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毒販被中國判死刑,加外長表示“不服”,稱將惡化兩國關系

近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加拿大籍被告人走私毒品案依法進行二審宣判,鑒於被告人走私情節嚴重,法院最終維持死刑原判。中國對毒品打擊力度十足,而對販毒行為更為零容忍,一經發現少則判刑、重則死刑,外國籍人士也不例外。但加拿大外長似乎對中方法院的判決不滿,還揚言若堅持判死刑將導致中、加兩國關系惡化。

加拿大毒販被判死刑‍

8月10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加拿大籍被告人羅伯特·勞埃德·謝倫伯格走私毒品上訴一案公開進行瞭二審宣判。據公開信息,謝倫伯格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夥同他人走私甲基苯丙胺222.035千克,其行為已構成走私毒品罪。

此前,在一審判決中法院對被告人判處死刑後,謝倫伯格不滿一審結果進行上訴,二審中,法院根據被告人犯罪事實和嚴重程度,認定一審判決的審判合法,裁定清楚,故維持原判。

販毒事實確鑿,且走私毒品數量之巨讓人咋舌,因此不管被告人如何辯駁、上訴,在中國的法律內都難逃重判。不過,加拿大方面對中國依法判決似乎有不滿。就在加公民走私毒品案二審宣判後,加拿大外長馬克·加諾發表聲明稱中國的判決是“非人道”的,他對中國維持死刑判決的決定表示譴責。按照馬克·加諾的說法,他認為“無論任何案件,我們都反對死刑”。

加外長欲向中國施壓

顯然,這位加拿大外長或許並不瞭解中國打擊毒品的決心,更不瞭解中國對毒品流通各個環節的嚴打力度。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走私冰毒達50克以上,或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量刑從15年起步至最高刑罰死刑。而按照謝倫伯格走私的毒品量,被判處死刑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雖然加拿大的刑罰中沒有死刑,但謝倫伯格在中國犯罪就要接受中國司法機關的審判,並適用中國的法律,在這點上,加拿大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值得一提的是,加拿大大使館的官方微博中還提到瞭其他幾個國傢,內容提及“向澳大利亞、法國、德國和美國表示感謝。這些國傢的官員們與加拿大官員一起出席瞭審判。”加方似乎還指望通過外交施壓能讓中國司法“網開一面”,但加方需要首先明白一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國司法不會因外國人的身份而在法律適用上有所不同。

部分信息參考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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