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為瞭和前任復合應該選擇妥協嗎?

交往三個月,分手四個月,因為我心甘情願做瞭很多妥協,所以再復合。從某個角度來說,這是親密關系中兩個人的鬥爭博弈的結果而已。親密關系很危險,可以一不小心就轉換成敵對關系。

最開始因為互相吸引而走近,開始我沒那麼喜歡他,隻是不反感而已,我心裡住著別人。但是後來越來越發現他具有我前任沒有的優點。我具有差不多戀愛女人的所有缺點,粘人,戀愛腦,敏感多疑,患得患失,悲觀焦慮,分離恐懼,想24小時被關註。所以稍微不順心就作鬧。

他性格大男子主義,追求成就感,討厭被逼被威脅,雖然比我小很多,但穩重成熟,工作性質特殊,特別忙,包容我幾次後發現我的性格問題太多,讓我換人。而我在一次又一次試探中發現被包容後慢慢對他產生信賴,卻面臨分手,所以就悲劇瞭。

所以把他刪除後又發瞭很多短信。我終於克服瞭分手,他又找借口聯系我,但是仍然拒絕和好。等我把他所有擔心的問題都說出來之後,終於同意和好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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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這篇文章的全部內容瞭,感謝大傢的耐心的閱讀,安然姐姐會給大傢長期帶來有趣的情感文章,希望大傢也能夠多多支持安然,愛你們喲。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