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被檢察院批準逮捕,從這幾點看比較嚴重,網友:先蹲第一站

人民日報報道:2021年8月16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經依法審查,對犯罪嫌疑人吳某凡以涉嫌強奸罪批準逮捕。

批捕是批準逮捕的簡稱,指的是人民檢察院同意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請求,批準對該犯罪嫌疑人進行逮捕。

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分為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種。

所以,吳亦凡被批捕,說明瞭兩個問題:

第一,吳亦凡犯罪的證據比較充分。

雖然逮捕不要求證據確鑿,但是由於逮捕後撤案,無罪不起訴或者宣告無罪的,要予以國傢賠償,所以公訴機關在把握尺度方面是要明顯嚴於刑事拘留的,側面說明沒有充足證據是不會批準逮捕的。

第二,情節比較嚴重。

以吳亦凡傢的經濟條件,可以請到國內頂尖的刑辯律師辯護。在拘留之後、批捕以前,辯護律師除瞭要瞭解案情,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申請取保候審,我相信吳亦凡的律師一定替他申請過,但目前來看沒有被批準。

這說明吳亦凡犯的罪比較重,事實也比較清楚,不然檢察院不會批捕的。

最低能判多少年?

吳亦凡涉嫌強奸罪起步量刑為三年,如果沒有自首,立功等法定從寬情節的情況下定罪,判緩刑概率極低。

最高能判多少年?

吳亦凡沒有可能判十年以上或無期,就等著看兩點。

一是朝陽區公安偵查階段,捕後羈押期限會不會延長至七個月,二是案子移送審查起訴後,朝陽區檢察院會不會送到市三分檢。

這兩個細節決定瞭他事情的嚴重程度。

網友說他在美國洛杉磯性侵中國女孩會被引渡到美國嗎?

吳亦凡是外國公民,在國外與未滿18歲中國女孩發生性關系,即使按照國外法律規定構成犯罪,但是如果中國法律不認為是犯罪,中國也不會追究該行為的刑法責任。

所以,吳亦凡在洛杉磯性侵女孩,即使美國認為是犯罪,但是不違反我國刑法,不構成犯罪。

我們國傢和美國沒有引渡條約,美國也不能從中國將吳亦凡直接引渡到美國審判,隻能吳亦凡在中國服刑期滿,被遣送回加拿大後,由美國向加拿大提出引渡。

那很有可能是十年以後的事情瞭,先在中國蹲完吧,然後再下一站。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