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萬存銀行,5年後還有30餘元,兩次起訴皆被判敗訴

引言

一直以來中國人將存款都看得非常重要,傳統觀念認為手中隻有充足的存款才可以應對各種風險和危機,也因此會有不少人選擇將錢存放到銀行。

我國的儲蓄存款量是相當之高的,這與中國人喜歡攢錢的觀念是分不開的。很多人都願意把自己手中的錢存放到銀行,因為銀行很少會倒閉,這筆錢放在銀行必放在自己手裡要安全,而且還能產生一定的利息。國人的存錢能力還是非常強大的,這也是出於對銀行的一種信任。一般人認為銀行存款屬於低風險的投資,錢款怎樣都不會打水漂,但事實上卻不是每個銀行都是靠譜的。有一個儲戶,他將1900萬元存在瞭銀行,5年後卡裡隻剩下30多元,兩次起訴都沒能討回這筆錢,這又是怎麼一回事?

2021年5月的一份統計數據顯示,這個月的國民存款額度達到瞭222.76萬元,比同一時期上漲瞭8.9%。這些存款中包含瞭企業存款和居民存款,而居民存款增加瞭1072元,平均算下來居民每天的存款大約增加有35.6元。這些數據可以從一個側面說明中國人的存款能力是很強的,但把錢存在銀行不是就萬事大吉瞭,如果不加小心自己的錢財也會損失。

巨款會不翼而飛,而且還討要不回來,儲戶與銀行之間的一場糾葛還要從儲蓄戶辦理瞭一張銀行卡開始。一位先生到銀行辦理卡後就陸續的往卡中轉入瞭1928.8萬元,他與銀行的業務經理私交不錯,對他也十分信任,就想將這筆錢都交給這位經理打理。後來他就連賬戶和密碼都告訴瞭對方,他想的是這位熟人能幫嗎打理這筆錢,沒想到的是五年後這筆錢卻憑空消失瞭。

五年後當這位先生想要從卡裡把錢轉出的時候發現隻剩34.7元瞭。原來這都是那位銀行經理的手筆,他曾分多次將資金轉出,用作投資購買股票或期貨,還有現貨黃金等。他原本想的是利用儲戶的這筆錢創造些利潤,結果卻沒有用這些錢賺到什麼,反而是虧瞭。儲戶自然是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所以一紙訴狀將銀行和業務經理都告上瞭法庭。最終法院判決銀行經理需賠償人民幣10萬元並償還儲蓄的1900萬元。

但由於投資失敗,這位銀行經理根本拿不出錢賠償。拿不回錢儲戶也隻好再將銀行告上法庭,他希望銀行方能賠償他的損失,並且這五年來應有的利息五百多萬元也應該給他補上。但是他的上訴最終還是被駁回,法院判決依然維持原判。這位儲戶不能勝訴,最主要是因為是他自己授權給銀行經理的。經理人得到授權後進行的各種理財都可以看作是儲戶本人的操作。而在銀行方面,由於儲戶將賬號密碼主動告知銀行經理也是屬於違規的行為,所以銀行沒有責任要對這種違行為負責。

像銀行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儲戶資金的事情絕非個例,之前還發生過銀行人員挪用瞭243萬資金的事情,還有的人套取瞭儲戶1200萬元的存款。這樣的事情已經屢見不鮮瞭,說明銀行在這方面的管理確實存在漏洞。也因此我們日後到銀行存款時一定要做好防范,不能讓別人有可乘之機。不排除有些銀行會為瞭利益做出侵害客戶權益的事情,對此我們要提高警惕。前段時間就有5加金融機構被界定為是有違規違法行為發生的,他們的操作不僅侵害瞭儲戶們的利益,還會對整個社會產生不良影響。

有些金融機構發放或者並購貸款時做出違規操作,又或者是他們在出具的理財投資清單與事實是完全不符的。有些機構會變相降低理財產品的門檻,這種行為都是違法的,一經查明都將面臨巨額的罰款。

結語

對於我們普通人來說,銀行存款是都要涉及到的。在辦理各種理財業務的時候尤其要謹慎,按規辦事不能馬虎,否則一旦出事自己還要承擔責任。要註意保護個人的資產,像銀行卡賬號和密碼這樣最重要的東西不可輕易告知他人,哪怕是銀行合作多年的工作人員。因為銀行也不是就絕對安全的,人心隔肚皮,涉及錢財的事情更是不要考驗人性。對於理財產品的選擇和銀行的工作人員都要多留些心,任何時候都要保證自己的個人信息安全,不要輕易泄露。再信任的人都不該交出自己的密碼,這種違法銀行規定的行為銀行是可以不用承擔責任的,所以沒有保障的事情還是不要去做。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