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小時內,中方接連處置兩個加拿大人,一個死刑一個監禁11年

48小時內,中方法院一口氣判決2名加拿大罪犯,一個死刑一個監禁11年,加拿大歐盟雙雙喊冤!

據新華社消息,2021年8月11日,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公開宣判,確認加拿大人邁克爾·斯帕弗為外國刺探(間諜),以非法提供國傢秘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服刑期滿後予以驅逐出境。

據悉,斯帕弗另一名加拿大外交官康明凱在2018年被捕,罪名是在中國境內從事間諜活動。加拿大政府以及西方媒體在談到斯帕弗與康明凱一案時,總是喜歡與中加關系聯系在一起,並將這起案件與孟晚舟事件“綁定”,試圖用“人質外交”的說辭來指責中國。中國外交部曾多次對外表明,康明凱、斯帕弗與孟晚舟事件具有本質上的區別,不能混為一談。

就在邁克爾·斯帕弗獲刑前一天,遼寧高院剛剛判處瞭一名加拿大毒販死刑。據環球網消息,8月10日,遼寧高級人民法院對加拿大人羅伯特·謝倫伯格毒品走私案作出公開宣判,決定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原判,並罰沒個人全部財產。據悉,謝倫伯格一案中涉及的走私毒品量高達222公斤,而根據中國法律,走私貨販賣50以上毒品即可獲15年徒刑或死刑。

然而,加拿大使館和加方外交部長卻雙雙為毒販喊冤,聲稱中方司法對加方人員的判決存在“任意性”,與此同時,歐盟當局發言人也呼籲對謝倫伯格實行“寬大處理”。對此,中國駐加使館發言人表示:中國地方法院嚴格依照司法程序辦案,對外籍人員一律平等,加拿大當局“有什麼資格對中方法院說三道四”。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也表示:中方法院嚴格遵照相關法律辦案,對於任何危害中國公民安全的犯罪行為都絕不姑息,外籍人員也不例外!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