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社保繳滿15年,4類退休人員也領不到養老金,希望你不在其中

我國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在職時社保交夠15年,到瞭退休年齡之後,就能按月領取養老金,也能享受每年養老金上調的待遇,但是關於領取養老金也有一些特殊的規定,這4種情況下,就算你社保交夠15年,也拿不到養老金,即將退休和已退休的人員要早點瞭解,提前有個心理準備。

1、沒有進行社保認證的人。

社保認證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生存認證,主要是為瞭避免在退休人員離世後,傢人還冒領養老金的情況,所以呢,國傢要求退休人員每年要進行至少一次的生存認證。之前認證的手續比較麻煩,需要退休人員帶著的自己的身份證和社保卡親自去社保局認證,現在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認證的方法也簡單多瞭,隻需要大傢在官方的社保APP上刷臉認證就可以瞭。

2、沒有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的人。

應人社部的要求,很多城市推廣瞭社保卡領取養老金的方式,用社保卡領取養老金後,你之前存折或者銀行卡的餘額不會清零,賬戶也能正常使用,但是以後每月的養老金就會打到社保卡賬戶裡。這裡有一點需要大傢特別註意,就是我們的社保卡其實是兩個賬戶,一個是社保賬戶,一個是金融賬戶,隻有你帶著自己的身份證和社保卡去對應的銀行網點,激活瞭金融賬戶才能正常領取養老金。

3、服刑期間的退休老人。

退休人員被判刑後,停發基本養老金,等到服刑期滿後,按照服刑前的標準發放養老金,而且能參與之後的養老金上調。如果退休人員在服刑期間意外離世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部分”個人繳費本息可以繼承,但是傢屬不能享受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等等待遇。因此呢,不管任何時候,我們都要遵紀守法。做一個有益於個人、有益於傢庭、有益於社會的合格公民。

4、失蹤超過6個月的退休人員。

如果退休人員失蹤,下落不明6個月以內的,養老金正常發放,但是一旦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開始,就停發養老金。如果下落不明退休人員被認定死亡的,社保機構按要按照規定發放喪葬撫恤金,但是如果被認定死亡的退休人員又找到瞭,重新進行生存認證之後,養老金也要重新發放,而且之前停發的也會一次性補發,但是已經支付的喪葬撫恤費要退還。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