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我們,有瞭自由擇偶的權利,卻沒有瞭愛的能力

結婚的意義到底在哪裡?當下,兩個人組成傢庭的意義是什麼?相親場層出不窮,父母催促,社會催促,理想狀態下應該是因為情感悸動。結婚是為瞭兩個相愛的人更好的在一起,現實狀態下,是權衡利弊,你看我行,我看你合適,完成人生任務。

父母輩的婚姻是為瞭社會發展,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更像是兩人成立合夥人,共同創造生存價值,沒有談戀愛的步驟。現在的我們,有瞭自由擇偶的權利,卻沒有瞭愛的能力。距離上一次的心動感已不知道過去瞭多久。

內心掙紮著相信愛情,現實生活被內卷的接觸新人時也是條件先行,渴望愛情的年紀,憂慮婚姻的恐懼,因為孤獨感在一起的是愛嗎?因為條件相當在一起的是愛嗎?因為該結婚的年紀在一起是愛嗎?因為愛這個人選擇在一起的情況會有嗎?

我們的熱情一點點被消耗掉,沒有滿心歡喜的試探,隻有權衡利弊的選擇。也或許一樣會幸福吧,隻是可能會不甘心。給自己內心加戲,再撐兩年吧,撐住周邊人的談論,父母的催促,如果還是沒有遇到,就認命瞭,都是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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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