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同樣的配方?塔利班宣佈恢復截肢刑,創始人:砍手是必須的

據美聯社報道,近日阿富汗塔利班創始人之一毛拉努魯丁·圖拉比接受瞭該媒體的采訪。圖拉比在采訪中向媒體表示,塔利班政權將依據伊斯蘭教法,恢復執行死刑與截肢等刑罰,依據情況選擇是否執行公開行刑,但將會有包括女性在內的法官參與審理相關案件。

據悉,早在二十多年前塔利班首次掌權時,塔利班就依據伊斯蘭教法制定瞭例如斷肢、石刑、鞭笞等刑罰,盡管這樣侮辱人權的刑罰在當時受到瞭國際社會的嚴厲譴責,但塔利班還是堅持行刑。二十多年後“復國”成功的塔利班如法炮制,仍舊選擇執行當年的酷刑。不少人大呼,“塔利班真的回來瞭,還是同樣的配方!”

但圖拉比卻表示,盡管每個人都在批評他們刑罰嚴酷、手段殘忍,但他們從來沒有指責過其他國傢的法律和刑罰,沒有人可以依據自己的法律指點別的國傢法律該如何制定,他們制定的法律遵循伊斯蘭教、符合《古蘭經》。

圖拉比還聲稱,“砍手是非常重要的。這種刑罰不僅有‘威懾作用’,也是為瞭安全考慮。但出於人道主義可能就不再公開行刑瞭,並且這次會有包括女性在內的法官審理相關案件。”

據瞭解,圖拉比所言不虛。他提到的“砍手刑”出自《古蘭經》中的一段經文:“偷盜的男女,你們當割去他們倆的手,以報他們倆的罪行,以示真主的懲戒”,屬於伊斯蘭教社會中“懲戒法”的一種。

雖然現在此類刑法已被國際社會共同認為是“構成酷刑、極其殘忍、不人道、有辱人格”,甚至被聯合國點名公開反對,但在部分特別保守的伊斯蘭教國傢仍有遺存。

不僅如此,由於伊斯蘭教法有“通往水的,清澈的,人們應走的道路”的含義,它旨在幫助穆斯林理解他們應該如何按照真主的意願來安排他們生活的各個方面,所以它對罪行的處罰都是十分嚴苛的。除瞭剛剛提到的“砍手刑”,還有石刑、鞭刑等刑罰

其中為人詬病最多的就是針對通奸者實行的石刑。據悉,石刑是一種鈍擊致死的死刑執行方式,通常把男性腰以下部位、女性胸以下部位埋入沙土中,施刑者向受刑者反復扔石塊。行刑用的石塊也是經過挑選的小石塊,以保證讓受刑者痛苦地死去。

阿富汗民眾在塔利班恢復政權並提出再次實行嚴酷的刑罰後十分恐懼,他們認為塔利班這樣的做法與原阿富汗政府也沒有什麼區別,人權也並沒有得到保障。但有些人還是承認,在阿富汗變天、塔利班掌權後,喀佈爾變得更加安全瞭,至少天黑之後街上仍有店鋪在繼續開門營業。

總而言之,如果塔利班能夠帶領阿富汗人民結束幾十年的戰亂、人民顛沛流離的生活、休養生息,阿富汗人民還是願意和塔利班站在同一屋簷下的。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