研究生畢業,我們一直在一起,7年。

我們也會爭吵,但總體來說是幸福且甜蜜的。在老傢,我們父母的房子隻隔著一條街道;在北京,我們的學校,隻隔著一條馬路。我們每天都可以見面,卻不會厭煩。

這樣的日子,大概在2014年之後,開始改變瞭。

他當時研究生要畢業瞭,面臨找工作。如果在北京,壓力會很大,兩傢父母竭盡全力也隻能拿出100萬元,我們需要在很遠的地方買房子,還要背負很多貸款,以後有孩子也需要請保姆或請父母來照看,一傢人擠在一起;如果離開北京,去其他地方,我們都是“985”學校研究生,找工作不會太差,所以我們想去新一線城市,或者二線城市生活。

我們計劃著,他比我早一年畢業,他先去安頓好,然後我去找他。

但是,現實的情況讓我們清醒瞭很多。

他研究生讀的領域是機器學習,北上廣深相對而言有更好工作機會,圈子其實並不大。找來找去,還是去瞭深圳的一傢“獨角獸”公司。深圳,一樣是一個房價高、對年輕人並不友好的城市。

他工作非常忙,我寫論文也很忙,一個月抽空去深圳看他一次,我們再也不能朝夕相處。

同時,他傢裡忽然面臨瞭嚴重的經濟危機。他媽媽生病瞭,由於沒有工作,醫保也斷過,所以基本都是自費;他爸爸所在的國企已經23個月沒有發工資,全傢的經濟負擔都落在他身上。

我這邊的情況是,雖然父母沒什麼錢,但他們在老傢都是公務員,生活算穩定安逸,退休之後的退休金也會很可觀。我是來到北京之後,才知道原來外面的人可以這麼有錢,一雙鞋子就可以花掉我父母一個月的工資,北京房子的一個廚房就比我們傢180平方米的大房子要貴。所以,我這種“在老傢還不錯,在北京就變成窮人”的現狀,讓我處於一種不買奢侈品,但也不會虧待自己的狀態。

“不會虧待自己”,在我前任的父母眼裡,就是不會過日子,不能為傢庭付出。隨著我前工作壓力變大、社會角色轉變,隨著他父母的經濟、健康狀況變差,隨著我們空間距離的變遠,我和他的心裡都產生瞭很多微妙的變化。

我們還是很愛彼此,但是令我們痛苦的事情變多瞭。我這邊逐漸產生瞭動搖。

比起其他城市,我還是更喜歡北京,我在這裡待瞭這麼多年,我認為隻有北京能夠滿足我的精神需求,我對北京感情很深。

我不想去和前任過那種一地雞毛的婚姻生活,我不想還沒結婚,就要背負著債務,去操心他父母的養老。談戀愛的時候,隻是兩個人的事情,我並沒有過多感受到他傢庭的拮據和壓力;但是面臨結婚的時候,我開始從一個“成年女人”的角度去考慮未來的丈夫、未來的婆傢。

2015年,我研究生畢業,我隱隱約約還是希望找一份有北京戶口的工作,爭取讓前任從深圳回到北京。經過一系列找工作的烏龍事件,我應屆畢業的時候沒有找到有戶口的工作,這完全打亂瞭我的計劃。

我沒有去深圳,還是決定留在北京。雖然沒有戶口,但是所在行業很好,公司也不錯。我在單位附近租瞭一個30平方米的房子,房租3500元一個月。剛畢業的時候,日子過得非常苦。因為不想讓爸媽知道我有多難,總是報喜不報憂。錢不怎麼夠花,想買點好看衣服也買不起;工作也很忙,基本沒有在晚上9點之前下過班。

我時常想,一個女人,究竟是否有資格去要求她愛的男人,給她一個好的生活。為何不能靠自己?為何不能精神和身體都獨立?我受過比社會上大多數女人都要良好的教育,為何等我真正走入社會,我想的依然還是要靠婚姻、靠男人來改變命運?

因為,我真的不想一個人吃苦,不想一直這樣吃苦。

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和前任已經實質上分手瞭。雖然,他父母的經濟狀況漸漸緩和瞭一些,他的工作也有瞭更好的起色,但是,他的能力依然承擔不瞭我對婚姻、對生活的那種要求。

我能感受到他內心的痛苦。但是他沒有為瞭和我在一起去做更多的努力。我也一樣沒有。

我們都在自己人生的規劃裡面,為自己努力而已。

我上岸瞭

我努力的內容,應該比前更復雜。除瞭努力工作,我還在努力擴展自己的社交圈,提高社交圈的質量;我還要好好打扮自己的皮囊,用男性審美來要求自己。

27歲時候的我,生活的目的非常直接和簡單:一定要找到一個好男人。

如今回想,那個找男人的過程,就像坐過山車,忽上忽下,每天都有緊張,每天都仿佛在追逐夢想。不過那樣的日子沒有持續太久,我就認識瞭我現在的老公。

當時我加入瞭一個業餘翻譯群,大傢一起討論英語學習、口譯筆譯,會有一些兼職的工作。在群裡我認識瞭一個很有名的譯者,之後經常去她組織的詩歌朗誦會,在那兒認識瞭我的老公。

在詩歌朗誦會,大傢簡單介紹瞭一下情況,我在心裡迅速過瞭一下眼前的這個男人,並且知道,他的客觀條件是我目前身邊最符合要求的。更重要的是,他看著很善良,很單純。

我當然開始使出渾身解數去接近他,讓他瞭解我,讓他喜歡我,讓他離不開我。

後來我們非常迅速地確定瞭戀愛關系,他來我的出租屋吃飯,發現我的房子很小、很舊,有些心疼。他讓我不要再租房子瞭,搬到他傢和他一起住。不過直到結婚,我才徹底把那個出租屋退掉,因為我怕戀愛的時候會分手,我就無傢可歸瞭,甚至鬧別扭的時候連個可以逃的窩都沒有。

和老公戀愛的那幾個月,並沒有找到和前任的那種心動、激情的狀態。他是一個好男友,但不是一個能讓女人瘋狂的男人。我很遺憾,但並無大礙。

他對我很好,他傢人也對我很好,我們經常一起聚餐,大傢互贈禮物,談天說地。在北京,我也終於有瞭傢的感覺。結婚的時候,我有一種松瞭一口氣的感覺:我,終於上岸瞭。

結婚之後,我很快生瞭孩子。公公還在上班,婆婆從大學退休,我們住在同小區,他們平時幫忙帶孩子,我和老公的日子舒適且快樂;後來公婆又買瞭套學區房,寫著我和我老公的名字,我的兒子可以去海淀區最好的小學,他的起點比他媽媽高很多很多瞭。而且,這套房子,他小時候可以用來讀書,長大以後可以用來娶媳婦,想娶誰娶誰,不需要委屈自己或者委屈人傢姑娘。想到這兒,我更加心滿意足。

韓炳哲在《愛欲之死》裡面寫過,我們的時代,個體的內在危機在於,一切事物均成為被消費的對象,從而毀掉瞭愛欲的渴望。吸引自我的、被自我所渴望的他者,無處可棲。這是一個沒有瞭愛欲的社會。

我承認,回首我的這一路,我是很典型的精致的利己主義者,“嫌貧愛富”,自我精確地謀劃,拿婚姻和愛情當作手段,拿年輕女性資本撬動杠桿的典型。哪怕年輕時的愛情多麼美好和快樂,仍然不願意為此去為可能的貧窮和拮據買單。

我知道,會有人不齒於我的選擇,但是,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我應該還是這樣去選擇。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