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大齡剩女:他年薪有50萬,我隻是要瞭一百萬彩禮,過分嗎?

“彩禮”原本是我國古代延綿至今的婚禮程序之一,但原本即將步入婚姻殿堂的34歲大齡剩女和32歲的男人,卻因彩禮鬧得不歡而散,到底怎麼回事兒呢?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匡女士和蔣先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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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女士天生麗質,皮膚白皙,身材苗條,五官端正而且顯得端莊秀氣,加上平時很註意保養且很會化妝,初見她時,會給人一種“出水芙蓉”的感覺,還是名牌大學畢業的高材生。原本她大學時候有一個對她極好的男朋友,但畢業後工作不久,她的價值觀發生瞭變化,就跟男友分手瞭。

不知從哪兒學來瞭一套理論,讓匡女士在認知裡面深深埋下瞭:“女人隻有嫁得好,就如同重生一般過上幸福日子”的理論,跟男友分手也僅僅是因為男友傢境一般,連買房都還要貸款,這是她無法接受的。分手後,她就一直物色身邊的其他男人,可不是別人看不上她,就是她嫌棄別人的條件不夠好。所以一直到28歲那年,她都還沒有找到合適的對象。

而匡女士的父母對女兒雖然有些恨嫁,但他們在女兒的影響下,也不想放棄這個可以改變女兒甚至改變傢庭“命運”的機會,所以從28歲那年匡女士就開始相親,但目標一直都是:有錢多金又愛她疼她的男人!所以直到今年34歲瞭,她依然沒有理想中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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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自己一天天的成為大齡剩女,匡女士也不得不降低自己的標準,可哪怕降低瞭標準,她的要求依然很高:男人要和她年齡相仿,沒結過婚,當然還有最重要的必須有房有車還不能有貸款!這樣的條件在她看來,已經是自己能接受的最低限度瞭,畢竟她都已經很少要之前求的那百萬彩禮瞭!

近6年來不說上百次的相親,起碼也七八十個瞭,匡女士在相親的過程中也練就瞭一雙火眼金睛,無論介紹人把男人誇得多麼優秀,她也總能一眼看出那些男人是不是真的有錢。言談舉止,穿著打扮,這些就是她選對象的衡量標準。

幾年來中間也遇到過幾次合適的,但都因為她那“百萬彩禮”的要求無疾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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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她又遇到瞭一個非常合適的男人,這個人就是蔣先生。

蔣先生是一個海歸博士,今年32歲,在一傢外企做高管,年薪50萬,有房有車,還有存款!但是蔣先生對另一半也有著非常嚴苛的期待:沒結過婚,必須長得漂亮,身材要好,起碼要名牌大學畢業,而且和自己年齡相差不能超過5歲,還有就是對方要知書達理!

兩人剛開始接觸的時候,對彼此都很滿意,匡女士從介紹人那裡聽說瞭蔣先生的條件,所以極盡所能地表現出一副溫文爾雅的模樣,而蔣先生也是一副腹有詩書氣自華的成功男人的自信。

這讓兩人之間的感情迅速升溫,匡女士出奇的沒有對蔣先生提任何要求,這點也是蔣先生看中她的原因之一,在蔣先生的認知裡,現在的年輕貌美的女人無一例外的都會對彩禮提出很高要求。

而匡女士隻字未提讓匡先生打心底認定瞭,這就是自己一直以來追尋的靈魂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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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兩人的逐漸深入瞭解,談婚論嫁的事也就提上瞭日程,兩傢人約瞭著一起談論兩人的結婚事宜,彼此的父母對這樁婚事也很支持,他們對未來兒媳和未來女婿的的第一印象都很滿意。

匡女士的父親習慣瞭開門見山,提出瞭條件:“我知道你們傢有房有車,但這是結婚的基本條件,而且即便結婚瞭那些也都還是屬於你們傢的,我要為女兒爭取一些屬於我們傢的保障。”

蔣先生的婚姻大事一直是母親幫著張羅的,所以雖然對匡女士父親的態度有些不悅,她還是微微一笑又不失禮貌地問:“你們傢有什麼條件,你說說看。”

或許是覺得準親傢好說話,也或許是對女兒的樣貌足夠自信, 匡女士的父親喝瞭口茶不緊不慢地說到:“首先,結婚時你們傢要給我們100萬的彩禮,還有,結婚以後要以我女兒的名義再買一套房子,另外,每個月要給我們1萬塊錢孝敬我們,畢竟把女兒養這麼大也不容易,這嫁過去瞭就是你們傢的人瞭,作為她的父親,我還有一個要求就是如果我女兒將來生瞭孩子後不想工作,每個月也要給她至少20000塊的零用錢。我們的女兒從小到大都沒有受過委屈,我女兒長得如何你們也都看見瞭,我這些要求不過分吧。”

蔣先生一傢原本和顏悅色的微笑在聽到匡女士父親提出的條件後一點點變得難看,不等母親開口,蔣先生就有些惱怒地說:“你女兒都已經34歲瞭,如果不是還有點兒姿色,嫁出去都很難吧?事到如今瞭怎麼還沒有點自知之明?原本我和她相處得很愉快,你們不提這些條件,結婚以後,我理所應當地會對你們好。100萬的彩禮,加上你提的其他條件,我也不是娶不起,但如果被趾高氣昂的要求付出這麼多,換作是你,你能接受嗎?拿這麼多錢,我去娶個二十來歲年輕漂亮的姑娘她不香嗎?”

說完蔣先生就抽出鈔票放在桌上:“雖然這頓飯很不愉快,但怕你們一會兒付不起,所以這頓飯我請瞭。”說完起身拉著父母就走,可到門口蔣先生又轉身對匡女士說:“你和你母親身上的禮服都很漂亮,但是一會打包飯菜的時候小心點兒,灑到身上衣服可就退不瞭瞭。”說完這句話就頭也不回地走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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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女士覺得自己受到瞭侮辱,委屈得眼淚流瞭下來。蔣先生明明有條件,而且父親的要求也不是十分過分,結婚後,在滿足自己父親所提的所有要求後,蔣先生每年還可以有十幾萬留著攢下來,她不明白,蔣先生為什麼會不同意,甚至還侮辱她,雖然禮服一會兒是要求退瞭,但這和他有什麼關系,自己之所以這麼做還不是為瞭他的面子。

末瞭,打包完飯菜的匡女士自我安慰道:肯定是蔣先生那50萬年薪是吹噓的,他一定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自己拿不出錢來就惱羞成怒瞭,他那般侮辱人的話,哪兒是一個博士會做出來的,這種男人真是太惡心瞭!而且我漂亮就是資本,我才不會降低標準,便宜瞭那些虛有其表。巧舌如簧的男人,總有一天我會遇到屬於我的真命天子,能娶到我的,一定是個貨真價實又幸福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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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女士想嫁得好,這個想法無可厚非。蔣先生50萬年薪是真是假也未可知!時至今日女人出嫁後,已經不再像當年那樣成為“潑出去的水”,而且彩禮原本也隻是男方在婚約初定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是禮節性的結婚程序,並不該有具體數額要求,近年來“彩禮”習俗備受詬病,在提倡男女平等的同時該習俗也曾一度被廢止,但時至今日在大多數地區,“彩禮”依然是男人娶妻的“必修課”,很多“娘傢人”依然把嫁女兒當做是致富的跳板,理想很豐滿,但總要結合實際情況,近年來因彩禮而毀掉的美好姻緣越來越多。女人們一定要記住:“彩禮”不是男方給女方扶貧,更不是男方掏空積蓄讓“娘傢”致富!你們說對嗎?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