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真格!孟晚舟案最後階段,中國判加籍罪犯死刑,還審判一名間諜

根據國內媒體日前報道,孟晚舟案件已經進入到瞭最後庭審階段,孟晚舟女士的辯護團會和代表美國司法機構的檢察官進行為期半個月的法庭辯論評審程序,本次庭審將在8月21日結束。不過美國和加拿大的司法機構相互勾結,狼狽為奸,所以孟晚舟案件的最後庭審階段結果會如何,目前尚不確定。

之前孟晚舟女士的律師團隊曾經從匯豐集團拿到瞭關鍵性證據,證明匯豐銀行之前是和華為公司有電子郵件交流的,這些文件都可以證明孟晚舟女士並沒有對匯豐銀行有任何欺詐行為,美國和加拿大隻是通過施加政治壓力的手段逼迫匯豐銀行做瞭偽證。

但很可惜的是,加拿大司法機構拒絕接受孟晚舟女士律師團隊所提交的新證據,加拿大司法機構明擺著就是準備跟著美國一條路走到黑瞭。

這會對孟晚舟女士的辯護律師在最後階段的審理中,要求終止美國和加拿大的引渡程序帶來一定的不利影響。針對美加兩國的所作所為,中方立場已經很明確,加拿大必須無條件釋放孟晚舟!

就在孟晚舟案件進入最後審理階段這一節骨眼上,中國連續審判瞭兩名加拿大罪犯,很顯然,這次我國是動真格瞭!

根據國內媒體報道,在8月10日當天,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加拿大籍被告人羅伯特謝倫伯格走私毒品上訴一案作出瞭二審公開判決,決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謝倫伯格因為走私毒品,違反瞭我國法律,依法被判處死刑並且沒收所有個人財產。

雖然歐盟對外行動署發言人發表聲明,要求中國地方法院暫時停止執行死刑,並且對謝倫伯格進行寬大處理,但是中國是一個法治國傢,在中國觸犯瞭刑法,就必須為此承擔應有的責任。

中國駐歐盟使團發言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就回應道,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認的嚴重罪行,社會危害極大,各個國傢都在打擊毒品犯罪方面達成瞭一致。中國法律現在還保留死刑,同時也嚴格控制死刑的適用,而販賣和走私毒品在中國法律中就觸犯瞭死刑,所以對謝倫伯格施以死刑,有利於威懾和預防未來的毒品犯罪,這符合中國的法律,也符合國際法原則。

並且8月11日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也對加拿大籍被告人邁克爾斯帕弗在中國境內為加拿大情報機構服務,刺探國傢秘密一事做出瞭公開宣判。

丹東中院認為,邁克爾斯帕弗在中國觸犯瞭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傢秘密罪,依法被判決有期徒刑11年,並且沒收個人財產五萬元,驅逐出境。而中國對邁克爾斯帕弗的審判,也完全符合憲法和國際規則。

我國在今年4月26日就發佈瞭反間諜安全防范工作規定,進一步加強瞭對入境人員的監控以及失泄密案件的調查。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傢對中國的滲透一天都沒有停止過,中國也有權利通過合法的手段打擊外國情報組織的間諜活動,這也是為瞭保護中國的國傢安全。

而間諜活動在全世界范圍內也都是不被允許的,就算加拿大政府對中國的審判表示不滿,也沒有任何用,畢竟這兩名被審判的加拿大人一個在中國試探情報,一個在中國販賣毒品,在中國就要遵守中國的規矩,觸犯瞭中國的法律自然就要受到嚴懲,他們的犯罪行為是確鑿的,而不像孟晚舟女士案件完全是美國和加拿大非法炮制的。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