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局答疑:1%專票到底能不能按9%抵扣?

問:我公司是一傢餐飲企業,屬於一般納稅人資格,本月取得瞭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稅率為1%農產品專票,能否按9%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國傢稅務總局網站答:根據《財政部 國傢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第二條、《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第二條、《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從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納稅人購進農產品用於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因此,你公司購進農產品,如銷售農產品的小規模納稅人選擇放棄享受減征增值稅政策,開具3%征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你公司取得瞭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3%征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即可按上述規定計算抵扣進項稅額。1.政策規定:

取得“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所以取得1%農產品專票,不能按9%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2.總局答復的“真實用意”:

如果取得瞭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1%征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可按上述規定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