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將被依據屬地原則依法判決!

根據平安朝陽、長安網等官方平臺,吳亦凡已被刑拘。可能有同學要問瞭,他不是加拿大人嗎?我們為什麼能刑拘。因為我國有屬人原則和屬地原則。

屬人原則,就是法律隻適用於本國公民,不論其身在國內還是國外,不是本國公民即使身在本國領域內也不適用。

屬地原則,法律適用於本國管轄地區內的所有人,不論是否是本國公民,都受法律約束和法律保護,本國公民不在本國,則不受本國法律的約束和保護。

所以吳亦凡是在我國犯下的罪,則由我國羈押宣判服刑之後,再根據判決決定是否遣返回國,不過遣返回國和剝奪政治權利一樣,是附加刑,並不一定會才用,但服刑是跑不瞭的!

因此我們要相信我們的人民政府,絕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即使換瞭國籍,該抓還是會抓,絕不縱容!

David: