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需要告知對方真正的分手理由嗎?

小姐妹似乎被冷暴力兩三天瞭,也不知道對方是不是要分手。在我的觀念裡,分手也是應該把話講清楚,告知對方真正的分手理由,好好告別的。給愛過的對方一個圓滿的句號,這是一種有始有終的慈悲,哪怕會被罵渣男渣女,也要承擔起自己的責任來。

但如果對方就是不肯說清楚怎麼辦呢?其實不用一直等對方的答案,也可以自己給自己交代。我會在心中給自己制定一個行動kpi和DL,比如用一周時間的前三天努力挽回,隻要還沒刪除拉黑,就可以發50條訊息信息,打10次電話,然後就倒數計時。

是對方在第七天過完依然沒有回應,那就告訴自己結束瞭,即便對方再回頭,也結束瞭。我一直堅持的觀念就是,一旦彼此說出分手,那麼這段戀情就意味著結束瞭。

不需要復合,不管對方做出怎樣的努力挽留,也不可能復合,畢竟破鏡怎麼重圓。從此不再心懷希望,自己給自己畫上句號,給這段戀情畫上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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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這篇文章的全部內容瞭,感謝大傢的耐心的閱讀,安然姐姐會給大傢長期帶來有趣的情感文章,希望大傢也能夠多多支持安然,愛你們喲。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