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不要再留前任的東西瞭

你們有留著初戀的東西嗎?我和我初戀好瞭五年多,1867天,他在我一次生日的時候給我送瞭999顆手折的星星,說是滿足少女心,其她人有的我也不少,後來分手瞭,所有東西我唯獨留下瞭這個用三個玻璃瓶裝著的星星,放在我臥室桌子上。

今天吃完飯發現被親戚傢小孩砸碎瞭,一地都是,他們滿不在乎的說著一個裝飾品東西而已,碎瞭就碎瞭,他們不知道那東西有我多深刻的執念,我就覺得我的青春就隨著這三個瓶子一起碎瞭。

我又想起瞭有一天寄到我手裡的那封請柬,是我們一起設計的,但是結婚那兩個字是那麼的刺眼,幻想過無數次的東西到拿到手上才發現愛的多深,他結婚那天我去瞭,在對面訂瞭間酒店,拉著窗簾偷偷的看著他穿著筆挺的西裝開心進去的樣子,恍然發現我瞭已經在過去停留瞭好久瞭。

忍著委屈把房間打掃幹凈,去退房,我心裡想,是時候把所有東西都刪瞭,我該往前走瞭,好好生活,去試著接受新的人。希望所有的有情人都能走到最後,愛而不得真的太折磨人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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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這篇文章的全部內容瞭,感謝大傢的耐心的閱讀,安然姐姐會給大傢長期帶來有趣的情感文章,希望大傢也能夠多多支持安然,愛你們喲。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